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少年不惧岁月长,彼方尚有荣光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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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总在猝不及防的时候悄然而去。

转眼间已经到了十一月,华洲的天气更冷了,寒风拂过跟刀子似的刮在脸上,大部分的人脸上都冻的通红,走路的时候两只手交叉揣在袖子里面取暖。

林菀穿着鹅黄色的袄子,一看就是价格不菲,脖子上围着一条大红色的围巾,发型还是一如既往地扎了个半马尾,头发披在肩头。

自从得知霍同深还活着的消息,她就准备了一大堆东西寄到农场,为了说服她哥帮忙跟那边的人说说开个小后门,不让那里人卡东西,林菀特意打电话给他哥,在电话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表演着,说如果她哥不答应她就去西北大荒陪霍同深,她哥才同意的。

这招还是她跟村子里面的大娘学的,看的邮局那的人一愣一愣的。

远在西北大荒农场的霍同深收到大包裹的时候还特别恍惚,不用猜他都知道这是林菀送过来的。

由于包裹太大霍同深一个人抬不动,幸亏何泉松在旁边帮了忙,两人才把包裹给抬回棚子里。

“这应该是林菀寄过来的吧?太好了她终于知道你的情况了,有她帮忙我们兴许能熬过这段艰苦的岁月。”

他们的亲人要么和他们一样,要么已经魂归于天,能有这么大手笔的除了林菀没有别人了。

何泉松是霍同深的大学同学,他们一同出国一同怀着梦想回国,是比亲兄弟还亲的好友,对霍同深和林菀的事除了他们本人最清楚的就是他了。

上次霍同深高烧下写下了那封信后让何泉松有机会把信寄给林菀,何泉松就知道霍同深这是心存死志了。

为了救霍同深何泉松跑到了看农场人的那里跪了下来,向他们磕头求他们帮帮霍同深,让他们去医院,最后还是提到了林修远的名字,并答应给他们组装收音机,那些人才答应给他们提供牛车,让他们自己拉人去市里面的医院。

然而,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在农场日夜操劳的他们哪里会有钱,不得已的何泉松只能卖血,可是他在农场这么久身体素质逐渐下降,医院不肯多抽,那么点钱仅仅是刚够治疗发烧的医药费。

而霍同深的腿,只能这样了。

霍同深沉默,他现在就是个瘸子,有什么资格站在林菀的身边。

上次那封信是他出院的时候寄出去的,还特意把寄信地址写的看不清,为的就是让林菀对他失望,恨他,不要再等他。

只是他低估了小姑娘已经不再是小姑娘了,心里面有着自己的想法,不会那么轻而易举地被忽悠过去了。

回到土房子里霍同深先把最大的那个包裹给拆了,里面是两床崭新的大棉被,还有厚实的大棉袄,和棉裤。

另外的包裹里面是麦乳精和饼干糖果,还有一大包粟米一大包玉米面。

“泉松,这新的被子一床我们俩挤着睡,另外一床新的还有旧的那床被子分给他们让他们自己分吧。”

他们一个土炕上睡七八个人。

在这里待久了的人也别指望有什么道德感,活命最重要,与其被人眼红不如主动把东西分出去让他们自己争抢。

至于他们自己,既然他能收到东西,聪明人是不会得罪他的。

霍同深一瘸一瘸地走到炕上坐着,拆开林菀寄过来的信,死死地抓着衣服的一角许久才松开,送来的时候衣角已经皱成了一团。

何泉松把被子分给那些人的时候他们随口感谢了一句就抢起了被子,何泉松见状也没再管它。

何泉松坐到霍同深旁边,搂住霍同深的肩,“怎么了?林菀她信上跟你说什么了?”

霍同深把信放到里面衣服的内衬里,脸上看起来还是平淡无波的,“没什么,就是说她打点了那伙人,以后每隔一段时间会给我们寄东西,让我们坚持不要放弃。”

何泉松闻言大喜,“那太好了,至少以后我们不用担心饿死了。”

他们这些拿笔杆子的没几个是下过地的,在这农场开荒费尽全身力气也吃不上一碗饱饭,就说他们这间土房子里住的就只有他一个人是农村人出生,小时候在地里面干过农活。

出国留学的时候也是他和霍同深一起勤工俭学。

现在有了林菀这个市长千金的帮助,他们的生活终于能看见一点曙光了。

霍同深默不作声。

除此之外林菀还在信里面骂了他一顿,紧接着又鼓励他要坚持。

少年不惧岁月长,彼方尚有荣光在。

既然都坚持了三年了,为什么不能再坚持三年呢,三年又三年,只要不放弃他们终能等到获得自由的那一天。

霍同深盯着瘸了的那条腿出了神。

他真的能等到那一天吗?

......

林菀见沈榆今天上半天就来了,还很惊奇,“小榆,你今天上午就来了好难得啊。”

沈榆自从天冷之后就很少上半天就来了,其他老师也愿意和沈榆换课,毕竟沈榆出手大方,每次换课会给愿意换课的老师一枚鸡蛋。

“今天我婆婆来,上午上完课,下午正好跟婆婆熟悉下这里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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