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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和瞪了一眼那个还敢冲她做鬼脸的小东西,磨牙:“你就护着她吧!”

端和挑起帘子一角,兴味盎然的看着这朱雀大街。前世里走过几遭,几世轮回,人事变迁,可这长街,却是历经岁月积淀,承载了这巍巍大邺的风霜雨雪。只这么想着,从远处传来达达的马蹄声。

是快马飞驰,端和有些好奇,这朱雀大街限速是大邺人尽皆知的事情,怎生还有人敢飞马前来,也不怕撞了什么人。

也不过几个念头的回转,这快马已眨眼般始到了马车之后,伴随着一声长长的吁鸣与马儿喷出的气息,响起了一个清亮的少年声。

“爷,瞧这这架势,应该是过不去了。”

“那就绕路。”短短的四个字,熟悉而又陌生,端和顿了片刻,重新挑起了落下的翠幕。

只微微一抬头间,看到了一道玄色的身影。骑在高头大马之上,浸染着大漠风霜与皓月的背影,挺拔而昂扬,如同一把出鞘的剑,在月夜之中,寒光乍现。

端和愣愣的看着这道背影,思绪百折千回间,竟忘了放下手上掀开的一角翠幕。马上之人似是感应,一个回眸,端和终于看清了那张脸。

浓艳如棠棣之华,染了大漠的凉月,一双眼睛浓黑如夜幕堆砌,深幽极致,再无光亮可寻。他金堆玉软养起来的一切,被西北的大漠风沙侵染,剥落了外头天真而柔嫩的一切,将他骨子里骄傲与倔强不折不扣的释放出来。

端和微微一笑,果然是他。

她垂手放下掀起的翠幕,一个转身,重新投入怡和的怀抱,在她肩膀处找了个位置,搁置了她的小脑袋。

而马上的人,因着这惊鸿一瞥,停滞了手上的动作。

比他慢半个马头的少年拉着缰绳好奇的看他:“爷,怎么了?”

还能如何?容锦唇边勾起了一道笑意,霎时化去了身上的五分冷肃,多了在西北时的顽劣之气:“没什么,爷高兴。”

回了自己的晏晏居,端和卸下了今日佩戴的首饰,换了一身浅翠色的家常袄儿,又将头发打散,松松绾了个髻,懒懒的往暖阁里一躺,再也不想动了。

时隔近八年的时光,再一次看到容锦,没想到,会是在这样的情况下。

三年前大邺与戎人一战,成为十年以来大邺最大规模的战争。便如临川而言,因着这一场大战,大邺西北至少能赢来十五年的太平。也因着这一场战役,许多年少将军崭露头角,而容锦,便是其中之一。

当年容锦于飞鸟渡失踪,阖京上下皆以为他已经亡故。如今为何会出现在西北,还能在与戎人一战中做了先锋营将领,大漠追逐近千里,亲手斩下了戎人首领多木的头颅,得到圣上御赐亲封的凌波将军一职,成为京中津津乐道的事宜。

后来,也不知哪里来的消息,说当初容锦在飞鸟渡落崖,虽然被前往北地贩卖毛皮的商人救了,但因着伤了脑子,忘了前尘往事。后来辗转到了西北,投入恪王麾下,才在与戎人一战中大放异彩,到底没辱没了荣国公府的名声。

这样的消息传到端和耳朵里的时候,正是圣上亲自动手清洗福王一脉的时候,便真如她所言,圣上爱重的,到底是恪王。

恪王回京三月,福王蠢蠢欲动,圣上再不手软,手起刀落,福王一脉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福王苦心孤诣经营了大半辈子,最后落得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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