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礼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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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已准备就绪。

天启三年,出了正月,二月初,便开始有三五十人一队的伙计陆续离开训练营,奔向各地。

这些人的衣着打扮与寻常的商铺伙计没什么不同,但他们看上去就是不同,不论他们把自己裹在多厚的棉衣里都不行。

啼声如雷,一道狂飙席卷而过,这几乎是每一个撞见的路人共同的感觉。

谁会想到这竟成了烦恼,成了陈海平的烦恼,而且还没有任何办法,他能做的只是让他这些批量生产的人才天不亮就出发,把这烦恼至少给扔到了平遥之外。

二月二十三,陈海平也启程上路。

平遥这边货物不多,但也还是有点的,其中一部分是自产的土特产:粉条和花生。

在这个时代,粉条主要是用绿豆和豌豆作的,但基本还处在养在深闺人未识的阶段,远不为人所熟知。

粉条虽然还不流行,但基本没什么高技术可言,就是制成湿淀粉,然后用筛子漏成条,晾干就可以了。

地瓜大丰收,亩产竟然平均在一千五百斤以上。

地瓜这东西在发生饥荒的时候是救命的好东西,但在平时却只能作为副食,不能作为主食。陈海平那一世爱吃猪肉炖粉条,这一世更爱吃,见到地瓜,当然睹物思菜,立刻命人制作。

中国人聪明,中国古人更聪明,因为古人比现代人更专注,心更实,只要有点线头,他们就能做出一篇超乎你想象的锦绣文章。

吃到自家做的粉条,陈海平这才知道那个时代的国人是多么不专业,竟把这天下美味做的那般糟糕。

粉条的产量也很高,一千斤地瓜可以出湿粉二百五十斤,每百斤湿粉可漏出八十斤粉条。这也就是说,一亩地可以出三百斤粉条,而一斤粉条可以卖出……即使在那一世,一斤粉条也至少可以换一斤多大米,那在这儿……

地瓜粉条的意义显然要远远超过毛衣,但陈海平吃了第一顿猪肉炖粉条后,却严令王仲然,此事要绝对保密,但粉条的工艺研制改进的工作继续。

粉条只生产了三千斤,其中五百斤留下给家里人吃,其余的他都带走。

陈海平走了,王仲然留下,由他全权执掌训练营,吴昌全作为副手,负责训练营日常的工作。

陈海平是最后走的,这之前,营里所有满十六岁的学员,不论男女已经全部走了。跟陈海平一起走的人最多,一百三十七名,男九十三人,女四十四人。

驼队每个时辰可以走十六里,每天走五个时辰,平均一天可以走八十里。他们走的更慢,半个月后,驼队到了代州城外。

“不去了吧?”宽大的车厢里,陈海平头枕紫桃的大腿躺着,孙茜坐在一旁,满脸的愁容。

过门不入那显然是不行的,可去了就是个大麻烦,三夫人又怎会同意让女儿去那些全是野蛮人的地方?到时,势必又得大闹一场。

陈海平也头疼,但没法避免的事就只能面对。

姑爷和小姐上门,孙家自然又过了一回节,尤其是吃着姑爷亲手指导大师傅做的猪肉炖粉条,气氛更是热烈。

一开始,三夫人并没有意识到姑爷和女儿回来干什么了,但孙国清知道。当孙国清提起这个话头时,陈海平含糊其辞,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吧。

包括孙国清在内,众人都以为陈海平出关,这是借机把孙茜放到娘家好好住一段日子,因而三夫人心里那个高兴啊,自然就别提了。

早上,陈海平告辞,当孙茜也跟着告辞的时候,众人开始傻眼了,三夫人当时就翻了。没办法,告辞是不成了,先住下,等矛盾解决了再走。

在这个问题上,陈海平很不仗义,他一推六二五,把问题都甩给了老婆,说是孙茜非要跟着,他没办法。于是,三夫人和女儿在内宅较劲,孙国清和女婿远远躲在书房喝茶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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