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红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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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咿呀呀~”

庄家古宅的戏台上,庄天涯跟那武生两人,步步生莲,轻声细语。

一人步伐婀娜,生花活玉。

一人气宇轩轩,情真意深。

若只是从外表看来,这两人简直就像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哎~”

见到眼前那对天作璧人,李阳也颇为无奈的叹了口气。

说实话,同志这种事情在现在来说,没什么了不起的。

毕竟是音乐学院毕业的。

李阳他们以前上学的时候,这种事情见了不少。

尤其是像他们这种音乐学院,更是数不胜数。

每次去澡堂洗澡的时候,总有几个想要捡肥皂的。

就拿老三陈旭来说,以前因为长得壮实,曾经差点儿就被人在澡堂捡肥皂了。

毕竟现代人的观念开放多了。

现在的年头,什么奇怪的事情都有。

可是,庄天涯那个年代可就不同了。

清朝在历史上那是出了名的封建制度社会。

别的不说,就拿最出名的裹小脚的例子吧。

其实清朝之前,大部分的女人是不强制裹脚的。

一直到清朝往后,裹脚的这种习俗才发展到顶峰。

女子从四五岁开始,就用布条开始缠足,一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才解开。

这种做法,根本就是变态!

所谓的“三寸金莲”,其实根本就是一种畸形的审美。

由此可见,那时候的社会究竟是多么封建。

清代的著名书法家王世慎曾经编纂过一本叫过《居易录》的笔记簿。

其中记载:“有通州渔户张二,娶男子王思魁为妻,伉俪二十五年矣。王抱义子养之,长为娶妇。妇归,语其父母,告官事乃发觉,解送刑部,问拟流徒。

这段话就不多解释了。

唯一的需要解释就是“问拟流徒”四个字。

这里的问拟流徒,就是问罪充军,流放千里的意思。

古代的流放充军,那就无异于判了死刑啊?

所以,由此可知。

同性之间的爱情,在古代的时候是并不被人接受的。

果然!

还不等李阳这口气叹完。

眼前的画面再次一变。

此刻的场景,已经不在庄家古宅的地方了。

现在的场景,是在一个河边。

此刻的庄天涯,形容枯槁,披头散发,完全已经没了当初的那种意气风发,浑身伤痕累累。

几十号村名将庄天涯锁在猪笼子里,抬着他往河里走,看样子是想活活淹死他。

“不要啊!”

李阳惊呼一声。

然而,那些村民哪里能听到他说的话。

转眼间,那庄天涯就被活活的淹死在了河水中。

“哎······”

李阳无奈的叹了口气。

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总觉得有些不是滋味。

这算什么呢?

在那个人命如草芥的封建年代,就连庄天涯这样的民族英雄居然都落到个浸猪笼的地步?

“等等!”

“不对啊?”

李阳想了想,这才反应过来。

根据记忆来看,庄天涯应该是被淹死的。

那么,他又怎么会出现在古宅的棺材里?

还有,那个武生呢?

他和庄天涯之间,可以看的出来是情真意切。

庄天涯死了,那这个武生到哪了去了?

就在李阳思考着中间到底有什么关系的时候。

“嗖!”的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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