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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他发表意见:“当我说‘穿得利落点’和‘穿得漂亮点’,在你听来是一个意思吗?”
他第一次约她,骑着电动车去山上bbq,她穿得就是这身,美丽飘逸又不失潇洒利落,徐承骁印象深刻。
司徒徐徐很淡定的撩了撩长长的卷发,问:“不好看吗?”
徐承骁亲自给她开车门、服侍她上车坐好,替她扣安全带的时候在她嘴角偷了个香,“美极了。”
他的赞美真心实意,但到了吃饭的地方司徒徐徐一看,就知道他起先的疑问也是真心实意的——g市最老牌的西式餐厅,民国的时候在当时的法租界开张,这么多年来坚持着最优质、最正统、最昂贵的服务,每晚开九桌,平常要预定至少提前半年。
徐承骁把车停在了离门口有一段距离的地方,侧了侧脸,挑着眉看向她,意思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司徒徐徐对他眨眨眼,从手袋里拿出一支口红。
那支口红的颜色热烈得像黑暗里肆意盛放的玫瑰花,她从从容容的对着镜子一层一层的抹在嘴唇上,原本清淡的妆容与一身素雅飘逸,因为这红唇烈焰,瞬时变成了黑夜玫瑰的背景色,相宜得当。
漂亮的衣服不如华丽的气场,她穿一身他见过的衣裳,让他见一见她只需一支口红就能瞬息万变的气场。百年的经典餐厅又怎样,当她白衣棕裤、烈焰红唇,摇曳而过,这百年来的香衣鬟影都变成一场场俗世迎合,而她司徒徐徐是独立的、自由的,再隆重的场合、再优秀的男人,都不需要她如何刻意的去郑重相待,谁想要她,谁便要迎合她。
徐承骁两只手搁在方向盘上,侧着脸静静看着她描妆。后来他们热恋新婚、离婚分手,许多许多年里面,徐承骁一想起司徒徐徐,都会时时想起此刻:瑰红色的口红从金色管身里旋出,色彩如梦,她修长白皙的手指,烈焰红唇,他如堕梦境,亲眼目睹一朵玫瑰盛放的瞬间,绝代芳华。
虽是第一眼就认定的姑娘,但这一刻徐承骁才清晰的感知到:怦然心动。
司徒徐徐补了妆转头对他一笑,说:“好了,进去吧!”
徐承骁喉头动了动,收回目光,镇定自若的发动车子,却差点将车头塞进人家大厅里去,门童和保安全都跑了出来。他跳下车把车钥匙丢给紧张兮兮的门童,自己绕过去亲自替司徒徐徐开车门。
司徒徐徐下车挽了他手,勾了勾嘴角给他一个微笑,徐承骁倒吸一口凉气,眼神如同烈火烹油,燃烧得更猛烈。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吵着要吃金针菇培根卷的姑娘们,你们还好吗?
被烈焰红唇迷得神魂颠倒的骁爷,您的鼻子它还好吗?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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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晚的晚餐实在意犹未尽,徐承骁兴之所至,拎了一支红酒带着司徒徐徐上了夜澜山,故地重游。
通往山顶的最后一段石阶车子开上不去,两个人下车走路,司徒徐徐的高跟鞋足有十二公分,走在徐承骁身边时比他只矮了半个脑袋,徐承骁忍了一会后命令她脱了鞋拎在手里,然后把她背了起来往上走。
司徒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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