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0章 勃勃生机中的诺夫哥罗德(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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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豌豆荚成为老少咸宜的活计,自家的小菜园硬生生收获了巨量豆子,仅仅这些收获足够一家人生活一段时间。何况煮熟的豌豆就很好吃了,再把它捣成浆湖配上盐,更是一种极为可口的湖湖菜。

其实民众完全不知道的事,作为豆科植物一员的豌豆有着极强的固氮能力。想要本地的小麦、燕麦与黑麦长势旺盛收获大幅增产,最关键的就是想办法固氮。少量使用农家肥只是添头,给本就不缺氮肥的豌豆以肥料更是浪费。

也无怪民众无知,这些住在尹尔门湖畔的斯拉夫人还是首次接触豌豆这种豆类,要摸清它的习性、接受它成为一种主食还需要一些年月。

留里克知道它有固氮价值,奈何现在的大问题就在如如何扩种豌豆田。结症不在于缺乏田地,就在于果实的绝对数量太少了,王国尚没有足够的种子,好在种子的增值是以指数级别增长,842年时机不成熟,到了843年就可以在王室田地分出土地进行大规模种植。

留里克想到一招:我把田分成两部分,左边种麦子右边种豌豆,到了第二年反过来。

倘若如此效果也不嘉,那就把地分成三部分进行轮作。

从森林区域强制迁出的民众又被强行划归为二十个集体农庄,所有村子被认命一名博雅尔,并对诺夫哥罗德总督负责。

自最初的大移民到现在已经已经过去六年,森林民众早已适应河畔的安定生活,每一年他们都在用铁犁开垦新的湖畔荒地,并拎着斧头不断向森林索要生活空间。

他们不但享受了大移民后最初的两年免税期,又在第三年交了第一次税后,从第四年开始开始为期三年的战争红利特许免税。

十一税可谓重税,然税负仅从事实耕种的土地收取。

留里克训练的书吏人员越来越多,这些人接受了更高级的教育,他们在学成之后便分配到各个农庄。

他们要向最高书吏兼史观的艾尔拉负责,而她身为留里克的一位妾室,直接向君主负责。

一个村庄到底有多少田亩、多少在耕种、全村的人口有多少、其中最关键的12岁至50岁男丁有多少,通过书吏的羽毛笔写在纸张,最终由位于诺夫哥罗德的办事机构进行汇总统计。

如此留里克得以获悉本地区更为详细的人口数据,或曰王国在战争时期可从环湖地带征召的民兵之极限。

突破三十万人!记录在册的男女斯拉夫农民(连带刚出生的婴儿)就是这一惊人的数量!且随着仍有藏匿密林的小型农庄被集体迁移,这一数字还在缓慢增加。

而在诺夫哥罗德城东南方向的姆斯季斯克与青年城,两处老罗斯人的城市,人口不但突破两万,还距离达到三万人就差一步之遥。

此地的罗斯人人口构成极为年轻,绝大部分家庭在842年春夏之际再添新口,在可见的未来这种人口增长会持续加速。

每一天都有大量孩子降生,最关键的莫过于所有家庭都有足够的粮食养活得起。

只是制作衣服的材料之增值,已经赶不上呱呱坠地婴儿的增长速度。

越来越多新开辟的荒地干脆在842年种植亚麻。对于植物纤维的需求,迫使人们还剥掉葛藤皮与椴树皮,从而获取纤维强行纺织粗布满足起码的遮羞需求。

幸亏现在的温暖季节,一众光腚稚子无所谓地乱窜,幼小年纪尚不知羞耻但孩子大一些,父母怎样都会给孩子弄一套衣服感。

种植亚麻并非唯一解决手段,罗斯人等作为北方移民,基于传统的思维更倾向于使用皮革、羊毛制品。

罗斯王国不可能短时间内保证日益膨胀的人口都有一件衣服穿,再说人的欲望几乎没有终端,每个人渴望更多的衣服以备更换,还需要对羊毛、麻线染色,制作成更华丽的服装争奇斗艳。

留里克在842年的治理重心就是稳定后方,这便亲自监督农业中心的环尹尔门湖地区生产,面对几非常具体的问题,他的眼光不由得瞟向大湖最南端的新奥斯塔拉城。

墨绿色的湖畔草地拥挤着白花花的羊群,黑褐色的牛群聚在一起舒适肯草,有骑马的人手持长鞭看管这些庞大的牲畜群。

春耕之后正是剪羊毛的季节,再等到秋收时节又能再割一轮羊毛。绵羊就像是一种可移动有寿命的田地,它可以尽可能的增殖,以满足王国日益增长的纺织品需求。

但将羊毛制作成毛毡,亦或是拉成成毛线再手工纺织,无论怎样处理,羊毛制品总有些许尖锐质感,强行穿在身上浑身刺挠,最后还是需要细软的亚麻布做蒙皮,裁缝为贴身御寒的舒适羊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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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之南的奥斯塔拉公国的经济支柱就是羊毛、皮革产业,它一如既往发展着。

不过今年女公爵卡洛塔有着更大的任务——出兵稳固并继续建设大卢基、维捷布斯克据点,将波洛茨克社群的农业人口完全控制。

在庞大的瓦尔代高地的扩张急先锋就是这位女公爵、留里克名义的姐姐兼妻子之一。

女公爵带着公子卡尔在今年气温转暖便举兵南下,奥斯塔拉骑兵高举着两面旗帜:罗斯王旗与本部的牛头旗。

奥斯塔拉骑兵几乎都是斯拉夫人出身,名义上该势力仍是来自瑞典的移民,至少有着瑞典之魂与骨,然血肉已经是斯拉夫了。

这并不意味军队战斗力必然降低。

环湖地区过量的年轻人口被有意向周围的新开辟定居点疏散,这即缓解了环湖农垦区精华区域的人口压力,更稳定了新定居点。

年仅十二岁的斯拉夫男孩女孩持续长大,被强制移民的他们以奥斯塔拉人的名义大举定居在尹尔门湖正南方的大卢基城镇。他们突然成了游牧民,活得好似草原的佩切涅格人。

他们的骑马教练就是一众草原人,故而完全不同于法兰克骑兵,无论是罗斯骑兵还有奥斯塔拉骑兵都有着草原骑兵的精神内核,只是奥斯塔拉公国的军队在这方面不得不走得更长远。

越是内陆地区可供船只高效航行的水越是减少,北方人最具优势的长船只能在诸如西德维纳河、洛瓦季河、姆斯季河与第聂伯河做高机动。

就如绵羊是一种极为特殊的农田,马匹就是一种极为特殊的长船。

奥斯塔拉公国基于女公爵的喜好,公国的精神内核并没有丧失。她要强调本势力放牧牛羊的特色,其特色甚至就体现在战士独具特色的铁皮盔上。

罗斯骑兵的头盔必插着染成蓝色的大雁飞羽或白鹅飞羽,奥斯塔拉骑兵头盔的装饰物就是打磨后镶嵌的牛角。

这只是无心之举,当留里克亲自带着骑兵队抵达大湖之南,他看到这里游荡的武装骑马者,脑袋似乎都长出了牛角,竟从小规模行为升级为集体特色。

“卡洛塔,过去的冬季与春季,你的人在捣鼓这些事吗?头盔插牛角。你若是扩张太快,以后,外人会误解我们维京人就是顶着牛角的航海者呢。还真是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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