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一章 同盟宪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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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一章同盟宪章

这个问题就是:如何占领美国。

经过艰苦的辩论,黄瀚林最终说服了绝大部分同盟国首脑,让他们放弃了赔款要求,并且设法稳住了伊朗等国,在赔款问题达成了一致,即原则不要求国家赔偿,只限于民事赔偿。

所谓的民事赔偿,主要指美国必须为战争期间,针对交战国的民众战俘所犯下的战争罪行进行赔偿,而且赔偿主体是个人,不是国家,因此赔偿也将以个人起诉美国政府的方式进行。

战后,针对美国的民事赔偿官司就有数十万件。

当然,相对于国家赔偿,民事赔偿只是聊胜于无。到最后,美国向交战国的受害者赔偿了大约一万四千亿美元以二零五一年的币值为准,仅相当于之前各国要求的国家赔偿额的万分之一。

问题是,赔偿只是战后惩治美国的问题之一。

当时,中国与盟国最大的矛盾,是如何占领美国。

黄瀚林肯定希望独占美国,可是别说欧洲联邦不会答应,连其他盟国也表示反对,均认为应该由盟军占领美国。

当然,在名义,中队也属于盟军。

只是,在指挥权,中队只听从中国政府指挥,不接受盟军司令部指挥,因此没有算在盟军之内。

当时,这个问题差点谈甭。

真要谈甭了,黄瀚林在这次首脑会议所做的努力都会前功尽弃。

到最后,黄瀚林不得不做出让步。

当然,只是变相让步。

在接受了盟国的提议,即由中队加入后的盟军占领美国之后,黄瀚林提出,占领行动只能在战争结束之后开始,而且得提前成立临时政府,出台临时宪法,在美国的社会环境稳定下来之后,再由盟军替换中队。更重要的是,盟军的占领行动,必须以新美国的临时宪章为准。

说白了,黄瀚林此举直接使占领变得毫无意义。

显然,仍然有很多国家不满。

黄瀚林没再做出让步,明确表示,这已经是中国的底线,如果各盟国首脑仍然在占领问题纠缠的话,中国就会考虑单独占领美国,并且单独处置美国,因为中国绝对不能容忍通过占领来肢解美国。

事实,黄瀚林一直在占领问题不肯退让,就是在防止美国遭到肢解。

谈到这个时候,印度总理再次出面,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即盟国的占领行动必须建立在美国版图完整的基础之,即盟国分区占领不是为了肢解美国,只是为了减轻中队的作战压力,所有盟队都得服从占领军司令部的指挥,而不是服从本国政府指挥,占领军司令部则由中国组建。

必须承认,谈到这个地步,这已经是最好的折中方案了。

在黄瀚林态度坚决的情况下,绝大部分盟国都放弃了肢解美国的想法,而且也知道只要中国不肯让步,就没有任何人能够肢解美国。事实,也有很多盟国首脑认识到,肢解美国不会有任何好处。更重要的是,在国家赔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之后,肢解美国给任何一个盟国都无法带来直接好处。原因很简单,之前大多数盟国支持肢解美国,就是希望通过占领区获得国家赔偿。既然已经放弃了国家赔偿,就没有理由肢解美国了。此外,要想使民事赔偿兑现,就得保证美国的完整性。

也就是说,到这个时候,盟国要求占领美国,实际只是一种政治要求。

说得简单一些,就是让盟国首脑回去之后,能够给议会给民众一个交代,并非想要从中获得直接利益。

不管怎么说,在美国接受由中队成立的占领军司令部指挥,也说得过去。

搞清楚这一点后,黄瀚林才表示,可以让盟军分担占领任务,但是得首先成立占领军司令部。

这下,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划分占领区,以及确定各个盟国的出兵数量。

事实,划分方式非常简单,即按照美国的州来划分。

美国总共有五十个州,除掉阿拉斯加州与夏威夷州,美国本土有四十八个州,外加华盛顿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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