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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承朗用力点头,骄傲地说:“嗯,我学过!”
看来这人不像是那么笨嘛。鲁仪欣慰地想着。
“那现在我们来学习怎么写‘鲁’,好不好?”鲁仪笑着说道。
见鲁仪露出笑容,区承朗更兴奋了,觉得自己得到了这个看上去很可怕的同桌的信赖,这种满足感就如同吃了一个很甜很甜的水果蛋糕,快乐得不得了,乐得他很顺从地笑嘻嘻回道:“好!”
熟悉了之后,逐渐放开的区承朗不像第一眼看到的那样唯唯诺诺,令人讨厌了。鲁仪看着他笑眯眯的小脸儿,觉得区承朗就像是小动物一样,开始时充满了戒备,然后在主人的抚摸下慢慢放松了警惕心,最后是全心全意地付出,笨得实在是可爱,使得鲁仪教他写字都忍不住放柔了声音。
但事实证明,鲁仪太快下结论了,就算她表现得比一般小孩子更加聪颖,可她还是免除不了小孩子天真的特性。
正因如此,鲁仪才明白了一件事:人,是不可以宠的。
“有谁想要主动上来写写你同桌的名字吗?”班主任问。
一群小萝卜头如同雨后春笋般纷纷举手,有的甚至还站了起来,小手举得高高的,生怕老师没见到他。
例如区承朗。
“老师,我我我!”
这么踊跃的态度果然令老师注意到他了,所以区承朗和鲁仪就这么光荣地在众艳羡的目光下被选中。他们站起身,仿佛漫步在红地毯一样地走上讲台,拿起粉笔,豪情壮志、大气磅礴地在黑板上签下对方的名字。
鲁仪果然是聪明的孩子,虽然刚才她并没有练习,可就凭适才的那几眼,她就可以顺畅地写出区承朗的名字,刷刷刷的几下,一个“区”一个“承”就完成了。
这时候,鲁仪的眼角余光悄悄往旁边一瞄。区承朗正写完“鲁”字,虽说还是歪歪扭扭的毛毛虫模样,但至少辨认得出来。
鲁仪暗自满意地点头,刚把视线收回来,准备写下最后一个“朗”字时,隔壁的区承朗突然大声喊到:“我写完了!”
这么快?鲁仪惊讶地往那边看去。
然后,她看到了在歪歪扭扭的毛毛虫右边,是一条笔直的、飞扬的横线,透过这简单的线条就可以感觉到作者那毫无保留的欢欣雀跃、等待表扬的激动心情。
于是,区承朗小萝卜头眼睛闪闪发光地看着班主任,满脸骄傲地站在自己写的粉笔字下边,等着老师以及自己新同桌对自己的肯定。
他一点也没发现老师的憋笑,还有他的新同桌的黑脸。
鲁仪徐徐地把头转了回来,看着自己写的那两个端正的字,不语。
区承朗却误以为鲁仪忘记怎么写他的名字了,焦急地小声道:“鲁一?”
鲁仪瞥了区承朗一眼,然后默默地抬起手,白色粉笔点在了“承”的右边不远处——一撇,弯勾,再一撇,一点,横折,横,横,竖勾,一撇,最后一捺,完成。
区承朗愣愣地看着鲁仪写的自己名字,过了会儿,“哇”的一声哭了。
“我不是狼!我认得这个字,这是大灰狼!我不是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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