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救人,扫尾工作(1 / 2)
伢子刘那边,似乎也知道自己私下抓捕百姓,违\/法\/贩卖人口的事,已经被宁清舒这行人知晓了。
既然被知道了,那今天就不能让他们活着离开。
“给我杀!一个不准留!”伢子刘牙一咬,很快就有了决定。
“保护主子!保护公子!”
宁清舒这边的人,也立刻做出反应。
“主子,我让赵拔剑和罗有护送您和公子离开,这边由我来断后。”武季对宁清舒道。
宁清舒看了看周围的敌人,很快摇了摇头:“退到身后的休息室,以休息室作临时的防守。”
说到这里,她将一个印章交给赵拔剑,“这是我父亲的印章。你脚程快。现在立刻去府衙,将这边发生的事告知灵阳县的县尉,让县尉立刻派人过来增援。若是他们无故推脱、拖延,你可以便宜行事。”
灵阳县府衙里,一把手自然是知县,掌管全县事务。二把手,就是县丞,掌管粮马、税征、户籍等事务。三把手,便是县尉。县尉主管治安,抓捕盗贼等事务。
像伢子刘这种,公然在灵阳县里拔刀杀人,又私下抓捕百姓,贩卖百姓……前者肯定归县尉管,后者也需要县尉协助抓捕,然后归府衙审理。若是最后定了死刑,按照姜国的规定,是需要送到郡城,交给郡守大人来定罪。
在下阳郡,只有郡守大人能砍人脑袋。
而这个时期,郡守在治下郡县的权利很大,掌管着全郡百姓的生杀大权。
宁清舒在这个时候,不让赵拔剑直接去找知县、去找县丞,还有几个原因:根据这些时日,刘篱通过如意酒楼打听回来的消息,本县的知县是个不管事的知县老爷,整日只知道吟诗作对、游山玩水,几乎将县里的大小事务都交给了底下的人。
而本县的县丞,作为县里的二把手,趁着知县不管事,直接大权独揽。整个灵阳县上下,俨然成了县丞的了。
县丞本人,却是个贪得无厌,又睚眦必报的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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