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442(1 / 2)
着颤音儿。
苏满满深深地看了它一眼,让人张罗胡萝卜去了,受伤的兔子都是大爷,不就是吃个胡萝卜吗?她养得起。
汤汤就开始各种养老的生活,每天胡萝卜不离口,一天看不见胡萝卜就开始干嚎:“疼死人家了!”
如今它长大了,也没有那可爱的小奶音儿了,拖着那破锣嗓子,每天人家人家的,谁听了都想去死一死,太折磨人的耳朵了……
苏满满掏了掏耳朵,如今她明白了一个道理,她打小就不是那伺候人的料,干不来,还是让别人来伺候吧!
在忍了汤汤三天之后,她果断的跑路了,把送胡萝卜的任务送给了点点。
要说这个革命友谊不是白建的,点点还挺能干的。两个人虽然平日里要好,可是那一天一兔一狗两个并肩作战,互相帮助,还真打出真感情来了。
点点给汤汤指挥的团团转,干得那叫一个欢快,屁颠儿屁颠儿那叫一个心甘情愿。
苏满满觉得自己挺会知狗善用,这不就是找对了狗吗,以后就没她什么事儿了。
接下来她就开始研究她的胭脂水粉大业了,前几天不是摘了一些野花吗,她闲暇的时候做了一些处理,总算有了一些灵感。
野花合成之后,有一种介于玫红和浅紫之间的颜色,还带着一丝粉红的感觉,这种颜色像是玫红又不是纯正的玫红,有一种诱人的色泽。
苏满满做的便是这个色系列的胭脂水粉,效果十分不错。
她一忙起来就不要命,郑景逸来了好几次都吃了闭门羹。
苏承禄倒是十分高兴,满娘可终于有进展了,他被店中的那些客人都快催死了,天天问有没有新货。他答应的都快成了点头虫,可是敷衍人时间长了,那些真正的客源怕是都要流失了。
知道侄女有了点子,他就每天都过来看,就连王氏都知道他来干什么的了,每天飞他几个白眼儿,觉得他跟以前村里头的老地主似的。
苏承禄不光在苏满满的眼前晃,每天还好吃好喝的送过去,比苏满满的亲生父母还上心呢。
苏满满不负众望,两耳不闻身外事,就着那点灵感很快的就上了手,不然灵感散去,又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了。
终于在不眠不休的五天之后,她把自己想要的东西都开发了出来,出关之后就倒在床上睡了个昏天黑地,连晚饭都没有来得及吃。
李氏心疼地对苏正礼抱怨道:“你们老苏家人一个个身上都有股子痴劲儿,不撞南墙不回头,瞧瞧,给累的推都推不醒。”
苏正礼摸着自己修得完好的美髯笑道:“那是当然,要不然你怎么能够当上中书令的夫人,靠的就是为夫的这股子痴劲儿啊!”
气的李氏捶了他好几下,这不正经的死老头子。
苏满满睡醒的时候,苏承禄就已经在外头候着了,四叔可真是够执着的,怪不得家里头就他最能挣钱呢!
从房里把自己的成品拿出来送来,苏满满千叮咛万嘱咐的说道:“四叔,我的成品和方子都在这里了,你找人试验一下再开始生产,千万不要出什么问题。免得有人擦着不舒服,引发什么矛盾。”
苏成禄对于苏满满的套路早就门儿清,也知道安全的必要性,当下忙不迭地点头答应,拿着东西就离开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