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8 犯罪预告(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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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局长!”

曲卿、魏腾齐声应是。

李海急匆匆离开,方乐也跟着两位队长离开办公室。

只是在走出没多久的时候,不用负责一线调查,所以更有充足的思索时间的方乐注意到了一个逻辑上的漏洞:

如果盛非凡想达到的,是为着两年前的案子洗白,让世人知道,当年的他,并不是杀人犯,沐荷案的真凶另有其人,那么他杀掉喜长生,岂不是已经没有立场提这个要求了?

毕竟不管你当年有没有犯案,你而今都杀了人了。

况且沐荷案是高新区所负责的案子,盛非凡要挟甘南分局将那个案子的“真相”讲出来,是不是有点儿缘木求鱼?

除非,他认为,高新区分局绝对不会答应其要求,自打嘴巴。

或者,盛非凡觉得,甘南分局掌控着那个案子更多的情报,所以最有可能知晓所谓的“真相”?

总觉得这个盛非凡,给人以阴谋者的印象。

曲卿和魏腾各自回归自己的队伍后,开始召集人员,部署新的指令内容,无比忙活,除了留守的,大部分都被派出去了。

即便留下的也并不松闲,譬如小萌,既要听取前线队员的各类情报,加以汇总,也要接听各类相关的协查通告反馈电话,反馈电话既有各地方治安单位的,也有普通市民的,这些电话提供的资讯不见得有用,需要进行筛选过滤。

方乐一个人想了半天,还是想不通盛非凡所提要求的自相矛盾之处。

而局长李海,好几个小时过去了,也没有回来。

后来方乐才知道,市局的内部会议上,争论非常激烈。

一方可以解读为强硬派。

这一派认为,杀人凶手的勒索要求绝对不可以接受,应该直截了当发出通缉令,通缉盛非凡。

反对者,可以理解为委婉派则觉得,通缉令不要急着发出去,否则被通缉者如果视为警方已经放弃了执行他们的要求的话,恼羞成怒,执行了预告,杀了人,那就坏了。

但强硬派针锋相对,觉得早一刻发出去通缉令,就可能早一步得到盛非凡的线索,找到其本人,那样的话什么犯罪预告都无法实现了。

这里尤其提到高新区分局的意见。

高新区分局的人表示,不对这个犯罪预告的应对发表意见,但他们坚持认为,当年的沐荷案,他们并没有侦办错误,盛非凡就是凶手。

当然,要是推翻那个结论(早已不被法庭认可的结论),能够有助于避免更多犯罪的发生,他们高新区分局甘愿配合着发布公告,甚至可以召开新闻发布会。

李海作为甘南分局的代表,意见则是设定个大致的时间表,将48小时拆分开来。

譬如前面24小时除了努力搜寻盛非凡及那辆车的踪影,其他什么都不做。

后面24小时,进行发布会的预备(这是避免不掉的后备方案)。

李海认为,警方的脸面不应该放在普通市民的性命之上,毕竟盛非凡已经杀过一个人了,可能会无所顾忌,随机犯案。

这些观点,各有其道理,各有其诉求的正当性,主持会议的分局领导,想必万分头大吧。

市局会议上热烈争论的时候,甘南分局一队办公室却来了访客。

分局一楼窗口咨询文员陈爱花的脑袋冒了出来,扫视了一圈,看见了方乐,说:“方哥,有两位说是失踪者家属,想找咱们一队,曲姐不在,你要不要见一下?”

“失踪者家属?”

方乐一愣,接着起身:“见!”

当目送那两位恳切的家长离开后,方乐心想:这下麻烦了,可以确认,盛非凡手里,或许已经握有了一张好牌,足以在和警方的斗争中占据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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