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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街上这么吵闹,锣鼓喧天不说,又隔着街道,那里能听得到?

柳红珊眼看李维臻匆匆走掉,不禁丧气的说,“赏花灯,赏花灯,搁着两边这么多漂亮的花灯不看,只盯着路往死里看,傻不傻啊!”

“真是个书呆子!”

得,她得不到李维臻的回应,立马就又埋怨上别人了。

姐妹俩停足不前的这会功夫,柳云成他们总算是追上来了,这位瞪着妹妹斥道,“瞎跑什么?不怕丢了啊!”

柳红珊理亏也不敢顶嘴,讪笑着跟兄长打哈哈,“这不是看到李二公子了吗?想着打个招呼呢。”

柳云成看了眼蓝佳音,温声问道,“人呢?咱们也去见个礼。”

“走了,我喊了半天,那位跟聋了似得,就看着路往前走,还急匆匆的。”柳红珊指着李二过去的方向嘟囔。

“那是回安信侯府的方向,今晚上又不宵禁,街上又如此热闹,他怎么这么早就回去了?”柳云义奇怪的挠了挠头,深感无法理解。

(未完待续。)

☆、第七十二章定情信物?

沐凌铉冷哼一声,凉凉的说道:“许是家里有惦记的人吧,心里着急赶回去,自然是什么都听不见的。”

蓝宏森从他这句话里。立即联想到了某件事情,不禁大怒,狠狠的斥了句,“不要脸!”

声音不大,但耳目敏捷的沐凌铉却是听到了,不禁赞同的点头,暗道:“可不是不要脸么?”

他今夜的确是一心要陪心上人赏花灯的,但也并不妨碍他履行对小丫头的承诺。

恰逢十五元宵佳节,家家团圆,人人开心,可他偏就要在此时此刻,让安信侯府来上一个血光之灾!

你们做下好事,让小丫头心里不舒服,那么,你们也别想过舒服了。

你们打人脸打的开心,那也就得一样品尝这种被人打脸的滋味!

以血还血,以牙还牙,这就是沐凌铉长了十六年,所领悟的人生真谛。

想到李维臻此刻的心情,沐凌铉总算觉得心里压着的石头,被移开,挥手提议,“诸位,诸位,我建议咱们直接去南街,在下不才,也想了个点子,在外祖家扎了一座花灯,请各位赏光一瞧,如何?”

本来逛街,就是随意而行,走哪看哪,不过既然有人诚意相邀,蓝,柳两家人怎好不给沐世子面子?

当即柳云成便点头同意了,一行人在沐凌铉的领路下,跨过无数的人流,越过几十座灯楼,这才来到了梁家的花灯楼下。

蓝佳音因着某人郑重其事的报备,看的还格外认真。

这一看之下,她不禁噗哧笑出了声,原来梁家的花灯,扎的是猛虎下山,一只黑白纹的猛兽张牙舞爪,脚下还踏着一只濒死的野狼,四周还有几十只野狼匍匐跪拜。

别人也许只能看个热闹,觉得老虎威武,狼群活该,而蓝佳音却是知道,沐凌铉是用最直白的方式,来炫耀自己的本事呢。

她前世曾听梁文玉说过,沐凌铉十三岁那年,在追剿马匪的路上,夜遇狼群,要不是他观察入微,以雷霆之击一举击杀了野狼王,那一夜,他们那百号人,肯定活不了几个。

沐凌铉当时还拔下野狼王的牙齿,做了一对项链留为纪念,瞧,那被猛虎踩着的野狼王,口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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