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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终决定回家,回到爸爸的身边。
我把这个决定告诉了前不久刚刚联系上的龚杰――我大学时的男朋友,现在的前男友。与其说是前男友,其实更像是前男性朋友。我们的关系就像是搭伙,两个孤独的人在一起互相取暖,没有轰轰烈烈,也谈不上细水长流。毕业季,分手季,好多情侣面对分离依依不舍,有的甚至哭的稀里哗啦的,可我们只是祝福对方,相互道别。我们我们大概是所有情侣中最平静,也是看起来最不正常的一对。就这样,我结束了大学里所谓的恋情,踏入社会大学,人生的另一页开始翻开。
龚杰知道我的决定后,沉默了半响,然后告诉我,他也正有离开的打算,目前正在申请家乡所在的分公司,理由是不想做房奴。这里的房价对一般的工薪族来说是绝对的望而止步。
我们为彼些的决定深表理解。
说实话,我们两个人的关系相对于朋友似乎又有些微妙,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们的关系比一般的朋友要亲密,回想我们从相识到现在的再次见面,我们之间竟从来没有过争吵,我们彼此信任,彼此理解,所以很多时候,我都无法用朋友还是恋人来界定我们之间的关系。你看,我们都分开六年了,还那么的有默契,还那么的理解对方。
就像我跟他说我要辞职,要离开这座打拼了多年的大都市,要回到家乡的小县城,我身边几乎没有一个人是完全赞同的。只有他是静静的听我说完,然后表示理解,我甚至没在他的眼中看到一丝的诧异,就像是很早之前就预料到了一样。有一种关系叫做亲密无间,无关风月,只因彼此理解。
我本来打算静静的走,可芳芳却非要大张旗鼓的给我办个欢送会,说是在一起共事了六年,怎么都得留下个美好的回忆。
我这人不爱交际,朋友也不多,芳芳是所有同事中跟我最要好的一个,和她的友谊也是我在这座城市的最大收获。
新同事一波一波的来,旧同事一波一波的走,刚开始大家都挺不习惯的,心里也挺不是滋味的,时间一长,也就没什么感觉了。可现在轮到自己了,那早已淡漠的情绪又开始在心里翻腾了。说真的,我还真的很舍不得,这里就像我的第二故乡。
那天除了芳芳,还有部门的另外两个同事,虽然和这两个同事说不上有多深的交情,但平时工作接触的多,比起其他同事也就熟络多了。我们边吃边聊,围绕着离别好好的抒情了一番。
“六年了,怎么一晃就过了六年了?我怎么总觉得大学毕业就是昨天的事呢?”说话的是当年和我一同进公司的陈伟,他的名字总能无意识的让我想到中学时的体育委员陈明伟,那个满脸痘痕,总喜欢跟班主任打小报告的男生。
“对啊,我们三个当年好像都是差不多时间进来的。”芳芳回忆着,“就光头强比我们好像晚来一年吧,他来咱们公司好像还是半路是跳槽过来的。”
她口中的光头强是我们部门的美工,大名赵晓军。因为总剃个光头,这个外号就这样诞生了。一开始,还是在暗地里叫,后来大家熟了,也就这样叫开了。说起光头强,他的来头可不小――海归人士,单就这一点就是我们这些没出过国门的井底之蛙所望尘莫及的,至于他从哪个国家回来的,为什么会回国的,有很多版本。芳芳所说的“半路跳槽”指的是从国外的公司跳到国内现在的公司。人家是人往高处走,他是水往低处流,至少在一般人的眼里是这样的,我也是一般人,所以也不能例外。
“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觉得你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光头强夹着菜看似有一句没一句的搭腔着,可余光却是探究着想从我脸上找出蛛丝马迹。
“怎么,我脸上写了吗?”我暗自深吸了口气,展现出一个很平淡的微笑,可我却用笑容稍稍的向他传递了一个信息“你的故事应该比我的更多。”
光头强嘴角虽挂着淡淡的笑,可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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