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翻身农奴把歌唱(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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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东西!你站在原地,不准动!”

李燃笑嘻嘻的说:“听不见啊。我靠近点。”他走过来,好奇地打量着这台神秘的机器,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戏谑的笑容,说:“你要删我记忆?”

“你给我趴下!”

李燃一闪身跳跃起,他快速瞥一眼屏幕上显示的关键字,惊叹道:“呦呵,删得还真够全!顾千秋都不放掉?可惜啊,华法林早就拿我们族群做过上百次实验,这小机器确实垃圾,对我不管用,哈哈哈!”

程望海浑身颤抖起来。李燃是真有神经病,他的第二个脑瓜也是真有洞。显然,怪物的两个脑瓜比人类的一个脑瓜厉害。

李燃得意洋洋的把脑袋趴在程望海肩膀上说:“没错,我确实说了不少谎话,但‘永世不忘’是千真万确。我对你,永世不忘。想忘都忘不掉!”

程望海咬牙道:“既然你可以永生脱掉旧躯壳,为什么要在山城冒险做手术?”

“赌一赌。你不是也赌过?”

程望海一哽。

李燃说:“在冰城,你既然要自杀,为什么要和我对视后跳下去。你是想让我过去救你,对不对?我也想赌一次。我就是要用苦肉计让你回头,我就是要找个理由在你的身边待着。既然我忘不掉,不如我们创造点幸福的记忆。”

话音刚落,李燃突然俯下身去,毫不犹豫地亲吻了程望海的双唇。

程望海挣脱开来,后退三步。

李燃冲过来横抱起程望海放到记忆操作台上,说:“我也给你长点记性!你嘴巴比几把还硬。我今天就把你教明白!!!”

程望海站起来想逃,李燃一把搂住他。

李燃在程望海耳边喊银河情书,震耳欲聋。

脱缰的龙马画家给唐三藏上美术课,唐三藏变唐三彩。白色粘土先高温烧,然后低温烧,最后上色。画家最喜欢上色,尤其是给缪斯上色。

色字头上一把刀。

磨刀不误砍柴工。

柴火灶台里有一个烤红薯。

烤红薯,外面看上去灰突突好似冰冷,里面是金黄流油的香甜。

“啪叽啪叽啪叽——”流浪男孩对着红薯一顿啃。

“好香!”流浪男孩一边猛吃一边喊,他剥掉红薯皮,越吃越大口。

“啪叽啪叽啪叽啪叽啪叽———”

“好好吃!”流浪男孩嬉笑着说,“还是红薯好吃!”

“啪叽啪叽啪叽啪叽—”流浪男孩笑道,“翻身农奴把歌唱!!!干翻奴隶主!!!”

“我明天就和陆行舟结婚。”

流浪男孩骤然间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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