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4 我在马路边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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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徐师爷是当中的第二把交椅,不知道他是怎么一个年纪轻轻就坐上了那么大个黑帮集团如此高的位置。最神奇的是,这个青龙帮的老大,其神秘莫测的程度比练葵花宝典的东方不败有过之而无不及,至今有很多人领导阶层不知道老大是哪个,而且这个老大也很少出面。所以从某些方面来讲,师爷就是这里的老大。

瞧,这纪晓岚的眼光就还可以,混黑道可比趋附着那个儿子丢了都找不着的什么长好多了,人家势力可是在国际范围内的。

纪晓岚手里拿着胡维让手下的小弟查到的线索,只见上面寥寥草草写了两行字: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他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给我把头点,我跟叔叔说了声,叔叔再见。

这个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纪晓岚看了看一脸惬意的杨二狗,自从上次徐师爷说要找他们合作之后,两人就经常往徐师爷家跑。有吃有喝,有人伺候,杨二狗过的是十分的舒心。每天一大早醒来就巴不得快点到这里来,奶奶也乐得开心,每天都变着花样买煮很多好吃的,纪晓岚也渐渐的忘记了,经常在吃饭的时候被人抓一把屁股这一回事。

“狗哥,你说这是什么意思呢?捡到一分钱,这人比你还节约呢”纪晓岚把手里那张纸递给杨二狗,实在是不得要领。

“这不就是一首儿歌嘛”杨二狗看了一眼,也不接过去,难得竟然他认识里面的字,纪晓岚还以为得给他翻译呢。

“儿歌?你确定”不是吧?狗哥确定自己认识字吗?

“你随便拿给哪个小孩子都会唱”杨二狗非常肯定的点了点头,说完还十分深情的唱了一遍。最后鄙视的看了他一眼,那么直白的儿歌还有什么怀疑的,穿越来的就是思想落后。

纪晓岚十分庆幸,这首歌只有那么两句。不然照着刚才狗哥这么唱下去,他估计以后睡觉得做噩梦。

纪晓岚觉得,他现在得先帮人家找到儿子,接着让杨二狗摸一摸那扇子,最后不仅能找到皇帝那小子,还能利用这个关系,以后黑道上有什么活动,还可以通过这层关系,混水摸点鱼。

想不到堂堂大清朝皇帝的宠臣,来到另一个时代之后,竟然沦落到黑帮……这该称赞他好眼光还是鄙视他堕落好呢?

其实,纪晓岚做这些事并不是一点计划都没有,要说为什么他就肯放弃那个什么长的那条道,宁可选择黑道。其实原因非常的简单,纪晓岚很小的时候就有一个行侠仗义,仗剑天涯的梦。梦里他一骑红尘,白衣胜雪,身旁翩翩佳人相伴,耳鬓厮磨,轻舟随江入,大河任其流。他自笑看红尘,一世风流潇洒只为身旁伊人。摘花一朵插在伊的发梢,胜过珍珠玛瑙金银步摇。

可是现实中的他,却生在了官宦世家,而他只能顺着别人给他铺好的路,走别人给他准备好的道。

如今,好不容易给了他一个重来的机会,打死他都得好好把握。趁着现在还没找到回去的办法,过一过那个瘾。所以,他决定了,要跟徐师爷好好的干,绝对要打下一片别样的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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