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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迟暮只得攥着,但她很长时间不骑马已经生疏了,不敢跑起来,只能将马儿策动得更慢,马背上挂着一串铃铛,走起来叮叮当当的,像首清澈的山歌。

她轻侧过脸颊,他漆黑的眼睛像极了一对闪耀的星子,温沉,让人即便身处黑夜,也心中安宁。

盛迟暮忍不住将嘴唇凑到了他的脸上,任胥忽地整个人僵住了,她第一次主动吻自己,感受到她柔软的唇在脸上蹭着,任胥绷得像一张弓似的。

过了好一会儿,盛迟暮才移开嘴唇,有些歉疚,“其实父侯病得不重,我和母亲那么说,是为了让父皇母后答应,对不起。”

任胥一愣,还没反应过来,盛迟暮心底的愧疚更浓了,她抓着缰绳,轻声道:“我将马儿骑得慢一些,这样明天才出西峻山,我……”

任胥已经刁住了她的嘴唇,吞没了她要说的话。

半晌后,两个人都有点气喘,这山太高,空气已经比长安要稀薄,何况两个人一路骑着马颠簸,盛迟暮脸颊都闷得红透了,她看着任胥,对方轩眉一扬,她还是决定不再撩拨他了,不然他只会更变本加厉讨回来,吃亏的还是自己。

想透了这一点后,盛迟暮干脆靠着任胥闭上眼睛起来,她让自己骑马,她偏不了,马儿要往哪儿走,她也不管了,任胥自然会重新拽住缰绳的。

“暮暮,我同你商量点事。”

“嗯。”

任胥低头,眼睛里都是笑,“以后,唤我‘银修’。”

他是觉得“殿下”太疏远了,“任胥”也不够亲密,盛迟暮蹭地红了脸,“好啊。”说罢,将那个在齿间徘徊已久的两个字念了出来,“银修。”

像一首清丽的小诗般动听,任胥满足地眯起了眼睛。

“还有么?”

任胥用食指碰碰她的脸颊,“还有就是,早点回来,你离开长安的几个月,不算在那两年内。”

看起来,连任胥都对自己没有信心,确实他日日这么胡来,她的肚子却没有一点消息,任胥心里头不可能不急的,盛迟暮也暗中下定决心养好身子,刚嫁过来的时候觉得替他生儿育女是皇室女人的责任,她要为他绵延子嗣,诞下后代来传承尊贵的血统,现在,她只想要一份与他之间永远割不断的牵连。

盛迟暮刹那间笑靥如花,明眸含水地嗔他,“你就是心眼儿多,亏谁也不亏你。”说罢,又道,“你要是以后嫌弃我人老珠黄,又要娶别的妃子娘娘,那你同我说的那些话,我留着打你的脸。”

任胥摸着鼻子偷笑,“好啊。”

出了长安宫,盛迟暮摒弃了些什么不言而喻,这里好像没有太子和太子妃,只有一对平凡小夫妻在打情骂俏,看得身后的人都避开了老远,任胥能感觉到有人在冲自己翻白眼儿,不过无所谓,一群老光棍无外乎就是嫉妒,他偏要炫耀给他们看,自己的媳妇儿,就是天底下最好最疼他的!

轻红在车里笑眯眯地说道:“咱们太子爷是个妙人,从我入侯府来,从未见过县主有过什么喜怒,我还以为县主是幅画儿。”

齐嬷嬷道:“画儿要人赏才行,太子殿下懂得赏识,县主心里头自然喜欢。”

说来奇怪,齐嬷嬷疑惑道:“上回太子和县主闹了个游戏,比谁更了解谁,我听姹嫣说了不少,好多连我这个老人都不知道的县主的习惯,太子殿下却能如数家珍。”

轻红抿嘴笑,“要不是真放在心坎上疼着留意着,谁会留意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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