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 1)

加入书签

第二天清早我恍神了很久,后知后觉自己并不在那间豪华监狱,我的身上也并没有锁链。

宗择已经不在了,酒精的余韵还在我的脑内跑圈,我躺在床上看了半天天花板,只隐约觉得自己的喉咙很咸。

事实上我也不记得昨天是怎么睡着的了,关于昨晚的记忆被切成片状物,留存在我记忆里的镜头像是经过了菜鸟的剪辑,是十八线编剧都嫌抽象的叙事。我一边放空,一边一片片搜集这些记忆的遗骸,

紧接着,我的余光瞥见天花板夹角一枚袖珍的摄像头。

我眯起眼睛,像是牙疼一样倒抽了口气,慢慢坐起来。那枚摄像头藏的位置很深,不轻易看很难发现,此刻被我发现的它像一颗偷偷露出头来的犬齿。我和摄像头安静对视片刻,然后下一秒,我抄起手边的花瓶朝它砸了过去。

**

红房子安静得近乎吊诡,生人的气息都很少,涌动着一股死气,苟延残喘的凋敝相。

沿着旋转楼梯下楼,走到一楼的时候,我看见和楼梯地面相连的地方还有一间地下室,门没关紧,红色的光线从门缝里漫溢出来。

我犹豫了片刻,还是推开了房门。

那是一间暗房,曾做过摄影师的我对此不可能陌生,且以我的经验判断,这间暗房明显要比我平时使用的大不少,冲洗台的上方牵起了一根纤细的绳索,上面密密麻麻夹着不少照片。

正要凑近细看,身后蓦然响起一声咳嗽声,我吓了一跳,转过身,看见雪娘正倚在门框上,齿间咬着一支未点燃的雪茄,卸了厚重的假睫毛,看上去年轻好多岁。

她语调平稳,只是道:“昨晚睡得还好吗?”

“为什么要下药。”我并没有闲情与她寒暄。我很疲惫,并且因为昨夜而混乱,我认为面前这个人理应负全责。

雪娘从兜里摸出火柴,将雪茄点燃,“难道你们昨晚过得不尽兴吗?”她一边说,唇间一边呼出青白的烟灰,她的目光自烟雾后看过来,耸耸肩,“我以为我最后做了一件好事。”

“最后?”

“本来的计划可不是下那种药,”指间的火光点燃她狡黠的笑容。雪娘看着我,一副意味深长的神情,一字字地道,“但是看到你,我改变主意了。”

这人说的真的和我是一种语言吗?我怎么听不懂。

在我迷惑之际,雪娘缓步走到我面前,她的脸在我面前慢速放大,像一条殷红的蛇。

然后她没有夹烟的那只手摘去了我的假发,毫无征兆地突袭,我咽了咽喉咙。

“还是这样比较适合你。”雪娘附在我的耳边,这么轻声说。

**

接下来的好几天我都没有再见到过宗择,只有在睁开眼的时候看见床头的一枚墨绿色药丸。

我拿着这种解药造访过好几家药坊,但苦于囊中羞涩,且遇到的江湖郎中每每看见这玩意都要上演一番大惊失色,次数多了我也就不折腾了,反正也就是吃一个月。我就当零食吃了。我们做人质的,主要就是要心态好。

我又开始重新捡起我的逃跑大计。

再度到访了那家酒馆。留着两撇山羊胡的店主伯格见到我分为欣喜,多年不见,老友重逢,这家小酒馆已经从当年一家路边摊发展得颇为气派,可喜可贺。

我很欣慰他还能记得我。

我与伯格一边吧台喝酒,一边共忆往昔整容岁月,他并没有问我为什么做女装大佬,以及脸上这些可怖的伤口从何而来。成功的商人果然都很有眼力见。

交谈之余,我还了解到一些别的情报,比如罗萨的那桩丑闻似乎被捂得很好,并没有在外邦发酵,这个我并不意外,让我意外的是那家妓院的老板娘——

“你说她啊,她是那位大人物的干女儿,就是不久前死在蓝舍的那位。”伯格点了一支烟,那双小眼睛在烟圈后面眯了起来,几乎快要看不见。

我愣想了想,“不过她看起来状态还好,没有很难过。”

“那是当然,说来也是可怜的。”伯格咂了下嘴,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她名义上是那位的女儿,实际上做的净是些……”

说到此处,只是摆手,“哎,不说了,人都死了,说这些也没意思……喝酒喝酒!”

