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妇烈女(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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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时,巴邑有一个名叫清的妇人早年守寡,‘用财自卫,不见侵犯,秦皇帝以为贞妇而客之,为筑女怀清台’,大概是统治阶级最早为贞妇树碑立传的事例。

清朝是发放贞洁牌坊最多的朝代,具体数量已不可考。照理说它时间近,资料最为完备,应该是最容易考证的,无奈实在是太多了。

《清史稿》中所记有五百五十九位,一份县志里,清朝二百多年的时间出过的贞洁烈女记载有一百二十二页。浏阳县有五十座贞洁牌坊,镇海县四十七座……休宁县,一个小县城,守节的烈女节妇有两千人之多。

大明两百年,全国先后共计出过烈女节妇三万六千人!要知道这是明史官方的记录,也就是说单就收受到朝廷记录和表彰的就有将近四万人,那么民间那些事迹没有那么光辉的,人生没有那么坎坷的,丈夫死得没有那么早的,又有多少人呢?

到了宋代这个情况就好多了,两宋加在一起先后也就出过二百六十名守节的寡妇,那时候程朱理学刚开始大行其道。寡妇再嫁,是一件受到朝廷官方谴责的事情,是奇耻大辱!具体可以参考李清照的遭遇。

唐朝,一个开放多元的朝代。唐代也有节妇这个说法,但是有唐一朝一共就册封过五十一名节妇,为啥呢?

因为人家不在乎,唐朝时期单说公主,二婚三婚乃至无数婚的,就有几十人,堂堂皇族女子都这样,你让大唐怎么办,难道宣扬贞洁烈女来打自己的脸么?

再往前数到了大汉风气更开放,女子丧偶再嫁,或者离婚再嫁,哪怕是休夫再嫁,都算不了什么大事,民间也不会对这种事说什么风言风语。

汉代表彰节妇主要有三种,孝行显着、贞节妇女、母德突出,最为闻名的其实是第一种,尤其汉代的孝女的孝行显得有点暴力,比如替父母报仇一类。和后世一心把女子往不改嫁一条道推有显着区别。秦汉加一起,表彰过的节妇、烈女总共十九位。”

嬴政因为自身际遇,的确更欣赏贞洁的女子。但女人都去守节,不事生产,谁来耕种织布生儿育女,国家怎么办?

刘彻再重申一次,大汉并不限制改嫁,生过孩子的妇人甚至更受欢迎。女子丧夫那是因为前夫命薄,受不住她的福气和贵重命格。

从刘邦那一代算起,薄太后和如今的王太后,都是二嫁。

她们要不二嫁,汉室哪来的三代帝王。

李世民对改嫁一说向来持欢迎态度,白头到老固然好,万一天不遂人意,改嫁续娶也是自然。

他好几个姐妹都改嫁了,他和这些继姐夫/妹夫的关系都不错。

当然,关系差的都死了!

朱熹才是此时最冤的人,程朱理学,后世心知肚明“程”是何人,但被点名的只有他一个。

夫死而嫁固为失节,然亦有不得已者,圣人不能禁也,则为之制礼以处其子,而母不得与其祭焉,其贬之亦明矣。

改嫁虽然算失节,但不能一棍子打死一船人,毕竟连改嫁这个事儿即使是圣人也不能完全禁止,如果就因为此歧视改嫁的女性,那么不是很过分么!

谁曲解了他的经义,不让寡妇改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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