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源摇客(1976年12月2日)_妮娜伯吉斯(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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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娜·伯吉斯

守大门的人刚告诉我除了家庭成员和乐队之外谁也不能进去,一个男人骑着酸橙绿颜色的小摩托就从背后凑了上来。他凑上来,连引擎都没熄,只是听着门卫对我说话,我一句话也没说就转身走开,他也没和门卫说话就离开了。他是来取东西还是送东西?我问警卫,但警卫并不觉得很有意思。自从和平演唱会的消息传开,这儿的安保就变得比总理车队还要严密。用我前男友的话说就是比修女的内裤还难进。守门的人是新面孔。我知道和平演唱会的事情,牙买加没有人不知道,因此我以为守门的会是保安或警察,但这几个门卫看着更像你想关在门外的那种人。情况正变得生死攸关。

或许是好事,因为出租车才把我放下来,自从早晨咖啡后我就想关掉的那半个我就说,麻杆腿的傻瓜啊,你以为你来这儿干什么?公共汽车有一点好,那就是一辆走了后面还有一辆,一旦你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下一辆就可以带你走;而出租车放下你就会离开。最后,我只好往前走,该死啊,我实在想不出更好的主意。

海文戴尔可不是爱尔兰镇,但总算还在上城区,即便你不认为它很安全,但至少不会觉得是个烂地方。我的意思是说,海文戴尔不是贫民窟。没有婴儿当街号哭,女人不会被强奸怀孕,但在贫民窟那是每一天的日常。我见过贫民窟,和我父亲一起去过。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牙买加里,要我过那种日子还不如让我去死。上星期某天夜里十一点到凌晨三点之间,三个男人闯进我父亲的住处。我母亲永远在寻找征兆和奇迹,上周的报纸说枪手穿过半途树路分界线,开始在上城区寻找目标,在她眼中就是个非常坏的兆头。宵禁还没有撤销,连上城区的体面人都必须守着钟点待在家里,六点,八点,天晓得几点,否则就会被抓起来。上个月,和我们家隔着四个门牌的雅克布先生下夜班回家,警察拦住他,把他扔进面包车的车厢,送他去了枪火庭拘留所。要不是老爸找到一位法官求情,说抓他这种守法好公民纯粹是犯傻,他大概现在也还在监狱里呢。谁也没有提雅克布先生的肤色太深,警察不可能认为他是好公民,就算他穿一身华达呢正装也一样。然后枪手闯进了我们家。他们抢走我父母的婚戒、我母亲从荷兰带来的所有小雕像、三百美元、母亲所有的人造珠宝耳环(尽管母亲说它们一文不值)和父亲的手表。他们揍了我父亲几拳,我母亲问他们中的一个他母亲知不知道他在犯罪,结果挨了一耳光。我问她那些家伙有没有对她怎么样,她却说玫瑰丛疯长得像是长毛野人,我只好假装我在和别人说话。他们一整夜都在打电话给警察局,但警察直到天亮才来。上午九点半,我都到了很久(他们六点才打电话给我),警察用黄色本子和红笔记录证词。“犯罪者”这个词他自己念了三遍才搞清楚怎么拼。他问他们有没有使用任何进攻性武器?我忍不住哈哈大笑,我母亲说你还是走吧。

这个国家,这个该死的小岛,迟早会弄死我们。自从被抢劫之后,老爸就不说话了。一个男人总喜欢认为他能保护他的一切,但别人闯进来抢走了他的东西,那他就不再是个完整的男人了。我不会看不起他,但老妈经常

说他曾经可以在诺布鲁克买一幢房子,但他拒绝了,因为他已经有了个安全舒适的家,而且贷款已经还清了。我不会说他胆小,不会说他吝啬。但有时候过于谨慎到最后会变成另一种轻率。事情也没这么简单。他出生的那个时代从没料到自己能爬到楼梯的半中间,所以当他爬到那儿的时候,却因为过度震惊而不敢继续往上爬了。不上不下就有这个问题。往上意味着一切,往下意味着所有白人都想在星期天晚上到你家那条街狂欢以感受真实。中间意味着上下都不沾边。

当初念高中的时候,我经常让他在公共汽车站放我下去,或者祈祷交通灯赶紧变红,这样我就可以在他送我到学校前跳下车了。自从父母被抢劫、母亲很有可能被强奸后,金米还没有来看过他们;她一直领悟不到事情的要点,老爸说你也下车的时候她还要咒骂两句。事实上老爸毕竟不是圣灵感孕女子学校的一名十四岁女生,我只想尽量表现得像是很有钱,有资格像坐着沃尔沃轿车来上学的姑娘们那样,昂起脑袋学着空姐走路。你不能坐在福特福睿斯里当着那些小婊子的面出场,她们会想方设法埋伏在大门口,等着看每个人都是坐什么车来的。“看见丽莎她爸开什么破车送她来吗?我男朋友说是一辆科尔蒂纳。那是老爸给女仆开的车。”真正气得我血液沸腾的倒不是我老爸没钱,而是他就找不到半个好理由花钱。一方面说,这解释了他为什么会被劫匪盯上,但另一方面说,也解释了劫匪为什么几乎空手而归。他能炫耀的只有这个:疥疮婊子养的小贼只抢走了三百块。

