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钱.友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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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里,住上房的早上都会提供早饭,若是起来了,自可下楼去吃,也可叫伙计送来到楼上,苏木青问过了子瑜,两个人都觉得下去吃更方便一些,吃完了就可以走,直接出门,大堂的空气还好,不似房间中不流通。

“呀,我的钱袋呢?钱袋怎么没了?”二楼上一声喊,闹得许多人都醒了,听得话音,便有人应声开始检查自己的钱袋,发现没有所失,都悄悄松了一口气。

子瑜坐在桌边看着,楼上奔下来一人,倒是翩翩佳公子的模样,问询着掌柜和伙计,两人都说不曾见过,他大概是把所有的钱都装在钱袋里了,有些着恼,揪着掌柜的衣襟就骂:“我是在你客栈里住店,住了一晚,丢了钱袋,你难道要说不知道吗?你这是黑店不成?!快把我的钱袋还来!”

“公子说得奇怪,你说你丢了钱袋,谁能够证明你是真的有那么一个钱袋,若是你说有,我便赔你,那人人都说丢了钱袋,我赔是不赔?”掌柜的口舌伶俐,拍开那人的手,眼神中还有些蔑视,“若是没钱付尽管早说,何必如此装模作样。”

这话一出,周围人的眼光都变了,不是没有见过骗子的手段,的确是有那种专门穿得亮丽,却吃霸王餐的,难道这个貌似贵公子的也是如此?

那人听了脸色泛红,怒目而视:“我昨夜进来时明明就付过了,一个银宝两间上房,你怎么说我没有付钱?!”

“你——”掌柜的瞪大了眼睛,好像不敢置信地看着那人,摇摇头,叹了口气,“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般赖账赖得光明正大,也罢,我不送你去见官,只当自己倒霉,你赶紧走吧!”

看着掌柜的心灰意冷地赶人,人群中发出了“唏嘘”之声,鄙薄的目光不停地投注在那人身上,那人不过二十来岁,血气方刚,哪里受得了这个,胀红了脸,昨夜给钱之时,没有旁人见了,掌柜的贪财说没有见到,那他争辩无益,却又不甘心如此算了,上楼去叫自己的大哥,想让他帮忙说道说道。

敲门没有反应,伙计见了,说:“那跟你同来的书生今儿一早就走了,饭都没吃!”

人群中,有人闲闲地说了一句:“说不定是你那同伴偷了钱跑了,你还冤枉掌柜的。”

一人出语,便有人应声,那人的脸色变了又变,也不说话,直接奔后面牵了自己的马,问了伙计同伴往哪个方向去了,打马就向那里追去。

“行了行了,都散了吧,不过是个骗住的,算我倒霉!”掌柜的摇头感慨着,颇有叹息世风日下的意思。

子瑜看得有意思,眼睛闪亮闪亮地凑近了,说:“那人是个贼吧,那,那个先走的是不是他的同伙啊?一个装作有事先走了,一个留下演出这样一场戏善后?爹爹,你说是不是啊?”见苏木青不理,又开始摇晃他的衣袖。

手温温地持着,该夹菜还是夹了,正当子瑜无可奈何准备收回魔爪的时候,苏木青开口了:“昨夜的确有贼,被我赶出去了,刚刚在人群中说话的那个就是那贼。”

“嗯?”子瑜愣了一下,怎么是这样?那,也未免有些太巧了吧,那贼偷不成苏木青,就转而偷那个人,那,那个人和他的同伴怎么回事,难道是他同伴有急事先走了?那,难道不应该留个口信或者书信说明一下?这也是在是太巧了吧!

刚才所想全部推翻,这时候再想,就觉得那人的同伴真是命背,若是那人追上他,把话说清楚了还好,若是不然,以后再见,只怕就是反目成仇了,而这种事情,想要说清楚还真是不太容易,即便身上没有,也会被说藏在哪里,疑人偷斧的例子比比皆是。

钱,友谊,这不可能等同的两者在某些情况下还是可以划等号的。

钱不一定能够换来真正的友谊,但是换来锦上添花却还是很容易,而友谊在面对金钱考验的时候,也不一定会是无坚不摧的,价钱够了,朋友也许会成为敌人。

背叛,其实只要转过身就可以了,至于理由,实在是很多。在一个转身之后收获金钱,并且还有若干看似必须的理由,那么,有什么道理一条道走到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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