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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再多犹豫,应下了见面的事。
何均池何尝不想见面,何尝不想看得见摸得着程峪,他只是需要有人推一把。
如果不是程峪向何均池走过来九十九步,何均池根本不敢踏出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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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均池坐在动车二等座上,一整天的路程对他来说不会太辛苦,他太擅长自找乐趣了——用平板看完一部《安德的游戏》,看一眼时间,还早着呢,于是开始看书,夏目漱石的《心》。
坐他旁边的是一个年轻的男孩子,上车时对他笑了笑就再没有多话。他最怕坐在中年大妈身边,总被没话找话聊个没完,有一次坐车听大妈叨叨了三个小时,他一次又一次戴上耳机示意要听歌了,但大妈就是不住嘴。下车后他感觉耳边总有小鸟在叽叽喳喳,症状持续了整整一个晚上。
此后,何均池坐车总带上便携耳机,不再是小耳塞。犹如对想找他聊天的人宣布:别和我说话!
距离和程峪约好的城市越来越近,何均池内心激动更多的却是紧张,书本上的文字已经完全看不进去,哪怕是他一直很喜欢的夏目漱石。
他起身去卫生间,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努力的保持平静,但笑容已经有些不自然。最要命的是坐太久了,他感觉腰都要断了,一见到程峪就告诉他自己腰痛?这不是开玩笑吗……
从卫生间出来后何均池没有再回到座位上,而是站在吸烟室门外,对着手机继续努力练习自然的微笑。看着手机中自己的样子,他忽然觉得有点逗,于是按动快门给自己拍了一张自拍——大眼睛、长头发,虽然呆呆蠢蠢的,但还是挺可爱的嘛。
事实证明对自己的夸奖是管用的,何均池不紧张了,剩下的只是对即将见到的程峪无限的期待。
走出舒适圈需要很大的勇气,需要其他人推一把,但一旦走出去便不会再退缩。就像冬泳的人,才入水时会感觉冷到快要死去,一旦适应了水温便能够自在的游泳。
下午七点多,何均池到了完全陌生的城市。还未下车的时候已经收到了来自程峪的消息:“我在出站口等你”。
“我穿牛仔衬衫,背黑色书包。”何均池回复。
“我能认出你。”
何均池看着程峪回过来的消息,不自禁的笑了,“我脸盲,靠你认我了啊。”
走出出站口,何均池远远看见一个人穿灰色卫衣,拉着藏青色行李箱,微笑着看他,他开始心跳加速,脑袋一片空白。
越走越近,他的双脚不受控制一般开始跑了起来,本来只有短短一百米的距离,他却感觉跑了很长时间似的,程峪一直微笑看着他,他恨不得一步跨到程峪面前,但越是急越是到不了。
到那人面前时,何均池只知道笑,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他知道这就是程峪,活生生的站在他面前的程峪,但什么都说不出来,连最起码的“你就是程峪吗”他都没有问出口。
程峪远远看着何均池一路小跑过来,等何均池终于到了面前,他伸手将何均池揽进自己怀里。何均池心跳很快,不知道是因为跑了一小段还是因为……
“走吧。”程峪说。
何均池点点头。他早就听过程峪发的语音,但此时真真切切的听到他的声音更觉得好听。
走在回酒店的路上,何均池安安静静的观察程峪——程峪比他高一个头,程峪穿宽松的卫衣真好看,程峪的皮肤真白皙啊,程峪也和他一样在傻笑……
他的注意力全在程峪身上。他极力控制的感情根本不受控制。他比自己想的更喜欢程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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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将行李整整齐齐的摆在酒店房间的角落里。这就是两个爱整洁的人在一起的好处——会一起将房间变得更加整洁。
何均池指指床,“你睡这边还是那边?”
“我睡你旁边。”程峪回答得自然,仿佛是相处好几年的老夫老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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