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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驰手欠的按住钟景添的后脑勺,强势让他的视线离开,后才嗯一声了事。他垂下眼帘看自己裆部,确定没发生什么变化才继续挨着青年走。
他那覆在后脑勺的手指缓缓下移,直到重新放在青年洁白的后颈上,传来的体温让他感到青年的真实,他皱眉略显狼狈的把手移开。
钟景添挑起眼尾看项驰时正对上那人眼上波涛汹涌的爱欲。他看到古铜色脸颊上的眼睛带着短而硬的睫毛,突然就顿住了。他的视线很快收回,可那双桀骜的眼睛却久久的停留在他脑海深处。他想开口说什么,但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只好沿着橡胶跑道慢慢的走。
他们彼此各带着青筋血管的手臂不时触碰。
“你什么时候学会吸烟的?”许是气氛尴尬,又或者是不想让他们之间出现久久的留白,项驰挑着眉问。
“初三。”钟景添抬起头看向绿茵场对面的人群,吸一口新鲜空气:“中考那会压力比较大,就试着吸烟解压。”他顿了顿:“其实没用,只会出现短暂的精神麻痹,清醒过后还是要面对一切。”
“那天你为什么又吸烟?”他眯起狭长的布满野心的眸,神色自若的发问。他个人虽然抽烟喝酒,但也知道其不良和坏处,打心底反感这些行为,现如今钟景添这样圣洁的人也做这种事,自然让他有些不舒服。
“项驰,有些问题适合点到为止。”钟景添抬脚踢开孤零零的横在跑道上的小石子:“你这让我没法回答,因素太多。”
男人还是听出了他话里的沉重和无奈,低笑两声,抬手褪掉身上青年的卫衣,还给青年。在交接递给时没脸没皮的伸手触摸青年的手骨节。
“我去那片参赛,等会儿你也来,我能拿第一。”
钟景添拿着衣服静静地看男人矫健的背影,一会儿,才抬起被男人摩挲过的右手低头嗅了嗅。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暗暗滋生,像橘猫去世那天一样,心里有些怅怅的。
他去卫生间放水后用凉水洗几遍脸才走到二百米跑观众席的地方。
钟景添刚找到六号跑道站着拉腿的项驰,裁判就嚷了一句,接着开始吹哨。
男人胳膊大腿处的肌肉在动作间都可以直接看见,那是少年人因运动而天然产生的没有任何药物成分存在。钟景添轻皱眉头,制止自己看向项驰臀部的视线。但他却有些羡慕,男人身上的腱子肉有些过于性感。
当下主流审美所看好的白幼瘦以病态的趋势快速侵蚀青春期孩子的思想。洁白,幼态,瘦弱不仅被罩在女性身上,更有甚者是男性也逐渐被这一思想掌控。
项驰以一头野豹的形姿在赛道上奔驰,他健康硬朗,古铜色的皮肤充分彰显他作为男人的野性和雄姿。他适合当上位者,在任何方面,这是一种自信因素的作祟。
钟景添眼神晦暗不清,看项驰以第一名的身份冲到终点。
过耳的风和周遭的呼声令项驰唇角上扬几分,他挑衅似的耸耸肩,继而转身看观众台。
在看到青年漂亮的脸庞时他又倨傲的扬起头颅,是南非最矫健的野豹模样。
这种人,怎么看都有些过于涩气,修长的跟腱涩气,麦色的肌理涩气,上扬的眉,挑起的唇角,霸气的狼眸无一不透露出一种健康且张胆的涩。
谁若能把这种人拆之入腹,谁就是整片草原毋容置疑的王。
钟景添的手指摩挲旁边无人硬座的边缘。
那颗泛白的牙骨呈倒三角,是一种保护姿态的法阵形状。青年坚信唯物主义,那于他而言只是一个装饰物。
喜欢所以不管怎么样都要拥有。
可是发觉喜欢是个漫长的过程,除非有外力驱使,比如像幼时妈妈总带着他一起看翡翠一样。
跟在班里几个运动员身后一起回到教室时,班里正在安静的晚自习,牛兆顺坐在讲台上笑眯眯的望向奋笔疾书的同学,朝门口站着喊报道的几人点了点头,示意他们进来。
晚间已有几分凉爽,有风吹过的时候倒不显得沉闷。
钟景添拿笔写桌上的试卷。
