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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被怎么撕裂都不会有太大感觉了。

管家喜欢从靠近肩胛的地方进食,同样寒冷的手指已深入了他的下身,贪婪地来回搅弄,在他身体上翻覆着不住地亵玩,却到底还是守住了一点被雇佣者的底线,没有真切地染指主人的爱宠。

进食结束后,管家气喘吁吁地起身,拿起一块揉皱了的餐布擦了擦嘴,对着光可鉴人的银盘捋了捋头发,便重又衣冠楚楚了。

a却连合拢双腿的力气都没有,徒劳地试图睁开眼,身子却不住地向下堕去。管家又看了他几眼,大约是受了空气中恬淡清香的蛊惑,竟真的生出了几分善心,愈加遗憾地拈了块温热帕子,替他擦拭:“其实你也不算次品,只是主人眼界太高。”

a忽觉膝头一凉,原来是管家丢了一块硬邦邦的黑色名牌在他身上,那名牌边缘闪烁着银光,却好像是用铅制的,沉得让人拿不起来:“诺斯费拉图……?”

“这家血吧是你们这些没用的奴隶唯一能去的地方。”管家说得含蓄,a却立刻明白了过来,那是奴隶们绝望地等待死亡的黑市。

他在书上看过这种地方,已经被人用过的奴隶多半口感不佳,但总有养不起家养奴隶的人愿意淘淘旧货。暗无天日的血月下,他从此只能卖身招揽客人,以此换取每天微薄的口粮,直到某个喝醉的客人狂性大发直接喝干他全身血液为止。

新的人类,更高等的人类,早已不愿将自己和某种传说中的蛮荒生物扯上关系了,可这家血吧仍然讽刺地起名“诺斯费拉图”,就像是赤裸裸地挂上了人肉生意的招牌。

“如果你实在起不来了,我也可以送你个清静。”

等着搬运死尸去加工厂的劳力们就在门外,管家的暗示再明显不过,a一咬牙,还是扶着长桌的边缘勉强跪立了起来,每动一下脖子边缘便刺痛无比,头也抽痛而晕眩:“我……我去。”

管家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替他翻开了那块沉重的引荐名牌:“既然你还要活,倒也不是全无办法。到了那儿你会明白的,黑市头一号的人物有个怪癖,最喜欢豢养二手奴隶。”

a摇了摇头,他宁可成为银杯里被人连看都不看就倒光的隔夜饮料,也不想再成为任何人的速冻血块。

管家见他执拗,提前揣测上意将任务完成后,同一个奴隶也无话可说,便又端着一副冷若冰霜的脸离开了。

a强自撑着模糊的视线,看了看自己的名牌,上面居然有三个字,是他的名字,原来他不止是一个代号,而是有名字的活生生的人。

覆水,江覆水。

母亲当年是以什么样的心情替自己取名的?是满怀怜惜,还是早有预料——

命如扁舟,覆水难收。

02

江覆水曾经幻想过很多次凭自己的双腿走上外面的大街,站在坚硬而无垠的大地上,仰头看看已经被污染得不剩一点星子的天空。哪怕呼吸的空气都有毒,也甘之如饴。但他却是被管家打发上了一列运送奴隶的快车,直接送到这华丽地下黑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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