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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等严令重刑之下,官府也好,地方普通民众也好,基本没有人在户籍家产和土地拥有权是胡编乱造,(当然,极少数的特例肯定是有的,必竟再严的律法也管不住那些不顾一切的疯狂之徒不是,只是这样的人一旦被纠出来了,他的人生之路也就到了尽头。)
萧楠的父亲户籍相比较高,是农户中的上等户籍,即属于富农标准,萧大郎手上有十五亩良田,一百亩荒地,在册的年收入大约是年收入一百两白银,这一标准已持续八年没有变化,按萧大郎的收入标准,他们家一年户税要交5两银子,或者等植的谷物。
地税青孚镇的良田一律按每季亩产650斤算,税收是3.5%,15亩地,萧楠家一季要交341斤粮食,折合起来约莫3.7石(宋一斗等于9.2斤,十斗等于一石)。
那一百亩荒地是十年前买下来的,荒地前三年不收税,后续十年,每年按良田的十分之一收税,一百亩地一季的税约莫约是2.5石,一年两次,加起来萧楠家每个要交12.4石的地税。
(这一章比较枯燥,不过既然是种田文,这些税赋什么的不写清楚,后续很多段落都写不下去,当然,这些税赋并不是北宋真正的税赋标准,而是根据北宋原有的制度,再加上本文设定的背景中某只蝴蝶的改革衍生出来的。)
二十二章、偷只老虎崽(上)
萧楠家的那一百亩荒地就是她家房子后面那一片向东延伸的荒山,荒山之上就是白云山的林区,萧大郎买下这百亩荒山一共只花了五十两银子,现在全荒着,萧楠刚来的时候压根不知道屋后那一片荒山是自己家的,现面临秋收,马上要涉及交税事宜,听林氏提起,才知此事。
之前林氏一直没提,是因原主本身知道这件事,而现在的萧楠过来之后记忆不全,根本没有这部份的记忆,所以,当她刚刚听到林氏说起关于荒山交税事宜的时候,脸上不由自主的浮出了一抹愕然,若不是反应极快,瞎编了个理由圆了过去,只怕是要引起林氏对她身份的怀疑了。
萧楠得知此事之后心中又惊又喜,她看着屋后那一大片荒山,本就在盘算看看用什么法子将其买下来,想要做个衣食无忧,逍遥自在的田舍翁,光靠打猎是不行的,得思考生财之道,以她渊博的学识和对历史的了解,若走官场或者去书院当老师,(前题是这个时代的人允许女子入官场的话)那是绰绰有余,做其它的,优势却不明显。
好在她不指望成为什么富甲天下的大富翁,也不想做什么发明家,只想做个衣食无忧的小地主就心满意足,她前世也是农家出来的孩子,再加上还有一个搞农业科研的专家朋友,基本的农耕知识基础还是不错的,做事再勤奋努力一些,做个富裕的田舍翁应该不成问题。
她想把屋后那片荒山买下来做茶园,以此地的地势和气候而言,这地方做茶园很合适,当然,也不是不可以种值其它作物,只是种植其它作物经济用途没有茶园的那般长远,茶园虽然开始三四年不会有收益,可到了后期,只要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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