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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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和瑟看着满满一大袋金光闪闪的摩拉,心底默默感到惋惜,虽然他很想拿这么多,但良心告诉他,这个价格太高了,不值这个价。

“不用女士,举手之劳而已。”秦和瑟看着眼前伸到木质摊位下面的连接着络新妇的红线,将摊位上的木板一拆,两根金灿灿的棒针出现在两个人的面前。

“这……这……”络新妇小心翼翼地将棒针拿出了,一拍脑门:“我想起来了!这是我当时怕丢,自己封到里面的!我真是糊涂了!”

络新妇说道做到,她将所有摩拉都推给了秦和瑟,但他一直不愿意收;最后僵持下,秦和瑟又拿了几个织品

', '')(',再加上几个问题,当做是找到东西的报酬。

“妖怪集市,是在每个季节即将过去的时间里,大家自发将家里不需要的东西贱卖的地方,本来只有零星几个摊位,也只有那几个固定的妖,但后来随着集市逐渐发展,大家也就当一个小庆典,好吃的好玩的,愿意摆摊就摆,十分随意。”

“设通行证是防止人类误入这里,毕竟是妖怪的集市,人类待久了是会有很大的影响的。”

“如果有人误入怎么办?”秦和瑟摸了摸一个毛线小晴天娃娃,手感不错,交给络新妇帮他打包。

“一般就是删除记忆,在把他送回来的地方,伪装成在那里晕倒的样子。”晴天娃娃在蛛腿间上下翻飞,不一会就包装完毕:“不过我听说,这样做的话,那些凡人容易在昏迷的时候,被一些心怀不轨的妖怪悄悄带走,至于会怎么样,是吃了还是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

“会有妖管吗?”

“当然没有,能把他们完整送出去已经是我们仁至义尽了。”络新妇见秦和瑟在犹豫,非常爽快地把两个颇为华丽的补子三下五除二包了起来:“人类除非是出现了像我说的那些事,我们妖向来是不会管的,他们有他们自己的计算,我们有我们的活法;人与妖差距太大,接触太多,最后伤心的从来都是我们。”

“所以也算是不成文的规定吧:我们不会主动出现在任何一个人类面前,当然,像狐斋宫大人那样洒脱的妖愿意主动人类,也不是我等小妖能掣肘的。”

在包起来的时候,络新妇又包了一些小东西进去:“我这些东西纯天然,无污染,就算是送给凡人,也不用担心会影响到他们呦~”

被看穿心思的秦和瑟也没有藏着掖着,笑着感谢她的慷慨,收好包裹离开了摊位。

秦和瑟又转了几个摊位,一边买着纪念品,一边帮着各种摊主“找东西”;比如一包“摩拉”,一袋点心,更有甚者,还要他帮忙找孩子。

在获得了一大堆“战利品”后,秦和瑟还记得明天艰巨的使命,把东西装好,“低调”的离开了集市。

回到客栈,老板并不在前台;虽然有不少想问的,但他还是乖乖将门锁好,把钥匙放在前台,回了房间。

今天的小行程玩的还算尽兴,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把自己拍在床上,望向还闪着微弱灯火的街道,睡意逐渐侵占大脑,被子一卷,进入了梦乡。

秦和瑟不知道的是,从那天开始,妖怪集市就流传起了一个奇怪的传说:

如果你丢了东西怎么都找不到,那就去妖怪集市摆摊吧!

只要摆上摊,卖上一些华丽同时不太实用的小饰品,就会有一个白鹿仙人来挑选商品;此时提出你的要求,表面愿意用商品交换,你就会获得丢失的东西或者东西所在的线索。

记住:第一——如果仙人没有来找你,说明你的东西不够吸引到仙人,可以换一批下次再来。

第二——仙人只会拿走你摊位上他感兴趣的物品,仙人不需要摩拉,不要用摩拉代替商品。

第三——要足够虔诚,仙人才会显现。

曾经有人向狐斋宫大人询问过白鹿仙人的真实性,而狐斋宫从未正面回应,只是笑而不语。

虽然是传说,但“丢东西可以找白鹿仙人”这一条,就这么稀里糊涂的,在妖怪里一代又一代的传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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