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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根结底一句话,娃娃没心人有心,所以才会觉得有些痛。

一夜里,穆秋朗像刻意催眠似的告诉自己,就是一点点,有那么一点点的痛而已。这点痛是因为觉得饱受天大委屈,先欠了一身巨债不说,又以身抵债、、、、、、总而言之,一切的一切,都是老天爷太偏心让他受到了不公平待遇所致,绝无其他缘由,绝无!

13、十三章

13、

次日一早,闹钟在凌晨六点准时响起。一夜没睡安稳的人,迫不得已强忍着困倦起身。看看天蒙蒙亮,本想再回笼十分钟,一想到此处离公司十万八千里,人就像被开水烫了似的,从床上蹦了起来。

顶着明显的熊猫眼动作麻利连贯的穿衣洗漱做早餐。别看身为小民,穆秋朗却从来没有在路上或者车上吃东西的习惯。

从小,吃饭这档子事,要不在家里,要不就在该是就餐的地儿,或者干脆不吃。不吃,基本不包含早餐,除非真是十万火急不等人的事,否则早餐穆秋朗一定不会亏待自己,不然胃病绝对突袭没商量。

虽说施飞鸿的住宅非常宽敞,但是穆秋朗为了不扰人清梦在做饭的时候还是很小心的尽量少出动静。

开放式的厨房就这点不好,吸油烟机一开,声音再小也不可能一点都没有。穆秋朗做事的时候不能被打搅,一旦被惊扰,精力就会不集中,尤其如现在这种专心致志旁若无物,只盯着手里的锅铲,忙的不亦乐乎。身上那条色调简单的围裙,把整个人衬得活脱脱一家庭妇男。

关了火,一小碗香味纯正的烧肉,外加几张烙饼,就出锅了。穆秋朗把烧肉捞出,加了些青椒多成肉酱,然后泼点汤汁在上面,把烙好的圆饼从中间剖开,将肉酱涂抹进饼内,几个货真价实风味独特的肉夹馍就这么装盘摆在了餐桌上。

再盛上一碗简单的米粥,丰盛简单看似如街头小吃的早餐就大功告成。穆秋朗拿了一张饼吃着,味道很好,对于自己的手艺,他向来不会谦虚,这可真不是自满,但凡尝过的,都会大声称赞。

当然,除了施飞鸿。

“才六点半,你起的真够早。”施飞鸿不知何时来到了餐厅,一进来,就看见穆秋朗呼噜呼噜的喝着稀饭。这吃相还真是不佳,多亏人帅,弥补了这点不足。

穆秋朗抬头,嘴里塞得满满的,施飞鸿穿了一件黑色紧身背心,腿着短裤,脖子上还搭了一条毛巾。

“你怎么也那么早?”穆秋朗含糊不清的问。“是不是我打搅到你了?”

“没,我本来也是这么早起。”施飞鸿走到门口,慢慢蹲下换着鞋。

穆秋朗看着他:“你要出门?”

“跑步。”

“天啊,六点四十了?”穆秋朗瞄了一眼手机,赶紧喝完最后一口粥,拿着公文包就往门口跑。“我做了你的早餐,也不知道你爱吃不爱吃,老吃西餐既没营养又没什么花样,我做的也不好,你将就着吧。不过这肉夹馍最好趁热吃,既然你要跑步就回来吃吧,味道相对可能会差点。粥在锅里,自己盛来喝。吃完把锅碗瓢盆搁厨房就行,我晚上回来刷。”

一连串的话语说的到快,完全没管施飞鸿作何反应。穆秋朗换好鞋才发现,只穿好一只鞋子的人,硬生生的被自己给挤去了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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