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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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说罢又连忙补充道:

“可是,我有她的收据,你来看。”

她走到书桌跟前,翻遍所有抽屉,把里面的纸弄得乱七八糟,最后把自己也搞糊涂了。夏尔劝她不要费这么大劲,去找几张无关紧要的收据。

“嗯!我会找到的。”爱玛说。

果不其然,第二个星期五,夏尔在存放他的衣服的小黑屋子里穿皮鞋,突然感到一只靴子的皮和袜子之间有一张纸,取出来一看,只见上面写道:

兹收到三个月教琴费及杂费共六十五法郎整。

音乐教师费莉西·朗卜乐

“真见鬼,怎么跑到我靴子里来了?”

“可能是板子边上那个放账单的旧纸盒里掉下来的。”爱玛说道。

从此以后,爱玛的生活就充满了谎言。这些谎言像面纱一样,包藏住她的爱情。

说谎在她已成为一种需要,一种癖好,一种乐趣,以至于如果她说昨天她从某条街的右边经过,那么你必须理解成她是从左边经过的。

有一天,爱玛挽着莱昂的胳膊,从布洛涅旅店出来,正好碰到勒乐先生。爱玛吓坏了,以为勒乐会到处去乱说。其实,勒乐才没有那样蠢。

三天之后,他进到爱玛的卧室,将房门一关,说:

“我等钱用。”

爱玛说她无钱可付。勒乐唉声叹气,提起他给过她的种种好处。

的确,夏尔签字的两张借据,到目前为止,爱玛只付过一张。至于第二张,商人答应她的请求,换成了两张,甚至这两张也已谈妥续借,付款期限定得很长。勒乐说到这里,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未付款的购货单,其中包括窗帘、地毯、沙发套布、好几件袍子以及各种化妆品,价值达二千法郎左右。

爱玛低下头。勒乐接着说:

“你没有现钱,可是有产业呀。”

他指的是位于巴纳维尔离奥马尔不远的一所破房子。

“我要是你,”他说,“就把它卖掉,除了还债,还落点余钱用用哩!”

爱玛说很难找到买主,勒乐表示买主倒不难找到。爱玛又问,她怎样才能做主出卖。

“你不是有代理权吗?”勒乐答道。

这句话有如吹来一阵清风,爱玛说道:

“把账单给我留下。”

“啊!这倒没有必要。”勒乐说。

第二个星期他又来了,自我表功,说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找到了一个叫朗格洛瓦的买主。

“价钱高低都成!”爱玛急忙说。

勒乐愿意代劳,去当面与朗格洛瓦交涉。回来之后,他说买主愿出四千法郎。

听到这个消息,爱玛喜笑颜开。

“说实话,”勒乐说,“这价钱够高的了。”

爱玛立即拿到价款的一半,就要偿付旧账,商人说:

“说句良心话,看到你一下子花掉这样一大笔钱,我心里真不好受。”

于是,爱玛打量一眼那些钞票,心想有这二千法郎在手,可以进行无数次幽会。

爱玛面前豁然开朗,种种幻想可以实现了。她做事还相当谨慎,拿出一千埃居放在一边,按期付清了头三张期票。但事不凑巧,第四张是在星期四送到家里来的,夏尔惶惶不安,但只有耐着性子,等妻子回来问她是怎么回事。

这张期票的事爱玛之所以没告诉丈夫,是为了使他免除家庭琐事的烦恼。她坐在丈夫膝头上,又是抚摩,又是甜言蜜语,同时一件件列举赊来的、但非买不可的东西。

“总之,你想必也看得出来,这笔钱买了这么多东西,实在不算太贵。”

夏尔无计可施,像以往一样,立刻跑去找勒乐求助。勒乐保证使事情平息下去,只要先生肯另签两张期票就成。其中一张七百法郎,三个月付清。

第二个星期四,爱玛与莱昂一起待在旅店的房间里,放纵到了极点,又是笑,又是哭,又是唱,又是跳,一会儿要果汁冰糕,一会儿抽香烟。但在莱昂眼里,她虽然太放肆,却可爱而又迷人。

莱昂摸不透是一种什么逆反心理,促使爱玛越来越追求人生的享受。她变得易怒,嘴馋,纵欲。她和他在街上散步时,总高昂着头,说她再也不怕名誉受什么影响。然而有时候,她蓦然想到可能遇到罗多尔夫,而情不自禁瑟瑟发抖。因为,尽管他们永远分开了,但她觉得自己还没有彻底摆脱他的影响。

一天晚上,爱玛没有返回永维镇。夏尔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小白尔特没有妈妈不肯睡觉,嗓子都哭哑了。朱斯丹沿路找,心想兴许能碰上。连奥梅先生也因为这件事离开了药店。

最后,等到十一点钟,夏尔再也受不了啦,便套上轻便马车,跳上去,挥鞭猛抽拉车的马,将近凌晨两点钟,赶到了红十字客店。人没找到。他想:见习生可能看到爱玛,可是他住在什么地方呢?幸好,夏尔记起了见习生的老板的地址,便匆忙赶去。

天开始发亮,他依稀看见一家门上有盾形标志,便上前打门。里面的人没来开门,只是大声回答了他的问话,同时臭骂深更半夜打扰人家睡觉的家伙。

见习生的住所既没有门铃,也没有敲门锤,更没有看门人。夏尔举起拳头拼命敲窗板。这时走过来一个巡警,夏尔胆怯,便走开了。

他脑子里闪过一个想法,走进一家咖啡馆,要了一本门牌号码簿,很快找到了朗卜乐小姐的名字:她住在勒内尔皮货商街74号。

他刚走进那条街,爱玛就出现在街的另一头。他简直不是拥抱,而是扑到她身上,一边喊道:

“昨天谁留住你了?”

“我病了。”

“什么病?……住在哪儿?……怎么病的?”

“住在朗卜乐小姐家。”

“我就晓得你住在她家,我正要去呢。”

“啊!不必去啦,”爱玛说,“她刚才出去了。以后碰到这种情况,你就放心吧。你知道,我回家稍微晚一点,你就急成这样,我就不敢自由行动啦。”

爱玛这样说,目的是使自己可以毫无顾忌,随心所欲地幽会。她充分利用这一点,高兴怎样就怎样,想见莱昂,就随便找个借口,跑到卢昂去。有一天,莱昂没想到她会来,没有等她,她便跑到他的事务所去找他。

开头几次,两个人非常愉快。但不久,莱昂不得不讲出实情:他的老板对这类打扰很不高兴。

“噢,算啦!走吧。”爱玛说道。

于是,莱昂从事务所溜了出来。

她想看莱昂的住处,看了之后觉得太简陋;莱昂脸都红了,她却没觉察到,还劝他买她家那种窗帘。莱昂不想花那笔钱。

“啊!啊!你就舍不得花几个小钱!”爱玛笑着说道。

每一次,莱昂都必须向她汇报上次幽会以来他的所作所为。爱玛要他写诗,为她写诗,一首专门写给她的“情诗”。但莱昂写来写去,第二行怎么也押不上韵,最后只好在一本纪念册里抄了一首十四行诗交卷。

莱昂这样做,倒不完全是出于虚荣,更主要是为了讨爱玛的欢心。与其说爱玛是他的情妇,倒不如说他是爱玛的情人。爱玛的话令他热血沸腾,爱玛的吻,令他神魂颠倒。她这套引诱人的办法,出神入化,叫你难以觉察,也不知是从哪儿学来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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