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何家分家(2 / 2)

加入书签

那我这个当爹的也不能没有表示,

为了结婚以后不出现变故,所以我决定先和柱子分家,

然后让柱子搬到前院东厢房,原来的耳房留给雨水,再把以后每个月一半的工资给他们兄妹当生活费。”说完以后,何大清就笑着搓了搓手,那形象要多猥琐有多猥琐。

“房子的事情老太太已经同意了,

等一会儿我就给柱子和雨水立个字据,现在想请大家帮忙做个见证,

顺便再帮我物色物色对象1

对于何大清要续弦这事儿,邻居们都没有意见,

可何家要分家,易中海、刘海中他们这些封建大家长可就看不下去了,

“老何,你结婚就结婚,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柱子这么好的孩子,你居然要跟他分家,是不是有点太过了。”

“就是,人家孩子都同意你续弦儿了,你却要分家,确实是有点不像话。”

这话说得何大清心里委屈极了,

明明就是自己儿子先提出分家的,结果到最后全是自己背锅,

“话不能这么说,

大家也不是不知道咱们南锣鼓巷过去发生了多少争家产的事情,

我现在就把家分了,以后柱子他们也不至于为了那些坛坛罐罐发生纠纷,

大家都不吃亏,

这不比以后反目成仇来得好啊?”

见何大清把事情都说到他死这件事上了,易中海他们就知道劝不动,

也就没再多说,

“成吧,既然这样,那你现在就立字据和契书,我们给柱子兄妹当这个见证人。”

很快,何大清就把字据写好了,

然后一式几份,何大清父子俩各持一份,易中海、聋老太太他们几家每家一份儿,分家这事儿就算完成。

何雨柱刚把字据揣进衣兜然后放进空间里,就看见何大清又张罗着开始写房契、盖手印,

他知道这不是正规操作,

像这种自己盖手印的房契叫白契或者草契,旧夏政府不认、也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想办红契,就得承受高得离谱的各种捐税,

单说此时的北平,

过户房屋,首先就是房屋成交价5%的契税,

契税是正税,缴纳契税的同时还要缴纳各种花样繁多的捐税,

比如2.2%的附加税、0.8%的教育税、1%的地方教员费、0.9%的地方教育费、0.5%的参事会经费、0.5%的解厅自治费、1.5%的解厅中用费……

再加上经办人员的各种吃拿卡要,

光是过户房产花的钱,至少要占到整个房屋成交价的20%。

而房屋价格可不是自己想说多少就是多少的,

就像四合院前院的东厢房,

虽然是聋老太太赠与何雨柱的,但房管所依旧会给出一个大致的估算价格,至少1、200块大洋,

那办红契至少要花出去40~80金圆券,

以何家现在20金圆券的存款,压根儿就办不下来。

对于白契,何雨柱也没什么意见,

旧夏政府认不认没关系,反正北平解放以后军管会是承认这玩意儿的。

至于易中海他们会不会去举报,

那肯定是不会的,

因为他们从聋老太太手里买房的时候也是这种操作。

(本章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