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2 / 2)
家里正好缺一块铜镜,路过时见那铜镜竟然能将人照出个七七八八来,觉得很是不错,就买了一块带回家。
他寻思着,下次有机会也要买些螺子黛什么的,给自媳妇用用,毕竟生活好起来了,自己媳妇当然可以漂漂亮亮的出门。
程赋先送白幕杨到了家,把东西搬进去后就归还了驴车。
白幕杨只在白慕柳的房间中见过那铜镜,但这块明显要比白慕柳的好,他远远见过,白慕柳梳妆时要紧贴铜镜才能看得清,而这块铜镜则清楚多了,刚刚程赋试照的时候把程赋照了个七七八八。
花了好几两银子呢。
太奢侈了,上镇上买完东西又花了十两银子。
白幕杨把装着钱的盒子拿了出来,数了数,加上他三两的彩礼,盒子里还剩下六十二两。
当初卖那头鹿赚了一百二十两,这才过去两个月就花去了六十五两,太奢侈了。
白幕杨深吸一口气,当真是有钱的日子过惯了,如今一天花去好几两都没什么知觉了。
第27章铜镜
白幕杨叹了口气,那先生说按照他的速度,还得再读上两个月,这期间加上纸墨的消耗,还有油灯,估摸着也要五两左右。
家里还要吃饭,粮食倒是不是很贵,但两个月也要二、三两左右,毕竟他发现程赋属于无肉不欢的那种,就算不买肉也会上山捕点什么野鸡来吃。
如今已经接近冬季,秋日已经过去大半,还要购入煤炭和厚被,还要买几件厚衣和绒鞋,食物也得多屯些,这又是好大一笔支出。
过完冬季,估摸着钱也可能不剩多少了。
白幕杨盖上盒子,叹了口气,将盒子锁上放回原位后便开始做饭。
最近程赋喜欢吃鸡肉,尤其是他炖的鸡汤,那汤他能喝上一大碗,白幕杨自己其实不太喜欢吃肉,这是因为他以前过惯了没肉的日子,现在吃上了却因为不习惯总觉得差点什么,但程赋作为猎户,时常上山捕猎,从小到大是吃惯了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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