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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唬王》

楔子

年代不可考—简称古代。

故事是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中国古代的一个丰年镇是个偏远城镇,有个传奇人物…人们尊称虎爷。

虎爷—长得高壮冷酷粗犷全身肌肉纠结着,可怕的魁梧硕大体格,走路虎虎生风,常让人有错觉是只老虎,眼神锐不可当气势彪悍,似乎是潜伏沉养精蓄锐,随时会发动攻击。

大人小孩全都敬畏害怕,连地方上的父母官都礼让三分!

自今二十琅当都未娶亲,因他恶名远播,他曾经一夜,把一间妓院的女人,全玩过一轮,女人全累趴了,他还精神的很,战况空前无法想像,只能说是一场浩劫,因此成为家喻户晓的伟大英雄人物,茶余饭後谈笑的话题。让男人又羡慕又妒忌,让女人又爱又恨。

因此这样轰轰烈烈的传闻,对虎爷本人来说是难堪的丑闻,虎爷对自己干下的事,既无奈又懊恼的,整整三个月壁门思过修练,但是对乡民们来说可是趣闻一件。

但是惟一苦恼的事,媒婆全都不敢接虎爷这件烫手山芋,再多的钱也赚不到,只能乾瞪眼。因为那家正常人家黄花大闺女,不要命了,敢嫁他。

其实他也不愿意,自己就是会有发情期,像动物一样兽性大发,越是压抑越难控制内心野性慾望,这一切都源自於十一岁那年,在一种难以理解因缘际会下,身体产生的巨大变化。

虎爷从想瘦骨如柴,比一般同龄的小孩还弱小,脸色异常的苍白,手脚无力,如排骨一样破烂身子,常常被人欺负着,家中清寒,所以能吃饱就已经很不错了。

有一天他独自一人走在’荒郊野外,发现一只老死的老虎,他觉得可怜,如果被其他村民,发现一定皮剥下肉也不放过,因为他们这儿穷乡僻壤,所有人几乎都是过着辛勤穷苦生活。还是被其他野兽发现也只有被当食物吃掉的,他觉得老虎跟自己一样可怜。孤苦无依,於是乎,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拼命的把他埋葬了,告慰牠在天之灵。

他亲手完成安葬老虎後,说也奇怪一种难以言喻的欢喜在心中滋长,像是做了好事内心不自觉的单纯的快乐。

从那时起他就整个人都变了,老虎变成他的守护神,梦里教他虎功强身,老虎的魂魄也附在他身上,与元神融合在一起,老虎变成显性,人变成隐性,所以他变得很强势彪悍,完全是脱胎换骨变成另一个人。

原本就是父母双亡,所以从小到懂事以来都让人欺负玩弄的份,现在他不欺负人就不错了,谁敢欺压他,在当时恶劣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开出一血路。

年纪小小就学大人当起猎户,所猎的珍禽野兽全卖给商人,随着年龄增长,再加上武功高强下,无往不利,赚到一笔不小的财富後。

在老虎梦中不时的点化,让他脱离辛苦危险的猎户,离开山上到城镇去发展。

开始学做生意,这个守护神老虎爷就无法帮他,只能让他趋吉避凶,加上他多年的历练琢磨,像是璞玉般的琢磨出光耀的颜色,也是一帆风顺赚大钱,当然有人想攀亲带故的想捞点好处,但是因他行为与个案特殊状况没人敢来说亲,简直就是送死。

怎麽说呢?因为他可是在乡里间出了名的,连青楼女子都怕三分,谁还愿意把女儿嫁给他,而且说也奇怪他玩女人,每个青楼女子全都对他爱恨交加,情慾之事如果适可而止当然很好,虎爷却是像永远也无法满足的野兽,掏光她们所有的精气神,无法招架他猛烈彪悍的攻击,就算是身经百战的妓女有束手无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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