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荼蘼祸世(1 / 2)
天帝最近有些许烦躁。
渡劫真君死死把无颜锁在真君神殿,哪怕神剑派都被妖兽踏平了,也不见无颜现身。
不愧是渡劫真君的一贯作风,真狠啊!
哪怕万年来,第一次陷入情爱,竟然也能做到这么决绝。
他不能理解。
若是渡劫真君心中毫无波澜,那他岂不是,白白筹谋了这么久。
这绝对不可能。
他深深皱眉。
深爱一个人,怎么可能不会犯错。
从某种角度来说,爱,本身就代表着邪恶,代表错误。
无论人们用哪种华美的语言来描绘爱情,都没法避开爱情真正丑陋的本质。
那是一种从灵魂里溢出,在骨骼中早就,于血液中流淌的邪恶。
将所爱之人彻底的拥有,霸占,摧毁。
任何伟大的感情,都起源于心中的邪恶,欲望,与执念。
用另一个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人的血肉与灵魂,抚慰自己,满足自己,实在算不得高尚,就算在这个过程中付出再多,其目的,终究是为了自己的私欲。
以他自己的经验来说,在陷入情爱那一刻,罪恶的种子,就已经种下,只要静静等待,终会发芽。
为了避免犯错,最好的方式,就是把爱人,或者说,把自己欲望的载体,留在自己身边,限制在自己的掌控之中。
如此一来,两个人,仿佛彻底的成为了一个人,孤寂的心,也再不会难受。
他感觉自己圆满了。
如果不是,洛离寿命有限,让他在短暂的快乐后,感受到比快乐剧烈千倍百倍离别的痛楚。
这痛楚,让他一刻不停的寻找她的转世,幸运的是,每一世,她都有着同样的面容,不幸的是,每一世,她都没有仙缘。
再见面那刻,他就能知晓几十年后必定到来的离别。
这让他感到恐慌,即使拥抱在一起,也丝毫不能缓解。
洛离,洛离,他亲切的呼唤她的名字,一次次的看着她从婴儿长大,看着她从少年的天真烂漫,到成年的抚媚妖娆,到中年的温婉贤淑,到老年的温文尔雅。
他爱她,他爱每一世,每一天,每一刻的她。
他熟悉她所有的模样,知晓她所有的习惯,却只能一次次承受失去她的痛苦,一次次祈祷美丽的她,能再次爱上自己。
宝石一般璀璨的人,能爱上自己,他觉得这是上天赐予他最珍贵的礼物,为此,他甚至不再嫉妒师兄的超凡天赋。
师兄修炼快,法力高强,这又有什么不得了的。
他只是慢一点,他又不是不行。
而且,他还有洛离陪着。
自从师兄离世,他的世界,圆满到近乎完美,除了那该死的渡劫真君,就是不肯让洛离入仙籍,让他只能一次次体验生离死别的痛楚。
再一次次,等待重生的洛离,对他坦露真心。
他很怕,他真的很怕,自己其貌不扬,万一洛离哪一世,突然不喜欢他了,那可真是比他自己渡劫更让他感到害怕的事情。
在一次次练习失去洛离的恐惧中,他干脆踏出了罪恶的一步,直接用姻缘线,将两人死死绑在一起,哪怕参宿上仙告诉他,此物对神仙反噬极大,作用比凡人强烈百倍,他也顾不得这许多。
洛离啊~
他一声叹息。
为何非要让他的心肝宝贝在人界尝遍风霜雨雪?
她的皮肤如雪一般洁白,哪怕只是傍晚的阳光,也将她的脸颊灼伤,晒得绯红。
心疼,他皱眉,感觉这样美丽的人儿,根本不应该承受这样的苦楚。
她就应该高坐云端,不染凡尘,不沾烟火,不惹尘埃。
这个世界的规矩,应该改一改了。
他淡然拂袖,离开了未微观。
渡劫真君不可能关无颜一辈子,只要她能出门,那他就有的是机会。
只是眼下魔界的事情,他必须先处理一下。
······
无颜降霜完毕,感受着天地之间涌然而生的冷冽,怅然若失。
虽然不想去触摸,但是不知不觉间,她就已经飞到了会稽山。
连绵不断的山脉上,凸显着五座主峰,在神剑派后面,无尽的大山里,围绕着一个巨大的湖泊。
神剑派如同一直巨大的乌龟,那湖泊,便是它厚重的壳。
不好说是神剑派守护了这湖泊,还是这湖泊造就了神剑派。
自从妖兽来袭后,会稽山下的村民,就更少了,连同五里镇,都冷清了不少。
无颜看得如鲠在喉,心里对渡劫真君的怨愤,达到了顶点。
如果可以,她宁愿用自己的性命,守护神剑派,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只能对着断壁残垣哀悼。
她黯然神伤,落了地,没头没脑的溜达。
神剑派,安静至极,日上三竿,门派里,却没有一个人影。
无颜鼻尖通红,眼中酸涩,更觉得渡劫真君说的是真的,神剑派,是彻底的消亡了。
但是突然间,她听到一个及其微小的声音,一回头,就看到一个马车那么大的乌龟,冲着她,疯狂的奔跑过来。
那乌龟伸长了脖颈,瞪着两只黑溜溜的眼珠子,歪斜的嘴角,似乎下了很大决心。
他们之间的距离快速缩短,无颜眼睁睁看着那乌龟将脖颈缩了回去,用那坚硬的龟壳,一下又一下的撞她。
“小八,你在做什么?”
无忧睡眼惺忪,深秋天冷,她穿了一身绿色长衫,披散着头发,裹了一件雪白的狐狸皮草,打着哈欠,走了出来。
她睡眼惺忪,伸出手指扒拉扒拉眼角,紧接着狠狠搓了搓脸,这才露出两个疲惫的大眼睛,下眼睑上,还挂着熊猫一般的黑眼圈。
最近,可把她累坏了。
空间系能力的觉醒,让她夜以继日的用灵力修复神剑派毁损的建筑,偏偏那几个宠物也不省心,吃得比神剑派所有弟子加起来都多。
她不得不白天出远门挣钱,晚上回来修复毁损的建筑。
这个掌门,她是真心累了。
她感觉自己像个在首都上班,但是住在十环的乡下人,每天坐着高铁上班,回来,还得继续007,养了一大帮畜生,还有弟子。
以前听说创业公司,都是老板出门挣钱,养公司的闲人,她那时候还当段子听。
结果现在自己天天两头跑,到底是舍不得把弟子和畜生都丢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