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红梅(1 / 2)
“咿呀呀~”
庄家古宅的戏台上,庄天涯跟那武生两人,步步生莲,轻声细语。
一人步伐婀娜,生花活玉。
一人气宇轩轩,情真意深。
若只是从外表看来,这两人简直就像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哎~”
见到眼前那对天作璧人,李阳也颇为无奈的叹了口气。
说实话,同志这种事情在现在来说,没什么了不起的。
毕竟是音乐学院毕业的。
李阳他们以前上学的时候,这种事情见了不少。
尤其是像他们这种音乐学院,更是数不胜数。
每次去澡堂洗澡的时候,总有几个想要捡肥皂的。
就拿老三陈旭来说,以前因为长得壮实,曾经差点儿就被人在澡堂捡肥皂了。
毕竟现代人的观念开放多了。
现在的年头,什么奇怪的事情都有。
可是,庄天涯那个年代可就不同了。
清朝在历史上那是出了名的封建制度社会。
别的不说,就拿最出名的裹小脚的例子吧。
其实清朝之前,大部分的女人是不强制裹脚的。
一直到清朝往后,裹脚的这种习俗才发展到顶峰。
女子从四五岁开始,就用布条开始缠足,一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才解开。
这种做法,根本就是变态!
所谓的“三寸金莲”,其实根本就是一种畸形的审美。
由此可见,那时候的社会究竟是多么封建。
清代的著名书法家王世慎曾经编纂过一本叫过《居易录》的笔记簿。
其中记载:“有通州渔户张二,娶男子王思魁为妻,伉俪二十五年矣。王抱义子养之,长为娶妇。妇归,语其父母,告官事乃发觉,解送刑部,问拟流徒。
这段话就不多解释了。
唯一的需要解释就是“问拟流徒”四个字。
这里的问拟流徒,就是问罪充军,流放千里的意思。
古代的流放充军,那就无异于判了死刑啊?
所以,由此可知。
同性之间的爱情,在古代的时候是并不被人接受的。
果然!
还不等李阳这口气叹完。
眼前的画面再次一变。
此刻的场景,已经不在庄家古宅的地方了。
现在的场景,是在一个河边。
此刻的庄天涯,形容枯槁,披头散发,完全已经没了当初的那种意气风发,浑身伤痕累累。
几十号村名将庄天涯锁在猪笼子里,抬着他往河里走,看样子是想活活淹死他。
“不要啊!”
李阳惊呼一声。
然而,那些村民哪里能听到他说的话。
转眼间,那庄天涯就被活活的淹死在了河水中。
“哎······”
李阳无奈的叹了口气。
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总觉得有些不是滋味。
这算什么呢?
在那个人命如草芥的封建年代,就连庄天涯这样的民族英雄居然都落到个浸猪笼的地步?
“等等!”
“不对啊?”
李阳想了想,这才反应过来。
根据记忆来看,庄天涯应该是被淹死的。
那么,他又怎么会出现在古宅的棺材里?
还有,那个武生呢?
他和庄天涯之间,可以看的出来是情真意切。
庄天涯死了,那这个武生到哪了去了?
就在李阳思考着中间到底有什么关系的时候。
“嗖!”的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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