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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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4&#54&#57&#20070&#21543&#45&#54&#57&#104&#12305“不许去。”大漠尸王是什么,这天下谁人不知。去那里的,根本就没有一个能活着出来的。

“他是天玑子?”

“不是。”金钱钱淡声,认识他那么多年,从未听说过他就是天玑子。

“我跟闪闪以前从未听说过天玑子。”

也是那一次才听说过这个名字,他的名字也不是天玑子。

“大漠尸王,不是他一个。”

大漠尸王,在大漠,就如这里的王爷一般的正常。真正的大漠尸王,仅仅只是在那个传说中,谁都在找寻。

金闪闪拉着脸从外面走了进来,端着他亲亲妈咪的早饭。

把早饭放到桌子上,搬着一张凳子放到了梳妆台子前面,人站了上前,等候的伺候他亲亲妈咪。

金钱钱走到那里坐下,让金闪闪打理自己的长发。

有这么出色的儿子,还真不是她的错。

见儿子有模有样的给金钱钱梳头,宇文轩离眼睛狠狠的抽了抽。这女人一个人的时候,到底是怎么训练闪闪的?他似乎有那么点能明白,为什么闪闪这般的全能了。

连一个长发,都要儿子这般的打理。

挽了一个发髻,金闪闪又伺候着金钱钱洗脸漱口,然后才是早饭。

宇文轩离早在下人的伺候下,梳洗好了。

坐到桌边的时候,就看到金闪闪拿着碗筷伺候着金钱钱。而且,只有一份饭菜点心的,自己的那份跟金钱钱的完全是不一样的。

虽说自己是僵尸,不怎么要吃这些东西。可是,也并不代表他就不吃这些东西。

而且,这些年,他已经不要靠血液来存活了,吃饭菜也是正常的。

看来,儿子对他的意见不是一点点的大。

“闪闪做的,尝一下,天下独一无二的口味。”金钱钱夹起一块糕点递到宇文轩离的嘴前。

金闪闪原本伺候金钱钱用餐的,在看到金钱钱的动作的时候,脸上瞬间变色。

“妈咪,那是我做给你的早点。”金闪闪抗议,那些都是他让血魄找来的名贵的药材做出来的糕点,是给她补身体的。这宇文轩离人高马大的千年僵尸的,要补什么补,浪费他药材。

金钱钱把糕点点到了宇文轩离的唇边,塞到了宇文轩离的口中,随即又吃自己的。

“妈咪一个人吃不来这么多,别把你妈咪当成猪来养。”金钱钱很不客气的回了金闪闪的话。

宇文轩离嚼着糕点,眼睛看到的却是金钱钱刚刚用自己吃过的筷子夹糕点给他,然后现在又用这筷子吃东西。他们这般,算不算那个了?

金闪闪表面上不悦的表情,心里却乐开了花。他就说,爹爹怎么可能不喜欢妈咪。看爹爹那傻样,不喜欢妈咪才怪。

看来他要再想想办法,让爹爹跟妈咪在一起,最好再给他生个小妹妹。

金闪闪的大脑中在盘算着,到底要用什么招才可以让他们在一起?

这两个人的,都已经躺一张床上了,什么时候才能爱上彼此啊?

这大婚也婚了,天天也在一起了,还有什么办法他没有想到?

一个吃早饭的人,一个有些微愣的人,都没有发现金闪闪那淡漠的眼眸中闪过的笑意跟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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