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琵琶夹袄,底下配了条桃花色绣小白花的水仙罗裙,外面还别出心裁的,罩了一件白色绣玫红桃花的云汐纱衣,这一身衣裳轻盈靓丽,丝毫不显臃肿,初春的衣裳,愣是被她穿出了初夏的味道,倒是个很会打扮自己个儿的女孩子。

方静怡这会的心情异常的激动,对于自己马上就要见到的人,她是无比的期盼,这种期盼可不是一天两天,而是好几年,可想而知,某人对她的影响得有多么大了。

要说,方静怡会有这样的心态,也不全怪她自己,实在是她和沐凌炫相遇的瞬间,着实太让人铭心刻骨了些。

身上身下的尸体,触目可及的红色,身上难以隐忍的疼痛,还有那些阴魂不散的小贼,正是人最绝望的时候,却被天神般的沐凌炫给救了这样深刻的记忆,让人怎能轻易忘怀?

再后来,醒过来的她什么都记不得了,没了记忆,就等于没了家,可怜的孤女,身边没有一个亲人,竟是无处可去,无奈之下,只得留在了平京城。

方静怡本身太过出色,所以她从来也不想过平淡无奇的日子,一直都想要出人头地,成为万众瞩目,被人羡慕的那种存在。

既然心这么的大,那么自然是先要做出来点成绩,闯出来点名声的,没想到反是入了任大掌柜的眼,被选到万宝阁当了绘图师傅。

渐渐的,小女孩长大了,名声也闯出来了,她有了属于自己的院子,有了不少的积蓄,已经到了能出嫁的时候了。

可放眼平京城,貌似再没有比宣平侯世子更出色,更能吸引方静怡的存在了,更别说,沐凌炫还救过自己的命。

不都说救命之恩,以身相报吗?不知不觉得,小姑娘竟是芳心暗许,对某人动了心。

只可惜,她这里动了心,人家沐凌炫却是丝毫不知自己惹了桃花债,这位是个大忙人,成日里不是跟着宣平侯去巡边,守边,就是满世界的围剿马贼,和自家大哥勾心斗角的斗的不亦乐乎,甚少会来万宝阁,这么些年下来,两人见面的次数,也就那么乏善可陈的一两次而已。

方静怡能以一介孤女,在平京城闯出自己的一席容身之地,就不会是个傻子,她心里明镜似得知道,自己其实压根就没被沐凌炫看进眼里去,在心中缠绵不去的情义,不过是她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

说白了,也就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方静怡也不是没有想过放弃这不可能的暗恋,可转念再往深里一想,平京城里那么些高门大户的名门淑女,不是也没有一个被世子爷高看一眼吗?

何况,于她这可怜兮兮的孤女身份,想要嫁入高门,也只能是做妾,连给人家当继室夫人都够不上格,但若只有做妾这一条路,那么,又何妨去给最尊贵的世子爷做妾呢?

这么一寻思,方静怡这摇摆不定的心,立时就又定下了,只不过,却是越发的给自己造势,想尽办法的在人前扬名,为的就是将来有那么一天,当机会来临时,她能不像蝼蚁一般的被人无视。

年前,沐凌炫和蓝府尹之女大定时,方静怡自己个儿在家里哭了整整一夜,心乱如麻,一会儿想,“他订了婚,有了正妻,我还想他做什么?”

“难不成真要自甘下贱,去看大妇的脸色过日子吗?”

一会又想,“自古以来,哪一个大英雄的身边,不是美女如云,方静怡,你到底是想做个普通人的正妻,平平淡淡过完这一辈子,还是给世子爷做妾,风风光光的活在人前?”

揽镜自照,方静怡自认自己的容貌不差任何人,她面容姣好,身材一流,最主要,自己会的东西都是别人不会的,就凭这三点,她不认为会有男人不喜欢自己。

而这样的才貌,肚子里装了那么多的东西,若是平淡的过一生,可对得起自己的才华和那份与众不同吗?

没想到才郁闷了几个月,世子爷居然就自己找上门了,虽说是给未来的世子妃设计头面花样,可这也是让世子爷看到她的机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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