你不可能安全至上,因为哪儿都不安全。老妈说两个劫匪抓住老爸的两只手,轮流踢他的卵蛋,就好像在练足球。还说他不肯去看医生,哪怕他撒尿远不如仅仅一周前那么有劲了……我的好老天,我这语气越来越像我老妈了。事实上,他们来过一次就有可能来第二次,谁知道呢,下手说不定还会更重,会让连父母被抢劫老妈很可能被强奸都没个消息的金米打电话问候一声。

社会主义总理的新主义是逃跑主义。全牙买加的女人里,大概只有我没听总理说每天有五班飞机去迈阿密,谁想离开都可以走。更好的必定会来?更好的四年前就该来了。现在我们有这个主义、那个主义和一个喜欢谈论政治的老爸。这时候他终于不希望自己有儿子了,因为男人会打心眼里关心这个国家的命运,而不是成天琢磨该怎么当上选美皇后。我讨厌政治。我之所以讨厌政治,只是因为我生活在这儿,所以就应该体验政治。但你也没有任何事情可以做。你不体验政治,政治就来体验你。

丹尼来自布鲁克林。这个金发男人学农科,来牙买加是为了做研究拿学位。谁能料想牙买加创造出的一颗科学明珠是母牛呢?总而言之,我和他在约会。他带我去上城区的梅菲尔饭店喝酒,忽然间身边只剩下白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就好像上帝挥挥手就噗的一声全是白人了。我是所谓的淡棕肤色,但即便如此,一眼看见这么多白人也挺吓人的。我以为大概是有谁错把这儿当成北海滩了,因为饭店里有许许多多游客。但随便哪个人张开嘴,说出来的都是牙买加方言。尽管后来我去的次数多得记不清了,每次听见白

人说土话,我都不得不弯腰从地上捡起我的下巴。“等下!吼吼,是你吧,老弟?吼吼,好些日子没见喽,哥们儿,发财不认人了?”他们甚至都晒不黑!

丹尼爱听特别奇怪的音乐,纯粹噪音而已,他有时候放得格外大声,就为了惹我生气。纯粹的噪音,摇滚乐,“老鹰”,“滚石”,还有许许多多实在不该假装白人的黑人。但夜里他会播放一首歌。我们差不多四年前分了手,但有两句歌词每次我眺望窗外都会一遍又一遍地唱。我真的相信。假如你不喜欢这些就会离开。

说来有趣,我能认识他都是因为丹尼。一个唱片厂牌在山顶上举办的什么派对。只有时髦人和白人住在这上面,对吧?我记得我这么说。丹尼说他没想到黑人也会这么种族主义。我去倒潘趣酒,慢吞吞地倒,消磨时间,这时看见丹尼在和厂牌老板交谈。我完全就是工作人员眼中的那个人:和美国人睡觉的自负黑鬼。站在丹尼和厂牌老板旁边的就是他,一个我从没想过有可能会遇到的人。连我母亲都喜欢他最新的单曲,不过我父亲看不起他。他比我想象中矮一点儿,除了我、他和他的经纪人,在场的黑人都在走来走去问客人要不要再加点儿酒。他站在那儿,像一头黑色雄狮。性感妹子就这么遇见这汉子了,他说。学校教了我十五年该怎么得体地说话,但这依然是我听男人说过的最甜蜜的一句话。

接下来我有很长时间没再见过他,直到丹尼回国之后,我跟着妹妹金米(自从父母被抢劫、母亲很有可能被强奸后,金米还没打过电话)去他家参加一场派对。他没有忘记我。可是等一等,你是金米的姐姐?你到底躲到哪儿去了?还是你就像睡美人,呃,等着男人来叫醒你?从头到尾我都像是被一分为二了,自从早晨咖啡后我就想关掉的那半个我说好啊,和我调情啊,我性感的同胞,另半个我说你以为你在跟这个满头虱子的拉斯塔聊什么?过了一阵,金米走了,我没看见她离开。我待在那儿,所有人都走了我也没走。我望着他,我和月光望着他走上凉台,像个夜晚鬼魂,在用刀削苹果皮。头发像狮鬃,浑身肌肉在月光下闪闪发亮。只有两个人知道《午夜狂欢》是写给我的。

我讨厌政治。我讨厌我应该知道的那些事情。老爸说没有人逼他离开自己的祖国,但他依然认为枪手是什么人。我希望我有钱,我希望我有工作而不是已被裁员,我希望他至少能记得凉台上吃苹果的那个夜晚。我们在迈阿密有亲人,也就是迈克尔·曼利说要是想离开就可以去的那个地方。我们有地方可以待,但老爸连一分钱都不想花。该死,现在歌手是大人物了,谁都没法随便见到他,哪怕是比任何女人都了解他的一个女人。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女人就喜欢琢磨这种蠢事。什么你了解一个男人,什么你解开了什么秘密,只是因为你让他钻进了你的内裤。妈的,我只觉得我现在知道得反而更少了。事后他又没打过电话给我。

我穿过马路,在公共汽车站等车,但我已经看着两班车经过了。然后是第三班。他还没有从前门出来。一次也没有,没有给我机会,让我在那个瞬间穿过马路跑上去,嘴里喊着还记得我吗?好久不见。我需要你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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