一杯啤酒喝了小半杯,啤酒泡在我的胃里翻滚,我从翻涌中隐隐摸到一点真相的尾巴,但是只一点,很快就光滑地遛出了我的掌心。

我向伯格借用了酒馆的通讯设备。

在做人质之前,我曾是一名自由摄影师,当年给威德尔的杂志社也供过稿,此番是想再联络下感情,或许今后我还能从中赚取一些流动资金。善解人意的伯格并没有多问,只是隐晦地表示如果我缺钱,他完全可以借我,而我表示不需要,我的尊严已经捉襟见肘,现阶段起码不能变得更加狼狈。

伯格表示很遗憾,我又说:“如果真要借,就借给我门口的代步车吧,我着急回家。”

太阳将落,我的身体又开始疼痛起来,真奇怪,我明明已经吃过解药了。

“阿野,你真是变了好多。”临行前,伯格看着我,一边捻着山羊胡子,一边露出有点怀念的表情。

“倒不是说长相,我记得以前你一坐就是一整天,回家这两个字好像从来没从你嘴里听见过。”

我骑上代步车,想了想,回答他:“可能因为不久前我结婚了。”

在威德尔,同性婚姻司空见惯,这也是我为什么敢肆无忌惮地扯谎。伯格眼睛睁大了一点,,随即圆润的脸上流露出真心的祝福。

“不早说,我刚刚应该给你准备一些新婚贺礼的。”他又握了握我的手,真诚道,“阿野,我是真的为你高兴,那是你喜欢的人吗?”

我没来得及回答,他又像是被自己逗笑了,“我又说废话了,像你这种性格,要是不喜欢,谁能逼你结婚?”

我愣了两秒,随即佯装受伤,“你这样说,显得我很像是什么奇怪的人啊。”

“不过坦白说,我很难想象你喜欢谁是什么样子,你还记得以前和我们成天混在一块的时候吗?那个时候喜欢你的人很多,你就是我们店的活体广告。”

我瞬间也回想起来了什么,笑了一笑。

“啊,那段时间,我稍微有点玩过头了……”

“那个时候我总觉得你好像谁都喜欢,来者不拒,又好像谁都不喜欢,一点都……”伯格食指挠了下脸,似乎是在找合适的措辞,“一点都看不到你的真心。”

话已至此,伯格皱起的脸上又舒展开一个真诚的笑容。

“可是现在看来,你应该是收心了。”他拍拍我的肩,“希望下次能听你说说你家人的事。”

我说好。

**

在威德尔的时候,我私生活一度堪称糜烂,伯格虽然没有跟我滚过床单,但也是我那段粉红岁月的见证者。如今想来,竟也觉得恍如前尘。

这一贯是我的处事原则,像壁虎一样将已经发生过的那一部分自己留在昨日,走一路忘一路,一旦带着太多记忆上路,我想我会有点痛苦。

**

兴许是被挑起了回忆,回家的这段路并没有十分顺利,等回过神的时候,我已经彻底迷路了。

我打量了一下目前身处的环境,一个不知名的海边,夕阳照得海面汁水浓郁,泛着粼粼波光。我的身体疼痛感变得明显起来,并且最最不妙的事,这辆代步车似乎没电了。

四下无人,我就这么尴尬地被遗忘在了海边。

我将代步车扔到一边,赤脚走进沙滩里,沙粒很软和,被晒烤得蓬松而柔软,我忍着疼痛走了一段路,最后实在走不下去,就索性躺了下来。

海水有一阵没一阵地漫过我的脸,海水漫进我的口鼻,我看着天空盘旋的鸥鸟,在夕阳下扇动的翅膀顺着我的眼睛一路烧进肺腑。

有一个瞬间,我想就这样死去。

死并没有什么难度,或许我在更早的时候就动过这个念头,只是迟迟没有下定决心。我曾在很多的文艺作品里都看到过死亡,他们大多追求一种空前绝后的,华丽而浪漫的灭亡方式,倒不是因为此刻幸福难得,而是坚信明天都不会更好了。

我闭上眼睛,腥咸的海水包裹了我,可能母亲的羊水也是这样的味道吧?母亲。你大概不该生下我。因为我一生都只在干两件事情,犯错,然后赎罪,再犯错,如此反复。可能我就是携带着罪恶的基因出生的。

都说人之将死,会有走马灯很正常,但是想到一半,我的走马灯就显示程序错误,被人强行突破了。

在意识沦陷的当口,我隐隐约约感受到有人在给我渡气,一只手毫无温柔地、甚至有点粗鲁地掰开我的下颌,以唇角厮磨的方式,不讲道理地将生的希望重新渡给我,甚至不容我拒绝。

我恍恍惚惚地睁开眼,宗择的脸由虚变实,镶嵌在天空下,落日的光线非常神伟,能将他的面貌都照得悲伤而暖烘烘。

非常遗憾,人工呼吸续上了我的人生,我又被迫从生死关头被逮了回来。

我失望地眨了眨眼睛,看着一颗汗水从宗择的下巴滑落,喃喃道:“你怎、么、来了。”

