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谁才是孽种?(2 / 2)

加入书签

宋临一步步向前。

徐径亭默默一步步退后,他的面容隐藏在黑暗中,让人看得很不真切。仿佛十分恐惧,恐惧得手脚都在颤抖。

这是理所当然的。

徐云峰都死在了宋临手里,他有什么理由不怕?

他这个鸠占鹊巢,夺走本当属于宋临一切的人。

今日。

注定第二个被清算!

“宋临!”

徐云雄终于忍不住了。

看着下方两个年轻的身影,怒道:“伱杀了你六叔,因为他曾经为难你。现在对径亭动手,又是何理由?无论如何,你们都是盛兰的儿子,是兄弟啊!”

“兄弟?”

宋临没有理会徐云雄的话,脚步却越走越慢。

紧锁的眉头仿佛被某件事困扰。

区区一个不起眼的徐径亭的命,其实根本无关紧要。

但他没有忘记,今夜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

便在这时。

一片纷乱声,自百宫后宫的方位传来。

“有人闯入百宫掳人!”

“是那个食人骨髓的邪魔!一定是他!”

“快,大家小心!抓住他!”

一声声惊呼响起。

只见一个身穿黑衣的神秘人,手中劫持着一个女子,一路杀出百宫后宫区域,他手中剑光如电,将一个个百宫护卫击飞。

那繁杂的剑法,看起来毫无套路可循,仿若刻意隐瞒身份。

宋临与徐径亭齐齐停住脚步,朝混乱的方向看去。

于此同时。

徐云雄面露惊喜,“大家停手!都停手!”

接着他转头对宋临道:“宋临,此乃江湖人人得而诛之的邪魔,我们应该暂时放下恩怨,携手对敌!剑斋判断此人修炼的功法,乃是一种可怕的魔功,一旦被他……”

“邪魔.与我有关吗?”

宋临脚步不停,脸上的表情更是冷酷无情:“我当年走投无路,连一块炊饼都吃不起时。你们可曾想过为了诛杀邪魔放过我?”

“你……”徐云雄一句话噎在嘴里。

“呵~~”

宋临冷笑两声。

对于想道德绑架的人,根本无需与他讲道理。

忽然。

又一片剑光自暗处浮现,朝着那神秘人袭去。

叮~~

两柄剑临空交击,各自退开。

挟持百宫女子的神秘人仅退了三步,那突袭的人却一连退后七步,方才稳住身形。

众人定睛一看。

那忽然出现之人赫然是九泉瀑上,突然崛起的黑马——林慕仙。

而神秘人手中挟持的女子……正是曾在百宫昙一现,被杨清源收入房中的清河剑派掌门之女——纳兰纤纤。

一时间。

所有人都愣在当场,只觉脑子有些乱。

这一出,又是演的什么戏码?

“他就是那个杀人凶手!快,抓住他!就是他杀了湄洲盛岛无数女子!”林慕仙手持一柄剑,看着被挟持的纳兰纤纤,面色焦急。

然而。

在场众人却没有动。

他们自己的麻烦还没解决,哪有闲心关注别人的事。

林慕仙见没人理会自己。

无奈再次上前,继续挡住想要离开的神秘人。

同时大吼:“我不管你们信不信,这人修行的邪功惊天动地,一旦让他走了,整个江湖都将陷入无边浩劫!”

“纳兰纤纤就是他修行邪功的媒介,快!快出手啊!”

然而。

还是没有人动。

宋临抱着双手,一股杀机若有若无笼罩众人:“我怎么知道,这不是你们百宫自导自演的戏码?”

与此同时。

老渔夫也配合地发出气势,牢牢锁定徐云雄、萧君儿、百晓峰等人。

口中淡淡地道:“我说了,今夜你们不动,还可留得性命。”

邪魔又如何?

打扰了他徒弟的复仇大计,天王老子来了也没有!

“……”

一种难言的沉默,压的重任说不出话。

面对宋临的话、老渔夫的强势,谁也不敢出言反对。

相比自身性命。

那什么邪魔外道,似乎也没那么重要。

乱了!

整个百宫彻底乱了。

林慕仙奋不顾身,拼死想要拦住神秘人。

宋临一步步前进,徐径亭继续一步步后退。

任何敢挡在他身前的人,皆被一刀击杀。

“出手!都出手帮径亭!谁能救下他,我萧君儿……今后就是谁的人!独属于他一人!任何要求,我都答应!快啊!”一个急迫的女声不断响起。

是萧君儿。

那位坐镇百宫,修为不太出众的神府。

但她的绝色,却曾经惊艳了半个江湖。偏偏在这江湖上,为了美色不顾一切的傻子,根本数不过来。

当然。

若只是如此,以宋临狠绝的手段,早已将他们杀怕。

可依然有更多的人不顾一切扑了上来,那略显呆滞的目光,让人不由心生疑窦。

媚功?

究竟是什么媚功,如此厉害?

外人并不知晓。

百宫的许多人,其实都曾在萧君儿身上尝过甜头。

那让人难忘的媚功,欲仙欲死的感觉,催使着一个个人甘愿为她肝脑涂地,为她生、为她死……

这一幕。

忽然给宋临一种似曾相似的感觉。

萧君儿……那些甘愿送死的‘痴情种’……为情所困自绝保密的妙生一……本应该被藏起来,却偏偏流落百宫这欲望沉浮之地的纳兰纤纤……

“她出现在百宫里,一定是有原因的!”宋临心中闪过一个念头。

便在这时。

前方一个已经被逼入绝境的身影,忽然诡异停住脚步。

被黑暗笼罩的围墙下。

缓缓抬起一双妖冶邪异的眸子。

——

ps:为了写这一章,特意学渔夫去海边捡了一盘螺。结果只有中间这个和苦螺比较像!人生啊,真不容易。不知道我用苦螺比喻人生,大家能不能理解。

(本章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