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6章 有六部没皇帝,可不就是小朝廷?(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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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陛下看来,从矛盾说这个因推导出张居正是个反贼这个果,是错的,是张居正、皇帝本身,就是反贼,所以才有矛盾说这个果。

矛盾说是皇帝、张居正的共同著作,这一点在刊行之初,就是明确的。#8195

“陛下,臣以为,这个问题就此打住好了,一个儒生喋喋不休而已,不必过分深究。”戚继光作为大将军,反对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解析。差不多得了!什么反贼不反贼的,陛下是明君圣主,安天下者应为君,陛下不就是在安天下?

至于后人的事儿?后人再说,后人自己不争气,失了天下,怪祖宗太争气?没这种道理的。

退一万步讲,矛盾说也在提高统治阶级的下限,对国朝、中原的进步是显而易见的,三思而后行也该推动。

“这个儒生叫什么?”王崇古有些好奇的问着万士和,署名是笔名,叫玄扈山人,但能在杂报上公开发表文章的,都是在礼部报备过的,这人究竟是谁,礼部一清二楚。

王崇古之所以当着所有人的面问此人真实身份,其实是保护,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了谁在批评张居正,一旦此人倒了霉,那就是张居正在以大欺小,在恃强凌弱。

给人添堵尤其是给张居正添堵这种事,王崇古非常乐意。

“上海县法华汇人,名叫徐光启,是耿定向弟子万历二年状元焦竑的弟子,泰州学派门下。”万士和左思右想,还是开口解释了下这人的来龙去脉,他赶忙说道:“徐光启今年才二十三岁,年轻人嘛,都气盛。”

“泰州学派全都是意见篓子。”王崇古有点幸灾乐祸,张居正吃瘪的时候可不多,一个年轻人,能把张居正辩论到自己承认自己也是反贼的地步,可见其才智。

若是张居正要为难徐光启,那晋党一定要保,不为别的,恶心一下张居正也是极好的!战无不胜,赢了一辈子的张居正吃瘪,这可是少有的场面。

大明皇帝南巡还是带来了一些切实的改变,比如天津流入山东的烟馆被大明皇帝的缇骑给查抄了,山东也留了个心眼,而且还对山东地面的官吏进行了进一步的清理;而到了徐州,四任徐州知府挖了四个大坑,皇帝也进行了一定范围的处理,很快,徐州地面上有了蜂窝煤售卖。

徐州的煤运到苏州、杭州、松江府,就是不会留在徐州,其实原因很简单,在之前,徐州也有窑井采煤,而这些采煤的人,都是来自苏杭的商贾,他们雇佣徐州本地人挖煤,把煤运回去,这就是一种路径的依赖,大明朝廷煤钢专营之后,徐州地面官员仍然是萧规曹随,在惯性之下,仍然运往苏杭。

这是官僚根深蒂固的本能:只要能勉强运作,就拒绝改变。

让朱翊钧颇为意外的是,南衙对新政的抵触情绪之剧烈,远超大明君臣的想象,这种抵抗情绪体现在每一件事上。

比如徐州煤之事,大明自从煤钢专营之后,地方将所有的煤窑收为官有,但南衙的普遍做法是,遵从朝廷的号令,用各种方式收为官有,最常见的做法,就是用一定的货币去赎买,毕竟开窑井也是需要钱的,但徐州用货币赎买之后,这些官有煤窑,仍然交给本来的商贾去运营。

地方衙门花了银子,购买了煤窑的所有权,但其经营之事,仍然在这些商贾手中,商贾摇身一变,成为了地方衙门的杂职官,等于说,花了钱,却一点事都没有办,那赎买煤窑的银子,其实就在这个政令推行的过程中,落进了个人的口袋里,煤窑的一切经营方式,都没有变。

然而,整个过程最可怕的就是完全的合法,既遵从了朝廷的政令,又没有滋扰地方,更没有闹出矛盾冲突来,你好我好大家好,唯独百姓不好,工匠不好。

该有的官舍、三级学堂、工匠学堂、惠民药局,一个都没有。

这就是南衙执行的万历新政,当缇骑搞清楚了煤窑发生的事情时,连反贼出身的王崇古都惊讶了。

这还只是阳奉阴违而已,表面上遵循了政令,实际什么都没有改变。

但大家都在这个维新的过程中,获得了巨大的收益,尤其是这些商贾,非常乐意配合,因为从执行新政之后,这些商贾就不再是商贾了,而是官商了,这是一层以前可望而不可即的身份,现在趁着新政的东风,拿到手里了,来自衙门的背书,自此畅通无阻。

这就是朱翊钧抵达南衙徐州府的第一感觉。

“这很矛盾。”朱翊钧对着随行的王皇后,略显无奈的说道:“娘子,你说咱这维新,看似是成功了,但看起来也像是失败了,咱从北衙到山东,一路上放出去的缇骑,探问到的消息,无不告诉咱,万历维新获得了巨大的成功!那连绵不绝的工匠官舍,兴高采烈上学的孩子。”

“到了徐州,就给了咱这么大一个耳光。”

“这一耳光,是真的疼。”

有些略显烦躁的心里话、孩子话,朱翊钧只能对皇后说这些,他二十三岁,不是个孩子,他不能在任何人面前露出软弱来,但在妻子面前,不必带着坚强的面具活着。

他也是个活生生的人,有高兴有不高兴,也有失望,王夭灼这里就是个避风港。

王夭灼思考了下,笑着说道:“我倒是觉得正常,南衙就是缺了凌云翼这种不管不顾的杀神,但凡是有这样的人物内外都清理一遍,他们万万不敢如此,南衙十三府,作为京畿,还是太大了些,拆分势在必行,有六部没皇帝,可不就是小朝廷?你皇帝算老几?”

