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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了车,只侧过脑袋去看窗外夜景,明明没喝酒,却觉得脑子有些浑浑噩噩。我是在几年之前忽然搬到s市来的,具体缘由也没听苏太太和楚修业先生提过,似乎大抵是和谁产生了一些不愉快,而对方势力颇大,我们只得屈服。父母不想提,我也干脆不问,何必惹得亲人回忆起坏事。
川菜馆离我的公寓不算远,还不到半个小时就到了楼下。
“郑先生要上楼坐坐吗?”我提着一袋子餐盒下了车,俯身在车窗外客套道。
“今天太晚了,楚先生还是早点休息。”郑洛言的语气十分温和,“那些剩菜若是明天没吃完,楚先生还是尽早倒了,毕竟对身体不好。”
他的脸在夜色里也被衬得完美,路灯光线柔化着他的轮廓。他的关心如此自然亲昵,未免引人遐想。
“谢谢郑先生,”我说,“路上小心。”
银色的宾利无声地滑动了出去。
若我在遇见宋林之前遇见他,我恐怕会不顾一切地追上去,但我现在心有戚戚,只觉得这种男人太过危险。
我叹了口气,提着袋子走进公寓里。
与郑洛言吃饭,其实不太自在。食盒被装得满满当当,可见我们都吃得不多。我隐隐觉得他是不太爱吃辣的,却不知为什么点了一桌子辣菜。我也硬着头皮只顾与他周旋。好在交谈到后来他就不太过问私人的事,只是问我s市有哪些风景名胜,有空的时候带他去看看。正好小长假将至,我就说叫上赵先生和宋姐,再约上几个公司员工一道过去。他点头说好,对话就此结束。
将近十一点,我就感觉腹中饥饿,从冰箱拖出一盒剩菜来在微波炉里加热,吃了一半。辣得我神清气爽。
我忽然想到郑洛言说他爱吃茄子。而肉沫茄子恰恰是我做得最好的一道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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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第一次总揽大局,好在项目推进得有条不紊,退一步说,实在不济,也有宋姐在后默默把关。
几天下来,我已不太需要郑洛言主动来电,就能把握时机坐上他的车。他来公司不多,反倒是赵先生几乎天天过来,他人比外表温和,但强迫症倒是与外表相符。从哪里看,都比郑洛言对这个项目更上心。
而负责人却整日不务正事,只让我带着他在s市打转。女士们在公司见不到郑洛言,个个哭丧着脸。若要是选她们其中一位担任我的位子,岂不是得兴奋得如同中了彩票。
s市道路宽敞,城市规划做得十分不错。一条河流纵贯全城,昼有白鹭停歇,夜有桥上灯火。
但真要说市内的景点,其实并不多。不过就是一些象征性的城市代表,什么名人故里,古镇古城之类。
昨天带着郑洛言去古镇,一路招摇。镇上无论何时人流量都大,挤挤挨挨的。我想郑洛言可能不太喜欢这种地方,但他并没有什么表示。
我边走边感受到人群的目光有意无意地扫过来,不是看郑洛言又是看谁。若他带个墨镜,恐怕就得有人错认成明星,偷偷拍照了。
我真是何德何能,能沾他的光。
古镇在市中心,哪又真的有什么“古”的意思,不过是倚仗着一些仿古的建筑运营商业。但在宣传之下声名远扬,自然游人如织。若不是郑洛言在身边,我走得应该会更艰难些。
闲逛了一些商家,都是卖小玩意儿的,大抵郑洛言看不上。于是又走进一家,看见一个青色的陶莲,花瓣层层叠叠,寂静优雅,颇有些禅意。我买来包好,打算送给郑洛言。
刚刚经过姻缘树,他就停在那里了,说这还倒是一道风景。我买好之后,就穿过游人去找他。我真是去得恰是时候,他正拿着一张薄长的红纸往树上挂,嘴角噙着温柔多情的笑意。
若他有心上人,也不知会碎了多少男男女女的心。
今天去的是鼓楼。
“许多城市都有鼓楼留存下来,x市也有一座,不知楚先生去过没有?”郑洛言问我的时候,车已经行在路上,我发觉他有一个习惯,喜欢用手指有意无意地敲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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