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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叶思远也会去外面吃饭,专挑那种有小包厢的餐厅。

叶思远经常带我去的一家餐厅,是他表哥开的,他表哥身体不方便,开的居然是适合残疾人吃饭的无障碍餐厅。

那边的服务员温柔又亲切,每回去我都觉得无比温馨。和叶思远在包厢里一起吃饭时,我会给他夹菜,他用右脚使用筷子很灵活,只是不方便夹远一点的菜,我就负责把菜夹到他的碗里去。

他总是抬起头朝我笑,我们一边吃,一边聊,我从未觉得叶思远用脚吃饭,和别人有不一样。

有时,婉心会叫上我们,几个人一起去ktv唱歌。

这是婉心很热衷的活动,以前我和她经常两个人一起去玩,和叶思远在一起后,我们会叫上刘一峰和冯啸海,五个人一起去。

ktv里,我和婉心又蹦又跳,又吼又叫,刘一峰和冯啸海也是很活跃,而叶思远,只是坐在沙发上安静地看着我们,他用脚趾夹着细瓶嘴的啤酒瓶喝酒,酒量看来还不错。

我疯起来,就叫叶思远一起唱歌,他被我缠得没办法,只能用脚夹着麦克风唱。

他唱歌居然非常非常好听,一首陈晓东的《比我幸福》,唱的我眼泪都要掉下来。

唱完了,我爬到他身上,也不管其他人在包厢,我啃着他的脖子、耳垂,在他耳边轻声说:“我才不要比你幸福,咱们俩要一起幸福。叶思远,你幸福了,我才会幸福,你明白么?”

他转过头来看我,那眼神,深得就像一片海。

就这样子,我们甜甜蜜蜜、开开心心地交往了1个多月。

我和叶思远唯一的矛盾,就是我仍然去olive跳舞。我的存款都拿给家里买电视机了,可我的专业有许多作业都需要电脑才能完成,每次都去机房或者叶思远寝室,不是长久之计。所以我和叶思远说了实话,我要继续去跳舞,存钱买电脑,况且,光靠周末去超市做促销,我的生活费也不够呀。

他很不高兴,这是正常的,有哪个男人会喜欢自己的女朋友在夜店里搔首弄姿呢?

他试着问我:“小桔,我给你买电脑吧,你不要去,好不好?”

我看着他,问:“叶思远,你是第一天认识我吗?你觉得我会答应吗?”

他知道我的脾气,又说:“那你换个工作不行吗?”

我说:“跳舞所用的时间最少,收入却要比其他兼职来得高,我跳了一个学期,每星期才去两、三回,就存了4000多块钱呢,只要再跳一个学期,我就能买电脑了。叶思远,我答应你,只要我买了电脑,我就再也不去跳舞了,以后只干超市促销的活,好吗?”

他想了想,说:“好吧,不过,以后你每次去,我都要来接你。”

呃……这来回的打车钱,可也得50多块啊,我想了想,还是同意了。叶思远家境好,这是他的钱,他要花就随他去花,我让他不要来干涉我做兼职,难道我还要去干涉他花自己的钱么?

于是,从那以后,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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