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帝国意志(2 / 2)

加入书签

鞠义恍惚之间,终于明白淮阴侯韩信为什么非死不可了,因为他已经掌握了所有的军权,他不死,那他想要当皇帝呢?

“这就是我要说的真正的秘密,听好了1皇甫嵩看了一眼恍惚的鞠义。

如果一直都是这样的话,说实话,每一任大将军估计都不会有好下场,兵家又不是傻子,自然要找到生路。

最后得出得路就两条,一条就是造反,既然君主容不下,那我就自己当老大。

另一条就是卫青的路,作为汉朝唯一一个平安下场的大将军。

羽林低头,天子降阶,给后世将校点明了第二条路。

“帝国意志1皇甫嵩对着鞠义说道。

“将你的军魂交给君主,让君主举起帝国意志,如此一来,即便是掌握再多大军的将校,也不会被君主猜忌,但是对应的,你也会失去造反的机会1

皇甫嵩平静的说着,这就是兵家无法言明痛楚。

人是会变的,掌握大军不会被猜忌,可不代表着将校就能平安下场,政治斗争向来都是残酷的,没有战争的将校,是无法对抗文臣的。

不过终究是一条路,除非特殊情况,君主也不会将一个无法威胁自己地位的将校。

交出军魂,意味着双方一体同心,固然失去了造反的能力,但是也同样的会获得君主予以的支持,不光是物质上的支持,还有军魂上的。

把军魂融入帝国意志,那么帝国意志就成为了军魂的充电宝,军魂的实力会再上一个台阶,那些故有能力也会更加的明显。

“帝国意志……”听完这些之后鞠义焕然大悟。

难怪之前他看袁绍的时候,老觉得袁绍身上有什么东西,原来那个东西就是帝国意志嘛。

“帝国意志也是意志的延申,只不过是从大军,变成了全天下的老百姓罢了。”

皇甫嵩知道鞠义在想什么,随意的说道。

说实在的,如果不是皇甫嵩发现了一些其他的东西,他才不会告诉鞠义和袁绍这些东西。

但是现在也不得不告诉袁绍和鞠义了,因为皇甫嵩感受到了熟悉的气息,那是黄巾帝国意志的气息。

尤其是当他将大军军魂整合之后,更是能清晰的感受到青州方向散发着黄巾帝国意志气息的东西。

虽然当年他将其称之为妖术,但是他心里很清楚那是什么东西。

看看青州方向的黄巾帝国意志,再看看袁绍身上面前还算汉室帝国意志的雏形,皇甫嵩也只能选择将消息告诉袁绍和鞠义。

一方面算是对鞠义的欣赏,能够训练出军魂的将校,可算是兵家中坚了。

另一方面,经历过杀张角的战役之后,他很清楚,对抗帝国意志的办法不唯一,但是最好的办法就是用另一个帝国意志去对抗。

当年,那些仙人看到不可名状的光团,不是别的,正是黄巾帝国意志和汉室帝国意志的对抗。

当年张角打碎帝国意志,手握将近一半的汉室帝国意志塑造出黄巾帝国意志的雏形。

如果不是他平黄巾的速度够快,真让黄巾拖两年,搞不好如今天子就姓张了。

时至今日,会想起最后一战的时候,皇甫嵩也是一身冷汗,他、朱儁、卢植三个人当年联手差点没顶住张角。

不过好在最后还是他们赢了,大汉最后的余光实在是太辉煌了,就算是张角手握九州之地也没能掀翻汉室。

不过最后一战打完之后,汉室的帝国意志也算是彻底完蛋了。

等皇甫嵩手握大军,感受到天变之后天底下十三州之上的数个帝国意志雏形之后,皇甫嵩就知道汉室真的没了。

群雄割据的时代已经来了。

新时代的船,已经没有能够承载他们这些旧时代残党的地方了。

最糟糕的是,皇甫嵩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掌,他身上也有一块帝国意志的碎片。

不光是他,卢植、朱儁,两个人的身上也都有。

兵家自古以掠夺为专业,他们击败了黄巾帝国意志,那么自然就从黄巾帝国意志身上掠夺到了这个东西。

当年因为这个,阎象才劝说他造反。

也因为这个,他们三个人陆续被赋闲。

他知道穆易一定会来找他们三个的,因为他们三个不死,黄巾的帝国意志就永远无法完美。

“堵上一切的你死我活的战争嘛?”皇甫嵩笑着看向穆易所在的方向。

“那就来吧,区区黄巾贼,我是不会输的。”

皇甫嵩非常讨厌黄巾,哪怕是他知道黄巾造反有很多的原因,而且这些原因都在朝廷身上,但就算如此,也不妨碍皇甫嵩极度讨厌黄巾。

骑墙派最讨厌的就是这种连墙都推到,逼迫着他不得不去战队的家伙。

打别人,皇甫嵩最多出八成力,打黄巾皇甫嵩恨不得出二十分力。

倒不是和黄巾有什么生死大仇,也不是认为人活不下去也不该去造反这种神经病入脑的思维。

好歹当年汉朝起家也是因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思维,说到底刘邦也是造反出身。

皇甫嵩的思维很简单,你为了生存,我也是为了生存。

你确实活不下去了,应该造反,但是不能说你活不下去了,你让我也活不下去。

既然大家都是为了活下去,那么没什么别的废话了,用刀剑说话。

打赢了我,灭了汉室,杀我全家,然后你们裂土封侯那都是应该的。

但是打不赢我,那你们就全都去死吧。

没有什么仇恨,纯粹的为了生存,或者说每一次战争都是这样,没有对错。

我兵家的,我和你讲什么道理。

来战!赢了就是最大的道理!

凌晨五点写完没发,起来看到消息,简直是眼前一黑。

熬夜写的等于没写,吐了。

(本章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