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钓鱼说有感(1 / 1)
胡长清受贿案中的一个关键人物周雪华在交代问题时说过一句话,令人玩味,他说:“游鱼贪食,钓者诱之;人则皆鱼,我则钓之”他把自己与胡长清赤裸裸的钱权交换关系比喻为“互相钓鱼”他钓的是胡的权,胡钓的是他的钱,其实他一次次给胡送钱,并非情愿,他很有感触地说:“人啊,一是用针刺自己的肉很痛,二是从自己的口袋里掏钱给别人很心痛”他之所以很“心痛”地给胡送钱,是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事实上,他“生意”做得不坏,通过胡给他贷的固定资产达2000多万元,而他归还的仅有10万元。在为年仅27岁的周雪华悲叹的同时,不得不佩服他看问题的“深刻”、做生意的“精明”、为人的“世故”纵观近期揭发出来的巨贪,无不符合他的“互相钓鱼”说。
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但凡贪官,无不私欲膨胀,心里想的是钱、物、色,对他们而言,仅靠国家给的那点薪水恐怕连“塞牙缝”也不够,于是乎就去傍“大款”、去“吃、拿、卡、要”来个“你出钱,我办事”什么“为人民服务”啊统统置之脑后,而那些有求于他们,想“大树底下好乘凉”的私营企业主们、想得到领导“提拔”的下属们以及别有用图的心术不正者们,倒也乐得花钱买路,来个傍“大官”他们不在乎“一时一地的得失,”求的是“放长线钓大鱼”以期随时得到弄权者们的惠顾,办起事来更方便。无论是“钓鱼者”还是“被钓者”在金钱面前都怀一时之侥幸,而不曾想身败名裂、身陷囹圄之后果。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前辈言之切切,诲之谆谆。反腐利剑高悬,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第四次会议上振聋发聩地宣告:“在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最近,人们可喜地看到,在一批贪官被依法判审的同时,那些行贿者们不也站到了被告席上了吗?
在此,劝告信奉“互相钓鱼”说的人们当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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