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支柱(1 / 2)
第三十五章支柱
除了昆仑山号航母,中国海军最大的造舰项目就是台湾级巡洋舰。
虽然在中南半岛战争期间,北京级巡洋舰与成都级大型驱逐舰的对地打击能力才得到全面体现,但是在第一次印度洋战争期间,这两种战舰就在攻打布莱尔港的战斗中有过惊人表现。
根据陆战队的战报,在攻打布莱尔港期间,舰队提供了百分之八十五的支援,其中由巡洋舰与驱逐舰提供的炮火支援只占百分之二十,但是却承担了所有近距离支援任务,摧毁了百分之六十的敏感目标,并且在最关键的几场战斗中,为陆战队提供了至关重要的火力掩护。
在中南半岛战争期间,巡洋舰与驱逐舰发挥的炮火支援作用更加突出。
只是在此之前,中国海军已经认识到了舰队炮火的重要性。
当然,有此认识的不止是中国海军,还有美国海军。比如在中国海军大力建造巡洋舰的时候,美国海军重新启动了cg2000项目,并且冠以cgx的名称,而该型巡洋舰的设计指标就超过了北京级。此外,朱姆沃尔特级驱逐舰也在第十二艘之后,进入了第二批次阶段。在此之外,美国海军还启动了dgx项目,在朱姆沃尔特级的基础上研制一种以对地打击为主的大型驱逐舰。
相对而言,中国海军的动作更为迅速。
虽然北京级在实战中表现出了强大的对地打击能力,但是受基础设计影响,其战斗力与海军的作战要求有很大的差距。别的不说,在仅配备一门大口径舰炮的情况下,火力支援强度远远达不到要求。在中南半岛战争期间,这个问题暴露得非常明显,大幅度降低了舰队的作战效率。
结果就是,在台湾级的招标阶段,海军把对地打击能力摆在了首位。
按照海军提出的要求,新式巡洋舰必须配备最大射程达到二百五十公里的舰炮,而且能在一分钟内投掷十吨弹药,或者向一百五十公里处的目标投掷十五吨弹药,或者对一百公里内的目标投掷二十吨弹药。
仅此一项,就提高了新式巡洋舰的设计门槛。
显然,能够达到要求的只能是电磁炮。虽然从理论上讲,电热化学炮,特别是采用液体发射药的电热化学炮也能满足海军提出的战术标准,但是电热化学炮没有改进潜力,而且电磁炮的技术已经成熟。
关键就是,到底配备几门电磁炮,以及电磁炮的口径。
因为电磁炮的口径标准与传统火炮完全不同,不再以内管直径为准,而是以投掷能力为准,所以在制订设计标准的时候,有很大的灵活性。说得直接一点,电磁炮可以根据作战任务选择多种直径的炮弹。
只是从习惯上讲,中国海军仍然以传统火炮的方式制定了电磁炮的口径规范。
比如在海军中,口径为一百五十五毫米的电磁炮,意味着可以发射所有重量在四十五公斤到七十五公斤直径在一百毫米到一百五十五毫米之间的炮弹。只是在使用直径小于一百五十五毫米的炮弹时,需要安装弹托。
问题是,一百五十五毫米电磁炮,显然达不到海军的战术标准。
以在一分钟内,向二百五十公里处的目标投掷十吨弹药计算,如果电磁炮的射速为每分钟二十枚,即便使用七十五公斤炮弹,也需要六门电磁炮。显然,即便采用多联装,也需要占用很大的甲板面积。
受此影响,从一开始,所有竞标造船厂都把电磁炮的口径设为二百零三毫米。
这个标准,意味着电磁炮最多能够投掷重量为一百五十公斤的炮弹。如果能够将电磁炮的射速提高到每分钟三十枚,则能用两门电磁炮达到海军提出的作战标准。事实上,电磁炮的射速远不止每分钟三十枚。在测试阶段,两种型号的二百零三毫米电磁炮的最大射速都超过了每分钟六十枚。也就是说,理论上,只需要一门这样的电磁炮,就能满足海军的基本战术要求。
当然,在设计中,没有哪家造船厂只为排水量两万吨的核动力巡洋舰配备一门主炮。
青岛造船厂能够脱颖而出,除了在设计阶段就采用两门电磁炮之外,还与巨大的改进余地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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