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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么一恍惚的时间,齐瑞左边裴琳,右边米诺,笑的嘴都合不拢的走出客厅,阿天则和那个季凡绯说着关于光影角度视线这样的专业问题经过我身边,我一转头,就看到了宁致远,一脸怪叔叔的笑,“小妹妹,第一次到这种地方吗?”
果然,“机灵”的我,就要搭配这种变态佬吗?
我悲哀的想着,脸上努力挤出笑容,“叔叔好。”
“哎呀,叫什么叔叔,叫哥哥好了。”宁致远看起来很绅士的向我伸出手。他的样子好像要带我去参加奥斯卡颁奖典礼,天知道我身上的彩虹毛衣和破洞牛仔裤看起来多么不搭!
我咬着牙挽了他胳膊——做什么工作不需要牺牲啊!已经没有了dv没有了录音笔,如果再套不到任何劲爆新闻,我怕主编拿斧头砍死我。
我没有想到的是,从客厅到餐厅的通道步行需要两分钟,我更没有想到的是,宁致远对我的兴趣远比我对八卦的兴趣强烈。
“小妹妹,听说你哥哥的公司要上市了?”
“呃,也许吧。”
“哈哈不错不错,年轻有为。听说上学的时候就开始创业了,真是不容易啊!”他摇头赞叹着说,而后突然话锋一转,“对了,你哥哥有没有说过要找个形象代言人?”
“诶?”我楞了一下,“已经找到了,就是苏小姐。”
“我知道,可是苏小姐是个女人。”
……其实我也看出苏蓉蓉是女人了。
我沉默着没有回答。
“你哥哥的公司不是也经营男士化妆品吗?有没有想过找个男明星当代言人呢?”
一方面我很佩服宁致远的直接,他就差给自己明码标价了,而另一方面,我有些小小同情他。这个世界就是如此现实,过气的明星很多时候不如普通人过的舒服——这个问题深入一下,可以归结到司马光的著名论调: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我有些为难的不知如何接口,他却突然说,“你看季凡绯怎么样?”
“诶?”我松开他的胳膊,张大嘴看着他——看不出来他还是个活雷锋。
他意味深长的笑了一下,走进了客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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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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