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节 仓促成亲(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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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室婚礼步骤跟民间有些差不多。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一项项在大内吴女官的指导下有条不紊又快速的进行着。

她被梁王的手下劫走,问完口供后就收押了。刘仲把她救了出来,正统帝干脆将她赐给刘仲,成了梁王府的新任女官兼管家。

华氏已经开始水米不进,刘瑜反而挨了下来。刘仲无心管这些婚礼的琐事,只吩咐不能委屈了陆秀秀就进宫了。

吴女官于是打叠起所有精神,一切物品都要用最好的。她在皇宫中过了一辈子,经过三朝皇帝,眼光老辣,不是极品根本看不上眼。所幸梁王府和沈家底子够厚,经得起她如此奢侈浪费。

到了婚礼这一天,刘仲换上衮服准备去陆家迎亲。

迎亲的马披挂着绘有涂金荔枝花图案的鞍辔和金丝猴皮毛制成的坐褥,看上去富贵逼人。他想起在雅砻河谷的时候,看见那威严的金丝猴王蹲在树梢上警惕的瞪着他们,自己得意洋洋地说有一个金丝狨座,阿奴还很不高兴。现在她和云丹走到哪了?

他叹口气,挥挥手示意侍从换掉这个狨座,用锦的就好了。

见他呆站着半天不上马,筚篥部艺人的腮帮有些吃不消了。吴女官偷觑一眼,大喜的日子,仲哥儿的眉宇之间恹恹然毫无喜气。想起那个宛如山间精灵的吐蕃少女,她心里忧虑起来。

沈青娘是寡妇,照例避开了这种喜宴,这里只有沈谦。沈嘉木去了福州的旗山书院。他哪会不知刘仲在想什么,照他看来,娶阿奴其实比娶陆秀秀合适些。毕竟现在陆家炙手可热,阿仲娶她是烈火烹油,实在不符合沈家藏拙的生存理念。只是他与阿奴有缘无分,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当下咳嗽一声提醒道:“阿仲,吉时快到了。”

刘仲愣了愣,翻身上马,身后的浩浩荡荡迎亲队连忙跟上,吹吹打打前往陆家。

而此时陆府里也是一派喜气洋洋,陆秀秀早就穿着御赐的朱衣揄翟王妃服戴着九翚四凤冠等在那里。

陆炎看着宝贝女儿,感慨万千,告诫道:“敬之戒之。夙夜无违舅姑之命。”

郑氏帮陆秀秀整理衣衫和披肩,也告诫道:“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尔闺门之礼。”

陆秀秀含泪行礼应道:“喏。”

外面鼓乐大作,迎亲的队伍来了。

陆秀秀开始辞行。这次陆家的家眷来了一大批,挤满了陆府。秀秀一遍一遍的告辞,小手不知道被多少姐姐嫂嫂姑姑婶婶们摸过。已经是深秋,她被挤在一大群散发着各种香味的女眷中间,差点背过气去。

好容易结束了这一切,堂婶陆星海的妻子安氏和姑姑陆飞儿牵着她送到内闱的门口,再次整理衣裙,说道:“谨听尔父母之言,夙夜无衍。”

陆秀秀恭谨应道:“喏。”她一向有些畏惧这个刻板的堂婶。

随后她被牵引着上了十二人抬的金铜花轿。

鼓乐又响,轿子晃悠悠地被抬起来。

看客们看见面无喜容的新郎,还以为他是担心自己笑起来把新娘子吓跑。说实话,陆家的这位小娘子勇气可嘉,也不怕夜半惊魂。

陆秀秀贵为王妃,随从人员就有数百。前面导路的就有提着烛笼的二十人,插钗童子八人,打着红罗销金大伞四人,大团扇四人,引路障花十个,提灯二十人,还有举着行障和步障的。陆家的送亲队伍相当浩大,加上陆家的各位命妇和随从,花团锦簇,足有上千人。刘仲的迎亲队人数也相当多,刘畅与刘仲自己,加上宗正寺(专门掌管皇族事务的官署)的宗正南阳王也来参加,他是作为男方的族长,三位王爷光仪仗队就有千把号人。走了一半,不甘寂寞的刘珉也赶来了,他的玉珞和皇帝的仪仗队比所有的人加起来都多。

前一日陆府送出绵延十里的豪奢嫁妆已经让开封人咋舌,今天的迎亲送亲队伍更是壮观。一路上旌旗如林,金花耀眼,鼓乐喧天。如此盛事,观者如堵,万人空巷。哪里还有人记得两个月前的中秋夜,那场惊心动魄的政变。

城外十里的一个荒山坡上,一座简陋的新坟前,香烟袅袅,一个戴着团冠的白衣女伎正在祭拜。身后一个女僮劝道:“娘子还是早些回去吧,你日日前来,人家正经儿子都没你那么惦记,忙着娶新妇呢。”

另外一个艳羡道:“一大早就有宫人拎着金银桶在洒水净道,昨儿听说陆府送出十里红妆,也只有皇家娶妇才有这等气派。”

先前那个冷笑:“也要看嫁的的什么人,那个小梁王脸上像趴了一只大蜈蚣似的,猛地一见吓得我直打哆嗦。”

见她俩饶舌,那女伎皱眉道:“我知道你们是不耐烦在我这里伺候,回去后你们各自去吧。”

那两女童闻言吓得跪在地上直磕头:“娘子饶命。”

女伎叹道:“我现在被人日日唾骂排挤,倒是连累你们了。”

女童哭道:“不敢。”

远处官道上一彪快马飞驰而过,当前的一个“咦”的一声掉转马头。蹄声得得,两个人又回转往这里急急行来。

走到近处,方看见打头的那个是一个大胡子吐蕃人,怀里抱着一个穿着白狐裘的少女,身后跟着一个吐蕃武士。他骑的白马怪怪的,头顶的马鬃有一撮黑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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