晚自习总有那么一节课的时间来写作业,有时是试卷,有时是配套资料,那些东西很多,如果不及时清理不到两天就会堆满整张书桌,这是县城高中学生的青春,是枯燥无味痛苦且普遍的。
不存在研学旅行,不存在业余社团,只有试卷考试。
只有读书才正确,要使劲读,读到反胃呕吐。
钟景添抬起薄薄的一层眼皮,想要从凌乱书桌上找到一个橡皮擦,他胡乱用手扒拉开层层叠叠的纸张,侧头又从夹缝中看两眼。
“找什么?”新调过来的女同桌扭头看他,塑料发卡有些反光,晃了晃钟景添的眼睛,反正他是没看出来上面印着的是什么卡通图画。
“橡皮。”青年干脆作罢,直接从草稿纸上再画了个草图。霍洁拿着橡皮擦得手伸出一半,见到青年的动作,扁了扁嘴。
班里的很多人都讨厌钟景添,因为他冷漠,不近人情,也不主动与他人攀谈,像个异类,也像个不沾人间烟火的天神。
霍洁左手撑着后脑勺,右手拿笔胡乱在试卷上画小人,旁边钟景添动作间发出的细微声响还是被她敏锐的捕捉到。她以前也讨厌过钟景添,讨厌他身上沾有的皂荚香,讨厌他遇谁都面无表情的俊脸。她觉得青年很装,非要和其他男孩子不一样。可后来又无由觉得他可怜,比如偌大的操场上总是独自一个人站着,比如真没有人愿意和他说一句话。
痛苦可以忍受,孤独似乎不行。
钟景添接过项驰递来的相机,低头琢磨一阵,便抬手拍起照片来。
对准项驰,在人邪笑时按下快门。相机像素很好,透过贴有保护膜的屏幕,注视里面人的漆黑眼眸。
东亚男人麦色肌肤让人想到诱人的蜂蜜,是滑腻的。
“钟景添,要不合照?”男人一把搂住他的肩,他总是没分寸的靠近,但又恰到好处的停在青年的底线边缘徘徊,这让钟景添感到一种矛盾,但他并不反感。
单调古板的生活里措不及防闯进来这么一个人,于他而言,他是开心的,抛开项驰赤裸裸的见色起意,他也打心底里能够接受项驰。
曾经夜深人静自我剖析的时候,清楚明白自己是社会的边缘人物,所以厌世,甚至有点反社会心理,但也知道自己这种人的爱是廉价的。谁爱他,他也会爱上谁。
违背伦理的项驰的爱,打破了他对传统的爱的框架的约束,所以会停滞不前,会面对项驰的靠近有种矛盾和无力。但项驰于钟景添这类社会边缘的人物又有一种神秘的向往,抓住项驰就是碰到水中浮木,就可以逃离这片乌黑的海域。
“好。”
照片能定格下许多东西,未逝的青春容颜,微妙的氛围……有人钟爱拍照,拍空中的孤雁,下垂的藤蔓,待放的花苞,记录如水的母爱深沉的父爱,难言的情爱。爱是一种复杂成分的事物,项驰看着照片中钟景添姣好的容颜,他承认他喜欢青年的脸,但青年看似温顺如羊羔的性格也吸引着他。
爱是毫无源头且无理论能够证明的,爱是难堪的谎言,也是至坚的金刚。它饱受质疑,但不妨碍它是情绪价值的重要供给。
“钟景添,我爱你。”
风挂起额前碎发,钟景添看着屏幕中的自己和项驰。两人身高差距甚小,但风格却迥异不同,他道:“项驰,爱我的话就对我好一点。”
他因羞耻而未脱口而出得下半句话是:我也会爱上你。
爱是一种交换。
秋风是和煦的,拂过脸颊并不生疼,在高中的第二年,终于有人肯向他伸出手,他是幸运的。
周日三点掐着时间回到班级,钟景添盯着桌面上那张双人照唇角扬了扬,然后把其放在书包夹层。他没发现照片背后几句深情的告白,也不知道周六项驰翻墙头进学校后找了好一会才发现他的座位。
钟景添回到卧室翻出所剩无几的白骨,他用心挑选一个形状不错的放在书桌上用砂纸打磨。
明明做这种事情的时候不适合分神,但他脑海中却忍不住闪过项驰的影子。串骨红绳适合佩戴在男人的脚腕处,他那双小腿爆发力强盛导致肌肉总是若隐若现,跟腱就更不用提。钟景添皱眉扔掉手中打磨成锥形的骨头,头靠着椅背看向天花板长叹一口气。
后又用修长洁白的手认命般拿起滚到桌角的白骨继续打磨,“沙沙”声此起彼伏,这种声音对于屋子内每个物件都不陌生,毕竟屋子的主人几乎每天都乐此不疲的进行这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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