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佣兵吉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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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跑,拼命的跑,我汗,越跑越象阿甘正传里的阿甘了,看着不断奔跑的身影我决定帮他一把。

暗器,被人们运用最多的武器,其中很有那么几种经典的我忍不住想介绍给大家:砖头,板凳,鞋子。虽然不是每发都可以做到李寻欢的例不虚发,而且杀伤力都不是很强,可是却很实用。

我所要用的就是砖头的改进版——超级无敌小石头。轻松命中目标,嘿嘿,我也可以做到例不虚发。靠,竟然没晕,看着四处张望寻找袭击他的人的吉姆,我不禁郁闷,没办法了,你还是继续睡把,中了魔族魔法“沉睡”的人都会进去梦乡,嘿,在睡梦中死去是魔族对待敌人最仁慈的做法了,不过我只是让他暂时睡着而已。笑,得意的笑,先偷你的心,呃,不是,先偷你的记忆,再偷你的人,呃,又错了,再偷你的东西。我汗,一激动连词都不会说了。

哎,要是上学的时候就会偷别人的记忆多好啊,情不自禁的感慨一下,呸呸,那么没前途,现在都是神了,若能回去岂不是要什么要什么,俺怎么还有那么幼稚的想法呢。回去俺一定也召一批信徒,做个什么教出来,汗,你们放心,绝对不会象那些想要谋求高位的人欺骗世人那样,俺只是想试下被人膜拜,被人供起来的感觉,那一定很爽。哎,正是现在的这种想法导致我在n个星球,空间都有了大批信徒。

从吉姆那里的记忆使得我对这个星球这个世界有了大致的了解。这里好象只有一块大陆,叫做光明大陆,我汗,不知道和老对头天使一族是不是有什么关系,这里的人们最信奉的神居然是光明神!形象跟天使族那种鸟人一样的形象,只不过是多了男女之别,嘿嘿,我们的老对头那里都是人妖的!说到这里,不得不说一下这里的原地大反派魔族居然连个雕像都得被藏在暗处,其他诸如水神,火神,大地母神等等都孬好有个神殿留在人间供人们朝拜,瞻仰,而魔族没有,就连信徒也被人到处追杀。我不由气愤异常,差点想毁灭这个世界,身为魔神的我怎么能容忍这种事情发生。这里的魔族太不争气了,也不知道是在哪个没脑子没实力的魔王带领下,每2千年的与光明神的战争偶打了五次一次也没赢过。

虽然早就料到魔族可能不受欢迎,但是继承了魔神记忆,现在身为魔神的我还是不能容忍这种事情的发生。

本来打算当一回过客的,就是不受欢迎也没关系,只要找到路回家或者回到那位魔神的领地就好。现在吗,我要让魔神的光辉照耀在这个世间,让人们臣服在真神的脚下。那虚伪的光明神王应该被消灭,天使一族,呃,男的消灭,女的留下当奴隶。

光明大陆上有大大小小三百多个国家,种族也很丰富,玄幻小说里的兽人,精灵,矮人,龙族几个特殊的种族都有。

当然人数最多的还是人类,当然寿命也是最短的了,平均80岁左右,兽人120岁左右,矮人300—500岁,精灵能活1000年,龙族吗,都传说有几万年的寿命。

大陆通用的语言是维尔语,据说是神为人类而创造的语言,我汗,其他种族用的也是这种语言。这里的人类都是黄头发蓝眼睛的跟地球上西方国家一样的外国人,我在看到吉姆的时候就猜到了,哎,我可是比较喜欢中国美女的,在这里看不到了,不过西方美女也不错,我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

嘿,兄弟你先睡着吧,看着只是一条内裤的吉姆我不禁恶意的想到你要是被魔兽吃了可不要怪我,我可没动手杀你。

吉姆只是一个佣兵,知识有限,看来我也许该考虑去学院深造一下,真是奇怪,以前上学的时候想着怎么逃课,现在居然想去上学,也许学院的美女才是我的目标吧。

“主人,没想到你找个人类就是为了偷他的东西。”

“闪电,你怎么能这么说呢,我这是为了更好的研究这个社会,你也知道我不是这里的人,我这么做是为了不暴露我魔神的身份。”

“可是我为什么觉得不是这么回事。”

“”汗,闪电什么时候怎么聪明过了。嘿,看来我果然是天才,连我的宠物智商也是3及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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