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6章 一国权相,嫂子良贤!(52)(2 / 2)

加入书签

9527嘻嘻笑着。

萧娆眸内含笑,面上冷凝,她垂眸看着鲁咏志,片刻,朗声一句,“鲁咏志,我要与你义绝。”

义绝。

两字出来,百姓哗然失声。

宋钰眼睛都亮了。

“义,义绝?”

鲁咏志喃喃。

按大周律法,夫妻失和,意欲分开,有三种可能。

其一:休妻。

这是最常见的封建男子对女人的压迫,七出之条: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窃盗……范围极广,只要想休,没有休不掉的。

哪怕后来加上三不去,也没什么太大作用。

尤其,休妻是不让带走嫁妆的,被休的等同净身出户,而且,顶着那‘七出’的理由被休,娘家面上无光,不是特别疼爱女儿的,基本都不会接受。

哪怕接受了,也要连累宗族里的女孩儿,害得她们低嫁。

上至宗室贵族,下至贫民百姓,都视‘被休’如虎狼。

女子被休,等同死了一半,后半生凄凉。

所以,萧咏志才说,贬妻为妾是为了萧娆好,不忍她晚年凄苦。

其二种分离之法,则是:和离。

这个比被休好听多了,不止能拿着嫁妆,甚至能带走孩子,当然,仅限女孩儿……只是能跟夫家和离的,全是家世不凡的人家,又得有极疼爱女儿的爹娘。

或是真通情达理的夫家。

太稀少了,便不可考。

其上两种,不管是被休,还是和离,都需要经过丈夫的同意,但,最后一种不用。

那就是义绝:

所谓义绝,男女双方均都可以提起,相当于强制离婚,当然,提是有条件的,一般情况,像是丈夫打岳母岳父,妻子打公公婆婆,或是辱骂殴打双方长辈亲属,奸、打平辈或晚辈,又或者,预谋杀害,杀妻杀夫之流,也都属于这个范围内。

鲁咏志在外头搞破鞋,这个不算。

但他意欲贬妻为妾,这个属于此法之例,只要一方有意,官府就可以强制离婚,不同意的那个要依律处罚。

一般是关一年。

关完之后,还是要离。

但这种离法太坏情分,且对女子名声极不好,连累宗族,所以,很少有人用,以致鲁咏志竟然没反应过来。

“贤妻,你,你当真如此薄情吗?”

他喃喃问着。

萧娆眉眼不动,“非我绝情,实你无义,你家之风,令我不齿。”

她对着鲁咏志冷笑数声,随后,放下鼓锤,转身向周围百姓们施以平礼,“诸位,今日萧娆最后一次,以鲁家主母的身份,让各位致歉,让各位见笑了。”她朗声,又面向皇宫方向,正襟庄严地下拜,“忠勇伯野合在先,欺骗在后,人品不堪,萧氏女不屑于他为伍。”

“告状之事,就此作罢。”

“他值不得我如此做。”

“鲁咏志,今日,你我义绝,此生不负相见。”

说罢,她轻蔑看了鲁咏志一眼,转身挪步,甩袖离开。

周围百姓们自发为她让开一条路,看着这个惊世骇俗的女子,挺直背脊,舒畅广袖,如临世仙子般飘然远去,很快不见踪影。

宋钰痴迷看着她的背影,急急追了过去。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