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很古早,但我很正常 第11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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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木宏冷声开口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另外,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对‘寻衅滋事罪’的详细说明。”
小混混看着端木宏,就好像看着神经病。
“你有毛病吧?背书滚一边背去!再拦老子的路, 信不信老子揍你!”
端木宏继续冷声解释:“我的意思是,你们犯法了。”
小混混这回稍微愣了一下。
其中一名小混混问道:“你是便衣警察?”
端木宏:“不是。”
另一名小混混也问道:“你会跆拳道柔道武术等武斗项目?”
端木宏:“不会。”
小混混:“……那你还敢来管闲事?”
端木宏这一番操作, 把俩小混混都给整无语了。
“大兄弟, 我们俩是搁道上混的,你这细胳膊细腿的, 就一个人,也敢来阻止我们?”
小混混叹了口气,似乎在为端木宏的智商而叹息。
“这显然是个书呆子啊,背书把脑子都背傻了。”
另一名小混混举起了拳头:“哥,揍他么?”
第一个小混混叹着气点点头:“揍吧。”
路沫沫也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
这个发展很正常,但就是因为太正常,所以路沫沫才完全没预料到。
现在想想,大概是从端木宏开始和小混混讲法律的时候,事情就已经变得不对劲了。
古早文里的男主,怎么会和别人讲法律呢!
不过路沫沫依然没有动。
一方面,是她和韩宣文都不会跆拳道柔道武术等项目,另一方面,是陈心怡回来了。
就在小混混的拳头即将打到端木宏脸上的时候,那位小混混被电棍给电了,电得四肢抽搐,于是这一拳头,终究是没打到端木宏脸上。
有电棍的,当然是ktv的保安。
四五名保安身着防刺背心,一手拿防暴盾牌,一手拿着钢叉警棍等不同武器,虽然保安们的战斗经验可能确实不如这两位小混混,但胜在人多和装备齐全,不过片刻功夫,几位保安就将两个小混混制伏在地。
叫保安来的,是陈心怡。
刚刚她转身逃跑,其实不是逃跑,是因为事态紧急,跑着去找保安的。
经过上次宴会事件后,陈心怡明白了一个道理。
保安的战斗力很强,遇到危险,当然要找保安!
所以,陈心怡刚刚的那句“我可不怕你们”,并没有采用夸张的修辞手法,她是真的不怕这俩。
她在这家ktv工作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保安在哪里,她还是胸有成竹的。
至于声音为什么带着颤抖,主要是天太冷,她又被泼了一身老干妈还没干透,站在没有空调的ktv外面,能不冻得直哆嗦嘛!
第109章 选择……
1
由于天确实太冷, 看到保安处于绝对优势放心了后,陈心怡就赶紧转身重新回到ktv里面去了。
她不过就是出来倒个垃圾,谁成想居然还得遭这一大堆的罪。
吃一堑长一智, 以后陈心怡知道了, 哪怕只是出来一下倒垃圾,也绝不能图省事不穿羽绒服。
必要时, 建议把厚裤子也得套上。
2
保安制服了小混混, 陈心怡回到了ktv,只留端木宏面无表情地站在原地。
端木宏之前面无表情可能只是人设,现在面无表情, 是因为他确实笑不出来。
本来想给路沫沫展示一下自己努力的成果……
结果现在他成为了唯一的废物。
端木宏沉默地走回到路沫沫身边。
路沫沫转身看向端木宏:“端木总, 您还有事么?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走……”
端木宏浑身散发着沮丧的气息。
路沫沫试图再次开口:“端木总, 要不我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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