道理讲不通的时候,物理消灭通常就是唯一办法。

你北衙的朝廷是朝廷,我南衙的六部就不是朝廷?一个国朝,两个朝廷,可不就有这种稀奇古怪的事情发生?

王夭灼继续说道:“而且,南衙普遍不恭顺,那沂州知州雷士桢多混账啊,纵容烟馆,可是雷士桢知道陛下要来,还是把全城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还把房顶的瓦都清洗了一遍,徐州地方呢?徐州知府钱至毅以遵循王命不便扰民为由,连卫生都未曾打扫一下。”

“咱看到了。”朱翊钧点头说道:“所以,还是得下重手处置一番,否则别人怎么知道咱是皇帝呢?日后所经行之处,都会怠慢了咱,咱的号令,就是一纸空文。”

“就让海总宪出手吧。”

大明神剑,从来没有入鞘,这种贪腐案,海瑞查办起来已经非常专业了。

大明皇帝很生气,后果真的会很严重,朱翊钧也没有大开杀戒,而是选择了揪着一件事猛打,就是徐州煤窑之事。

万历四年到任,至万历八年离任的徐州知府,现在的南衙佥都御史陈吾尹,就是朱翊钧的目标。

贪腐,姑息包庇,以权谋私,立刻满足了海瑞的斩杀线,海瑞人还没到南衙,就已经在着手清理南都察院的蛀虫了。

一切的祸根,其实都是当初的迁都,朱元璋在洪武年间派出太子朱标,前往洛阳、长安,就是亲眼看看是不是适合迁都,但迁都之事,随着朱标回到应天府后,生病离世,就此搁置,成了朱元璋的未竟之事。

朱棣迁都在永乐十九年,围绕着迁都展开的斗争,一直持续到正统十三年,明堡宗去瓦剌留学后,才算有了最终结果,真的迁回南衙,黄河以北都会丢,这是必然结果,最终没有人再谈迁回南衙。

南衙十四府官员的升迁,根本不在北衙的手里,也就不在皇帝手中,导致这南衙的考成法,都是不情不愿的在推行,新政磕磕绊绊,做些表面文章。

“我是个妇道人家,哪里懂这些,我就觉得,他们呢,造反是不敢的,但借着造反的名头,谋财的胆子还是有的,而且无法无天。”王夭灼不懂政治,也不懂妥协,她就觉得杀得少了。

《大诰》里有一个洪武十八年的案子,叫妄给妻室案。

说山西洪洞县姚小五有个妻子叫史灵芝,结婚多年,有孩子三个,但结婚多年后,史灵芝突然被告了。

早些年,史灵芝和唐家的长子有婚约,后来兵荒马乱,还没成婚,长子就死了,史灵芝这才嫁给了姚小五。

可是这唐家次子唐寅山认为,史灵芝该是他的,因为按照元朝旧俗‘收继婚制’,唐闰山作为弟弟,有权接收兄长的一切财产,当然也包括名义上的嫂子史灵芝。

这件事离谱就离谱在,从洪洞县知县,到刑部尚书都认为没有任何问题,都觉得唐寅山的诉求非常合理,就把史灵芝判给了唐寅山。

姚小五气不过,带着妻子就跑到京城敲了登闻鼓,朱元璋知道后大怒,下旨说:系人伦纲常之道,乃有司之首务,故违不理,所以有司尽行处斩。

从上到下砍了个遍,明刑弼教。

这件事最离谱的就是,唐寅山的诉求,即便是在元朝也是不合法的,因为忽必烈入中原就下旨,汉人不得收继,此乃胡人礼。

到了至顺元年,元朝律法更是明确规定:今后汉人、南人收继庶母并阿嫂的,合禁治,男女各八十七杖、主婚者笞五十七下,媒合人四十七下,聘财一半没官,一半付告人充赏。虽会赦尤离之。

就是说,有人敢收继婚,所有的财产一半分给举报者,鼓励举报。

到了大明就更不合法了,洪武六年,大明律就明确规定:若兄亡收嫂,弟亡收弟妇者,各绞,直接杀都得死。

大明有司从上到下能做出这种判罚,并且无一人纠正其错误,其实就是洪武初年的一个最大问题,对大明政权的不认可,对元朝松散统治的认可,朱元璋管的太宽,管得太多,人元朝皇帝,啥都不管。

这就是一种对抗情绪在作祟,当然,上下有司的对抗失败了,因为就是按照元朝法律,那也不合法。

收继婚这种草原来的恶俗,就因为杀人杀的多,在洪武十八年后,彻底废除掉了。

当一个问题无法解决的时候,可以看向祖宗成法的《大诰》,里面有很多解决问题的粗暴但直接办法。

皇帝经行之处,腥风血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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