张开口,嗓子哑得根本发不出完整的音节。他单膝跪地,唇部还很湿润,长长的刘海遮住眼睛,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小野,”他的声音低沉,语气里情绪不明,“我不会让你死。”

“为什么要救我呢?”我眨了眨眼睛,里面没有眼泪,但其实我很想哭给他看来着,“明明我的利用价值已经没有了,现在也只会是拖后腿而已。”

我的话语足够软弱,然而宗择也只是说,“两个人总有两个人的好处。”

好想一口血吐在他脸上……这种人怎么会是我哥?他明明是一个没有心的禽兽啊!

服用了解药之后也很难迅速恢复精神,我像一条沙丁鱼一样四仰八叉地瘫在沙滩上,寻死未遂的大脑白茫茫一片,像是被格式化过。

宗择则是安静地垂眼看着我。

一时无话,只有海水时不时经过我的身体。

过了很久,我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磨蹭我的脸,我下意识地瑟缩了一下,却发现是宗择的大拇指,他端详着我的脸,将停留在那里的沙粒和污垢一并抚开,指腹略显粗砺,触感并不好,停留在脸上微微的痒。我牙齿咬紧,忍住不躲开。

等终于做完这些之后,他转过身,将脊背在我面前展开,仿佛在展示弹力很好的西装衬衫。

“干什么。”我问,口气不是很好。

“背你回家。”宗择说。

这个瞬间我觉得整个人都被电了一下,但犹豫过后还是乖乖地爬上了他的脊背,既然我已经恢复意识了,在这里干耗着显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不管是寻死还是求生,都只能寻求下一次机会。

我们不疾不徐地行走在沙滩上,夕阳拉扯着我们的影子,我眼巴巴地盯着我哥的脚踩在影子上,因为沙粒柔软的质地,一瞬间我宛如晕船。

“哥,”我很久没这么叫他了,再叫出口的时候有些艰涩,“你怎么找到我的?”

我并没有期待他的回答,只是宛如梦话一般嘟囔了一句:“真是不甘心啊,你总是能找到我呢。”

“是吗。”宗择似乎并没有像我一样回忆起这句话里“总是”的含义,飘渺的声音飘进海里。

**

我敢肯定,他应该,不,是一定不记得了。其实我也快要忘掉了,只是在这个太过相似的瞬间,无可避免地又回忆起来了一点。

那是在更小一点,在他还没成为万人景仰的主教时所发生的故事。要从哪里开始说起呢?十岁的我在离神殿不远的一座山林被毒蛇偷袭,那时候也像现在这么痛,倚靠在树上动弹不得,大汗淋漓,眼神发虚,所有的意识都开始腾空了。

那时也是宗择找到的我。离死亡一步之遥的我。

迷蒙之中,我感觉到小腿被稍稍捧起,然后被柔软地吮吸,紧接着意识稍稍回笼。那时的宗择还没有成为只可远观的主教,我哥只是我哥,身份的殊异在彼时还未彻底具像化,我只知道在意识恢复清明后,我哥的脸映入我的眼帘。他的嘴角还挂着乌紫色的液体,额头沁出一层薄汗,一言不发地看着我,只是看着我,眼里只有我,眼睛那么亮,是在黑暗中坠落山林的星星。

我眨了眨眼,一滴眼泪就掉了下来。

尽管我真的不想哭。

我被他背着回了家,脚步踩在枯叶上发出稀松的声响,夜晚有风,我缩着脖子打了个哆嗦,更加贴紧了他的后背。虽然平时有关我哥的一切总是凉飕飕的,好像没有温度,但这个距离下,我可以清晰感受到他身上冒着的热气。我攀附着他,心甘情愿地成为他一块嶙峋的骨头。

我的声音尚且虚弱,问宗择:“哥,你帮我把毒吸出来,那你会不会中毒啊?”

“不会。”

“为什么。”

“对我没用。”

是了,宗择他从小就要试很多毒,好几次都差点被逼到绝路,他们要他成为百毒不侵的药炉,要他自己长成自己的盔甲。

我的一边侧脸贴上他的后背,看着如水的月光穿过山林,喃喃道:“哥好可怜。”

宗择不再说话。

那时的背影和现在的渐渐重叠了。如今的他也是这样背着我,两个人只在沿途留下一串脚印。我像抓住锚点那样紧贴他的脊背,那颗尚且还在跳动的心脏贴上他的,一片阒静里只有海浪的呼吸声。

晚风轻抚海岸,夕阳彻底沦陷。

而我再次被留了下来,不必被带向远方。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