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渔盐(1 / 2)
糊糊:“世上三行苦,撑船打铁磨豆腐。渔民也撑船,海上的渔民面对的风浪更大。
如今粤省东江附近曾有疍民,来源已经不可考。有说是南方土着、有说是宋代岭北的遁民、有说是元朝留下来的色目人……
他们习俗特殊,不陆居,千百年来世世以艇为家。
据考证,在古文献里最早出现疍民记载的是《隋书南蛮传》,与獽、俚、獠、狏等同列,有时写作蜒。从文字上看,似乎不怎么受岸上居民的礼遇。
但他们真正倒霉还得是遇上朱元璋,明代实行按类分户制度,按职业区分户类,如民户、军户、匠户、灶户等,疍民在明代户籍册(黄册)上自成一类,列为疍户,这是废除了元代依民族和身份分类的做法。
疍民在户籍上被划分出来单独成类,这意味着疍民在身份、法律和经济的地位都与一般人不一样,是一群特殊人员。与倡优一道被打入贱籍。
疍民几百年来饱受歧视,不容许上岸居住。直至清雍正七年才正式解除疍民陆居禁令。
恩恤广东疍户上谕称:闻粤东地方,四民之外,另有一种名为疍户,即瑶之类。以船为家,以捕鱼为业,通省河路俱有疍船,生齿繁多,不可数计。粤民视疍民为卑贱之流,不容登岸居住。疍户亦不敢与平民抗衡,畏威隐忍,局蹐舟中,终身不获安居之乐,深可悯恻。疍户本属良民,无可轻贱摈弃之处;如有力能建造房屋及搭棚栖身者,准其在近水村庄居住,与齐民一同编列甲户,以便稽查。势豪土棍,不得借端欺凌驱逐,并令有司劝谕疍户开垦荒地,播种力田,共为务本之人,以副朕一视同仁之意。
这事雍正废除贱籍政策的一部分,但另一项相关的举措可能就没有那么引人注意了。
渔民出海捕鱼,若船只开得远,保鲜能力弱,等回港时鱼已经臭了。
盐铁专卖,起于春秋齐国,定下制度是在汉武帝时期,为了跟匈奴作战,汉武帝是想方设法提高国家收入,不但卖官,犯罪拿钱抵,盐铁也收归国营。
长此以往,历朝历代都把盐税当成了重要的税收。但是朝廷想赚钱,各级收税的官员想赚钱,负责贩卖的盐商也想赚钱,层层叠加下来,食盐的价格就居高不下,对百姓来说是不小的经济负担。
于是私盐应运而生,制作食盐的工序并不复杂。私盐不但质量高,价格还比官盐低很多,又是必需品,卖盐的贩子不愁卖不出去,老百姓也乐得省点钱,这个行业慢慢的兴盛起来。
历史上王仙芝、黄巢、钱镠、张士诚都是贩私盐起家,成为差点把皇帝掀下马的一方势力。
但私盐挖朝廷的墙角,又岂能放纵,设置的刑罚都非常重,轻则进大狱受酷刑,重则丢了性命。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吃盐这么困难,那么多腌制品,都需要用上大量食盐,而且都是寻常百姓家的,又是怎么回事?
腌十斤鱼,盐起码要用一斤,但鱼是海里或者河里打来的,除了人工成本很低,可能一斤盐的钱都不够,这不是赔本买卖嘛?
官盐太贵,那时候一些地方有帮饷制度,私盐经过,每担抽取税钱后摇身一变成为可以合法买卖的官盐。
渔民为了节约成本,宁肯给每一艘船都缴纳帮饷,再加上购买私盐所需费用,仍远低于购买官盐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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