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8 一个勇士(2 / 2)
/>????他买了一辆皮卡,加上一些武器弹药,无非做做样子,反正到时要补充的话,戒指里多得是。
“居里。”
阳顶天买好了车,刚要上车,旁边突然有个人喊。
阳顶天扭头。
喊他的是一个年轻人,二十多岁年纪,应该是混血。
果果这边,靠近古迦太基,自古以来就是白人的自留地,果果更长期是西班牙的殖民地,所以黑白混血特别严重,千年混血下来,这边的人种,普遍偏白,已经不能算是黑人了,撑死有一点点浅黑。
“你不是死了吗?”
“没有。”可可冷笑一声:“想让我死,没那么容易。”
果果在两者之间,本是浅黑,再给白人混血,所以算是浅黑中的浅白了,正如焦离孟所说的,比印度或者菲律宾一些人,还要白一些。
他看一眼皮卡里面的武器包,眼光一亮:“你想杀回去?”
他有些激动的抓着阳顶天的手:“居里,我和大丑他们一直在找你,只是听说你去中国了,怎么又回来了。”
居里残留的记忆里,有这人的信息。
“行。”阳顶天点头:“我刚回来,酒店里还有个朋友,我的资金主要是他支持的,我去打个招呼。”
阳顶天其实还没想好。
“有金主,太好了。”可可更加兴奋:“我们现在就是没钱买武器,否则人多得是。”
当然,这也是因为,这边原始的人种,本就是浅黑系的,其实非洲真正黑的,要的撒哈拉以南,也就是南非那边,那才是真黑,北非其实不怎么黑的,越靠近地中海越浅,要是摩洛哥或者利比亚,则干脆就是阿拉伯人和柏柏人系的白人。
现在突然碰到可可,他一下子动了心,点头道:“当然。”
他来果果联合酋长国的目地,一是甩掉焦离孟的脸,二是给焦离孟确定下居里这个舍,解决居里这个舍身上的麻烦,免得以后出岔子,但具体要怎么弄,他还没想好。
而且面像一般都比较俊美,混血的更漂亮,这是有一种道理的。
这人也是大骨族的,是族中一个元老的儿子,勉强也要算族中的贵族子弟吧,跟居里一起读过书留过学,也一起当过兵,算是居里的铁杆了。
“可可?”
捎上可可,回到酒店,阳顶天道:“你在下面等我一下,那个朋友是中国人,他不太愿意见外人。”
居里非常帅,而眼前叫住阳顶天的这个男青年,比居里更帅,一米八多的身高,一身结实的健子肉,五官仿佛就是罗马的雕像,两眼炯炯有神,加上一蓬胡子,这要是去中国,肯定会让那些腐女们尖叫。
“太好了。”可可一握拳:“大丑,斑马,长颈,他们都在这边,你回来了,就有主心骨了,我们一起杀回去。”
可可提到的这些人,居里残留的记忆里都有,都差不多是跟居里一起长大的,知根知底,算得上是他的班底。
居里残留的记忆里,可可好象是给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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