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3章 捕获与拷问?(2 / 2)
不过虽然说没有死刑,但是周江相信很多小干部的火箭队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
最底层的小喽啰能用钱赎出来,有职位的就有些难办了,周江就有一些内部消息,说是很多的火箭队都是被关押后神秘失踪了的,也没听说被处刑了,也没听说被劫狱了的,总之就是神秘失踪了,谁也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是死是活。
总之失踪后,也没人讨论他们就是了,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
周江电话打过去,接电话的是一个男的,虽然周江也不是一定要听小姐姐的声音,但是果然这时候听到男声还是有些小小的不开心的呢,不过事情要紧,而且就算是女声也不见得会怎么样,获得什么好处。
和他对了暗号,再报上了编号后,确认了情况,周江便开始询问起g市的情况来。
对面也是没有什么不可说的情况,直接把一些情况告诉了周江。
和周江猜的差不多,g市最近突然涌进了很多的火箭队队员,他们已经抓捕了不少了,但是还是有很多潜伏在这里面。
根据拷问,火箭队员进入g市是要袭击之后来这里接训练家的游轮,让联盟的声望受打击……
不过这个情报也可能是假的,毕竟抓到的都是小喽啰,一个头目都没有,所以他们现在现在很忙,不仅其他地方的检察官调过来不少,连道馆里面有实力的学徒们也被拉过来一起搜查了。
至于周江他们现在所在的古夫乐园,他们已经接到过一些消息了,说是有火箭队会来这边搞事情,所以已经有检察官的成员潜入了进来。
而周江所说的抓到了火箭队成员,对面说会联系来这边做任务的检察官,他们会马上赶过来接收。
挂了电话,周江若有所思。
袭击联盟接训练师去打联盟大赛的游轮?
要是是真的的话,那么火箭队真的要起飞了,这么大胆,肯定是有什么底气,莫非……是超梦?!
他突然有一些小慌,要不要干脆加入火箭队算了,联盟里面没有什么神兽的吧?
要是火箭队真的造出了超梦,那还打个屁。
动画里是超梦跑了的,但是谁知道这里跑不跑……
不过周江也只是想了那么一下,并没有认真。
真的有超梦他也没办法加入火箭队了,得罪的有些死……除非他亮出系统或者把系统说成其他东西,总之就是暴露一些逆天的底牌。
但是这可不是他所想要的。
被人拿捏住可是很不爽的,特别是他的未来一片光明的情况下。
最坏的情况自然是火箭队真的有超梦并且掌握了,但是联盟还是高个子的,他也不需要被拉上一线战场,到时候他跑路就好了……
在森林深处躲个几年,几十年再出来,到时候怕是阿尔宙斯都要被他干趴下。
不过这是最坏的情况。
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也很低,超梦可不是那么好造的,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被收服的,而且,火箭队的目的真的是要来干掉那个拉训练师的游轮?
不可能这么明目张胆的吧?而且这种大事情,小喽啰都知道?
槽点多多,都让他不知道怎么吐槽了,反正周江是倾向于这个是烟雾弹的。
或许g市的活动只是个幌子,为的就是调动其他地区的检察官,然后他们好搞大动作,亦或者真的是要在g市有什么大动作,但是目标不是那个游轮,那游轮也只是一个幌子而已,为的就是吸引联盟的注意力。
不过不管怎么样,总之接下去的g市的几天是不会平静的了。
事情估计很大,现在都已经把他们拉下水了,之后几天不可能波及不到他们,他只能希望不要出什么大事就好。
把手机塞回了兜里,周江往回走去,陆冉她们三人已经坐到了周楠那边。
“怎么样了?”周江过去后,陆冉他们便问道。
“嗯,电话打了,之后会有人过来,你们呢?”周江坐下,看向陆冉。
“我们这边出问题了,电话打不通,老是占线。”陆冉耸了耸肩,有些无奈。
“……”周江微微皱眉,电话都打不通,现在火箭队已经开始进攻了?
之前说在这里有什么大动作,也不知道所谓的大动作是什么,而且……
周江看向那些被绑住了的火箭队员。
之前他们拿出信号弹,明显就是要叫人,也就是说,这森林里面是有不少的火箭队员的。
火箭队来这里面干什么……莫非这里面有什么宝贝?还是说什么稀有精灵?
周江突然发现他们在看着自己,抬头看去,发现果然他们一帮子人都盯着自己,微微有些尴尬,周江便对他们说起了自己之前知道的一些事。
当然了,很多都没说,毕竟很多事情他们也没必要知道,特别是这里还有四个外人的情况下。
只是说这游乐园里面现在有很多的火箭队,外面可能已经被火箭队占领了或者正在和其他人对战,至于他们的目的,周江也把自己猜的可能这森林里面有什么宝贝的事情说了出来。
“宝贝?稀有精灵?”众人面面相觑,“好像也没听说这里面有什么稀有的精灵啊,而且宝贝什么的……什么宝贝值得火箭队这么兴师动众?”。
“嘿嘿。”周楠突然贱笑了起来,见众人看了过来,他手指了指边上的那些火箭队,“咱们要不要考问一下他们?”
许峰和陈永安对视了一眼,随后问道“拷问?你要怎么拷问。”
徐汇等人也被勾起了兴趣,有些兴奋地看向周楠,毕竟这可是拷问啊,像是电视电影里面那种抓到间谍之类的然后关到小黑屋里面的那种拷问?
好像很有意思啊!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拷问那些火箭队,不犯法!
周江斜过头看向那些火箭队,脑海里面突然就蹦出了满清十大酷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