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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花上一番功夫的。潘小园觉得自己倒是可以自觉走人,但又已经向武松保证,杀西门庆的时候,自己在场见证。倘若真的就此跟他天各一方,这时节,世界比想象的大得多,再见面可就难了。可要是一直跟他栓在一块,她觉得自己心脏受不了,最起码得减寿十年。

况且这些打算还不能告诉孙雪娥。一是她不一定理解,二是,在她面前谈论杀她老公,真的不太好……

虽然如今看起来,孙雪娥对西门庆也未必有什么深情,反而是依赖更多一些。看似花团锦簇的五姐妹联盟,其实并没有外人认为的那样忠诚不二。

这也难怪。一个没什么脑子的傻大姐,先是做丫环,后来仗着一手厨艺,入了西门庆的法眼,依旧是伺候人——她始终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和眼界。

这么想来,她也不免可怜。她只能通过服侍别人,来讨得自己生活的资本。没了西门庆这个主心骨,她立刻成了没头苍蝇。

而现在,她好像已经认定了一个新的主心骨……

天蒙蒙亮,潘小园就被一阵香气给香醒了。睁眼一看,武松的那两担行李已经给翻得乱七八糟,孙雪娥已经从里面找出来一个小锅,自己支了一小堆火,煮着从行李里翻出来的面,一边挑挑拣拣的往锅里放调料。

没过多久,武松皱了皱鼻子,也醒了。睁眼一看,伸手就去抓自己的刀。

孙雪娥半是得意,半是赔笑,压低了嗓子,用她能发出的最轻的声音说:“武都头,大英雄,你忘啦,你昨天把刀给我了。”指指自己的耳朵,“这儿。我刚才拿来切面了,你别介意。”

武松一口老血憋在胸口,半天才顺了气,“以后别动我的东西。”

“哎,又没什么值钱的玩意儿,人家不是想给你……给你们做点好的早饭吗?不是我说,你的这些面啊,太粗,煮起来根本不好嚼,还有这盐,里头全是渣子,我挑了好半天呢。”

武松一言不发,拂袖而出。潘小园这开口,说:“行了,他不吃,咱俩吃。”

边说边在心里叹气。这妹子,空有一颗傻白甜的心,在这个世界里,只能是个路人炮灰的命。

武松怎么会吃西门庆的女人做的东西呢。留着她不杀,大约是怕吓着旁边的另一个。

潘小园倒是没那么介意,很给面子的吃了一点。孙雪娥多年的厨艺训练果然不是吹的。若说潘小园卖炊饼的时候胜在营销和创意,那么孙雪娥手底下,绝对是真材实料的硬工夫。

想到卖炊饼,潘小园不禁心酸了一刻,默默把那剩下的一口面放下了。

不管她多可怜,孙雪娥现在,毕竟属于敌方阵营。

而自己呢,和武松大boss,算是友方?

潘小园心里给这个想法默默打了个叉。想得美,顶多算个中立。

她出神了,忽然回忆起阳谷县的点点滴滴,仿佛都是上辈子的事了。不知道小姑娘贞姐如今怎么样了,三个月的雇佣合同,还没过试用期就灰飞烟灭,她家大人估计会很开心吧。还有那个金牌销售员大油头乔郓哥,此时是不是依然生意火爆?

出发的时刻一拖再拖。孙雪娥没有鞋子,因此在征得武松同意之后,拿出行李里一双他的布鞋,飞针走线,改小了几号,做成一双凑合穿的女鞋。

可是鞋子刚上脚,孙雪娥就痛苦得要哭了。她一辈子娇生惯养,就算是做丫头的时候,也从来都穿着轻轻软软的绣鞋,哪里接触过这种粗糙次等货。本来她昨天被武松抓着跋涉了几里路,就已经到了能承受的极限,此时再一站起来,顷刻间就觉得脚底板似乎已经血肉模糊,翻出皮儿了。

潘小园连忙扶着她又坐下来,想了想,脱下自己的旧鞋,给她穿上——两人鞋码刚好差不多——然后自己把改小的新布鞋套上,走两步,发现也没有孙雪娥说的那么可怕。大概是她身为劳动人家出身,已经走远路走得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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