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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火腿鲜笋汤,厨房的师傅手艺很好的。”

沈振平来之前本来已经简单地吃过晚饭,然而人家碗都递到面前了,能不接吗?他并不擅长拒绝,更何况端汤过来的是这么一个清清朗朗的少年。

汤碗并不大,对于沈振平这样过惯了风餐露宿的人来说几乎三两下就解决了,宣澜吃饭喝汤的时候很安静,有些讶异地抬起头,问:“要不要再给您盛一碗?”

沈振平摆了摆手,示意自己还有事,便起身告辞了。

沈振平能有什么事呢?齐肃上次交待他办的事已经天衣无缝地完成了,明日报上便会看到消息。他只是不愿和宣澜独处而已。

沈振平在齐肃身边多年,也算见过了历任莺莺燕燕花花柳柳,他知道了齐肃的心思,固然觉得这件事很荒唐,然而也不能阻拦——齐肃这个人想干什么事的时候还没有不成功过的,他犯不着也没必要去触这个逆鳞。

这毕竟是齐肃自己的私事。

他年轻时见过那位舒小姐,确实是绝色,他能理解齐肃,却不认同他为了一个女人要放弃整个家业的做法,但如今齐肃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处处受制于人的二少爷,他想喜欢谁,难道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吗?

作者有话要说:开了一辆三轮车,希望不被和谐。第一次写这种肉渣,太难了,以前看人家飙车总觉得应该很容易,自己写了才知道真他妈难啊,中间有两段是我舍友帮忙的……这个老司机自告奋勇地要帮我开车,结果写了两句就跑了啊!

☆、尊重

宣澜等了半天也没等到齐肃回来,只能自己睡了,翌日早晨有人送来了例行的早餐和报纸,宣澜一边吃早餐一边随手打开报纸,头版头条赫然是昨天在某酒店发生的水晶灯坠落事件。

这件事极为骇人听闻而且耸动,顷刻间便传遍了全城。报纸上没说受害者的姓名,只说了两死三伤,警方来勘察过现场,确定是事故,吊灯本来在安装的时候就有安全隐患,但一直被酒店负责人遮掩,如今出了这么大事故,负责人自然难辞其咎。

宣澜看到报纸上写其中一名死者为“邵某”,心中剧烈地跳了一下,然而并不能确定,这时刚好齐肃推门进来了,看到宣澜在一边吃饭一边看报纸,便说:“先吃饭,别光看报纸。”

宣澜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把报纸那页举起了给齐肃看,问:“是他么?”

齐肃接过报纸看了一眼,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算是默认。

宣澜此刻心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感受,理论上他应该感觉到痛快和高兴,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蓦然间心底却平白空落落的,像是缺失了一块什么。

他的头低了下去,没有说话。

齐肃没有走近,只是隔着桌子远远地看着他:“怎么?这不是你的愿望吗?”

“不……我只是觉得,”宣澜有些难以启齿,“我觉得我……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我了。”

他摊开手掌仔仔细细地审视着自己的这双手,这双手并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掌心因为前段时间的劳作有一层薄茧。但是手背有几个针孔,能看出皮下淡青色的血管里。他像是能感受到血管里的血液在汩汩流动似的,忽然间握紧了双手,抬起头来看着齐肃:“我杀了人吗?”

齐肃没有说话,只是走近了一点,握住那双手,轻轻地将他蜷曲的指节掰开,将他的手掌恢复成原来的形状,他将宣澜的手握在手里,像是某种郑重的礼节,然后才缓缓开口:“这不是杀人的手。那是一场意外,谁都没有想到他会忽然去那家酒店,谁都没想到他们会在那里停下,谁都没有想到那盏灯一开始就有问题。”

他看着宣澜的眼睛,语气很郑重:“确实是意外,你明白吗?”

他有一双深灰色的眼睛,笑起来的时候有动人的魅力,不笑的时候便像一片静湖,深邃得看不到底,有一种难以用言语形容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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